第201章 你錯了!(加更)

  病房裡再次鴉雀無聲,只有門外亂鬨鬨的腳步聲表明這裡是很多很多人聚集的場所,是活物堆積的地方。

  對,他們只是活物,我也是,都特麼不是好東西。

  「你,你誰啊,你丫的說什麼呢!」

  終於,婆家人,也不知道是那個丈夫的哥哥還是弟弟開口了,這傢伙長得和懦弱男人有點像,只是多了一臉橫肉,躥過來指著我的鼻子開罵。

  我看著他,寸步不讓,「你有錢給她治病?沒錢,滾一邊去!」

  病房內外很多了解情況的其他患者家屬聽我這麼說,也是一頓鼓譟,幫腔喊著,「你們婆家人就該掏錢治病,就你們這樣的,還特麼是人嗎?」

  「不掏錢沒資格說話,滾一邊去!」

  「就尼瑪沒見過你們這種家庭,良心都被狗吃了麼?」

  這貨看到引起群憤,也不再吱聲了,關鍵的,他沒膽氣兒應承我,治療費用由他出。

  我冷笑,無論因為什麼,有錢或者沒錢,他和他這一脈的婆家人已經丟掉了起碼的人格。

  「離婚!」

  病床上的女子忽然堅定而絕然地輕輕說了一句,然後緊閉著雙眼,不再言語,兩行清淚順著她眼角留下來,令我不敢多看。

  「護士,兩小時後我會帶錢來繳費!」

  我對護士說了一句,又轉頭對娘家人說,「你們現在就去辦!聽著,我看到離婚協議書,看到民政局的離婚證,錢我就掏!」

  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的目的何在,我也不清楚為什麼忽然控制不住自己非要出這個頭。

  也許那苦命少婦的縱身一跳,讓我在那一瞬間裡迷失…。

  好吧,救世主或者惡魔,隨它去。

  終究有一天,往事都隨風。

  我緩步離開,留下一個不知道高大還是可憎的背影。

  這時我聽到身後的人群里有人輕聲說道,「這個傻缺!」

  我回頭,想找出那個作死嫌慢的傢伙,卻看到不遠處,陳倩正俏生生站在那裡,目光如水。

  陳倩遠遠地看著我,沒有說話,而我也不無惡意地看著她,隔空相望。

  我不知道她為何忽然又出現,也不知道陳倩看我的目光究竟是什麼意思,也許也是在心裡鄙視我是傻缺吧。

  去他娘的,我江潮無所謂。

  人群散去,娘家人追上來對我又是千恩萬謝又是哭天抹淚,弄得我很煩躁。

  最後我說,「你們趕緊為她辦離婚手續,一手看證,一手刷卡。」

  他們走了,淒悽慘慘戚戚。

  陳倩走過來,高跟鞋的聲音還是很張揚,一下一下敲打著樓道地面,就像什麼東西敲在我的心口上一樣。

  「你是不是太過分了?」陳倩冷不丁問了我一句。

  我抬眼看看她,就像看一個怪物,雌性的。

  也許她看我也是一樣,只是我是雄性動物。

  我覺得,和陳倩在這一瞬間心靈上的距離如此遙遠,她根本不配白衣天使這個稱呼。

  「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就是親手毀掉一個家庭!」陳倩見我沒理她,又說了一句,語氣有點兒冷。

  「這樣的家庭維繫下去有個球用!」我惡狠狠地看著這個美女醫生,覺得這一刻她的面目如此可憎。

  「可,孩子總歸能有一個可以朝夕相處的父親!」她看著我毫不示弱。

  「父親?朝夕相處?」我笑了,呵呵的笑,顯得很沒禮貌。

  「你要救人,你是好心,但你可以不用讓他們離婚,」陳倩繼續說,「事後他們一家人都會感激你的。」

  看我似乎滿臉不屑,美女醫生有些惱,又加了一句,「我相信他們一定會感恩戴德,也請你相信我!」

  顯然,陳倩知道這件事的主動權在我身上,只要我江潮吐口,那對夫妻可能就不需要離婚,事情的結局或者就會是另一個走向。

  可我不想聽,不愛聽,煩了!

  「要麼你掏錢!」我看著她,寸步不讓。

  在我心裡,對她的話完全排斥。這個小娘皮,漂亮話誰不會說,但終歸一個意思---不頂球用!

  最後救人還是要靠『錢』的,十幾萬的數額的錢!

  「你以為我掏不起?」美女醫生顯然火了,她看著我,滿眼都是怒火和不滿,「我們醫院有規定,誰要想對病人施以援手,只要數額巨大也得私下裡進行,並且在醫院報備。」

  我一愣,不知道醫院還有這樣的規矩。

  陳倩又說,「現在醫患矛盾很尖銳,你以為來就醫的都是什麼人,都是好人、善人,沒有奸佞之輩?」

  我聽到『奸佞之輩』這四個字,很想笑,尼瑪,美女醫生竟然還是之乎者也的古文愛好者嗎?

  我沒說話,等著她說下文。

  「因為沒錢看不起病的情況我見得多了,難道說每看到一次都要自己掏腰包麼?」她看著我的眼神很有些鄙薄。

  「這次如果我掏了,其他也有困難的病人該怎麼辦?我是開慈善機構的還是我是比爾蓋茨,我陳倩能救多少人?」

  想著她的話,我總覺得不對勁,但我竟無言以對。

  美女醫生最後看看我,「你要想做好事,那就索性做徹底了,你這樣花錢救命但讓人家離婚的做法太兒戲,幼稚、自私!」

  說完,她頭也不回走開,漂亮的豐臀在白大褂下面,誇張地擺動出一道道弧線。

  我覺得,如此觸目驚心!

  閉上眼,腦子裡回想陳倩的話…不對,我忽然意識到問題所在。

  「特麼的,」我罵了一句髒話,所謂的『好事』,在她和我的認知里,其實根本不同。

  她說的好事善事,都是社會所公認有著一定條條框框的東西,而我,則是存在於自己的意識之中的想法。

  離婚,要求他們分開,在我看來其實是在解救那個可憐的女人,她老公這種渣滓般的男人,去他娘的吧,留戀個屁。

  難道說就這樣的人家,兩口子繼續湊在一起勉強生活,心裡就不彆扭,就不會有仇恨?

  孩子大了會怎麼想他父親,女人還會再像以前那樣愛著自己的丈夫麼?會不會出軌…

  我腦子很亂,想不清楚。

  但我覺得自己並沒有做錯什麼,我就是要這樣子,我想拯救她,也許她離婚了還能找個好人家,誰知道呢!

  但一段時間以後,當我很偶然再次碰到這家人,我發現我錯了,被愚弄了,很慘很悲催。

  直到那時候,我對人生、對社會、對婚姻和家庭,又有了重新的認識,也許那時的我才算稍微深層次理解了生活的意義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