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你可算問對人了

  第39章 你可算問對人了

  「占位民何貴?貴有德。占位安其所,樂終產。占位樂終產,世繼緒。」

  「註解:眾之所助,有德者也。孟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安其民;養其產;鰥、寡、孤、獨者有所依;四時御民;謹庠序之教,強為無咎也。」

  種平斟酌著,努力調動自己為數不多的文言文積累,在《漢書志禮樂志》中的《安世房中歌》右側寫下注解。

  百姓所擁護的是有德行的人。孟子說:「使人民安定才能稱王,(這樣的人)沒有人可以抵禦他。」

  安定百姓;富足他們的財產;使鰥夫、寡婦、孤兒和老年沒有兒子奉養的老人都能有所依靠;按照季節馭使百姓(使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安排農事),認真興辦教育,這樣(的君主)勉強可以說是沒有過錯。

  「呼——」種平輕輕揉動手腕,將紫毫筆放在筆架之上,不得不說,蔡琬送的這支筆是真的很好用。筆行純淨順擾、尖鋒,寫出的字體以柔帶剛,完全可以媲美鼠須筆。

  下次要帶什麼做回禮啊……

  種平托著腮幫子,大腦放空。

  「虎兒?」種輯推開門,抖落寬袖,提著下裳跨進屋內。

  「父親。」種平回過神,見種輯下裳被泥水洇濕,不免疑惑:「這幾日長安也未曾下雨啊,父親怎麼會如此狼狽?」

  種輯在家中,也不時時搞著斯文那一套,隨手將沾著泥水的衣角紮起來,用乾淨的內裳抱住,掖在腰間。

  「真要是雨水所致,倒也罷了。」種輯嘴角僵直,似乎想要笑,卻沒有成功,表情顯得有些怪異。

  「陛下下令修繕長安城牆。」

  「啥?」

  種平懵了。

  修城牆?

  劉協是太閒了嗎?長安城牆用厚實的黃土板築土夯實而成,夯土外包石磚用糯米漿粘連,當中有𫟃木支撐,表面塗著朱紅色細泥沙,加之磚瓦,堅實無比。

  哪怕是來幾次洪澇也難以衝垮城牆,這有什麼好修的?

  上次張濟樊稠攻城,也沒損傷到城牆啊……頂多表面有些劃痕之類的,這也不用修吧?要是說再給城牆上層朱紫……這也還是太鋪張了啊,他到底是咋想的?

  種平匪夷所思,他不懂,他大為震撼。

  「那父親身上的泥水?」

  種輯神色複雜:「城中軍隊搬移水瓮時,將其中存儲雨水傾瀉於地……」

  種平:「那不會是我當初用來防地道的水瓮吧?」

  種輯沉默。

  此時無聲勝有聲。

  種平:黑人問號.jpg

  是我有問題,還是劉協有問題?

  一般地道攻城,進攻方在挖掘地道之時,常會以木架來防止地道塌陷。

  用水瓮儲水待地道貫通時澆灌而入,可以使水流滲入地道之中,甚至直接引起地道塌陷,這同護城河的功效一致,且使用更為靈活方便。

  在城中以瓮儲水,也有防備失火的功效。

  這到底是多想不開,才會去毀水瓮啊?!

  種平人麻了。

  「……陛下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種平無言良久,禮貌發問。

  種輯也很想問,但他畢竟是個帝吹,所以他很克制的表示:「也許陛下另有安排,虎兒不得妄言!」

  彳亍。

  種平臉上保持著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那乾草之類的,是否仍有布置呢?」

  種輯想了想:「應當還在吧,倒是未曾見到有士卒移動乾草。」

  種平心想那還好,下次再遇到地道攻城的,還能有抵禦的手段。現在長安城中,有守將三萬餘人,哪怕再遇到圍城之戰,也足以應對,不必統帥冒險出城野戰了。

  他想起他守城時,一者太過年幼,缺少威望,不得不得帶頭衝鋒以贏得士卒尊重。

  二者城內士卒太少,若不設計野戰消耗敵軍,張濟樊稠只是圍城不攻,長安城中人心惶惶,糧草輜重耗盡後定然內亂。

  三者也是摸清了敵軍底細,知道樊稠軍中西涼軍常常欺辱洛陽軍,自己可以趁勢而入。

  這才不得已出城野戰,他那時心中已做好準備,若是真到了最後總攻,便是打巷戰也要跟張濟樊稠耗住,死守到最後一刻……

  故而早早在城中布置好諸多後手,以備萬一。

  「司徒不曾勸諫陛下?」種平有些疑惑,照理說王允應該不會讓劉協這麼亂來啊?

  「司徒……這幾日朝堂之上,司徒一反常態,任由董承坐大。今日,似乎也默認陛下之令,未發一言。」

  種輯說著,心中一動,有了些許猜想,只是涉及劉協在他腦海中的印象,種輯略略想了一瞬,忙合上眼,將那些危及他三觀的想法拋諸腦後。

  「陛下雖下令修城,但此事交由城門校尉負責,又有司徒派人部署,應當不會出什麼亂子。」

  種輯喃喃道,與其說是再回答種平的問題,不如說是在自我安慰。

  董承瘋狂往軍中塞人的舉動,種輯也不是不知道。他只是還抱著僥倖心理,覺得劉協不至於糊塗到這地步,因此他刻意將一切過錯推到「董承權欲薰心」這個理由之上,期望著王允可以做兜底的那個人。

  然而他的這份想法註定要落空,難道王允在知道劉協的意思後,還能繼續霸著權利不放嗎……

  「虎兒,你如何看待陛下此舉?」種輯心緒不寧,手指下意識捻動著寬大的袖角。

  種平:你可算問對人了,我是學法的,我也不知道,但是如果修繕城牆要強行拆除周圍民居的話,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陛下如此大動干戈,想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排布軍隊修繕城牆……倒有些想要掌控軍權的意思?」

  種平試探著發問,這朝中局勢瞬息萬變,他實在是不好說。

  搞政治就是麻煩。

  他暗地裡撇撇嘴。

  「軍權……陛下真是,操之過急了啊。」

  種輯鬆開手,被汗水洇濕的袖角直直墜下,與那染著泥水的下裳一起垂到案上,恰好將種平注釋中尚未乾透的「無咎」二字抹去。

  平白生出些諷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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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