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的正式竣工,讓人皇鼎誕生了第一個六級科技——建築。
六級科技直接增加了二十萬點繁榮度,比五級科技時又翻一番。
如此一來,陳遠距離突破務實重禁制又進了一大步。
華夏十五年十月底,陳天部開始了私有化改革。
既分田到戶的私有化改革。
經過了十幾年的發展。
原始公有制弊端逐漸顯露。
在陳天部這種凝聚力較強,社會生產力發展較為先進的部族,也誕生了靠吃大鍋飯混日子的懶散族人。
因為有這種族人的存在,其他人的工作積極性也受到了影響。
干多干少都一樣,憑什麼我出工出力他來無償享受。
這種情緒一旦蔓延是非常影響工作效率的。
西部各族其實華夏十二年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逐步實施分田到戶的政策了。
陳天部是耕者有其田,均分公有土地。
而其他部族的均分,則並沒有包括奴隸階級。
隨著時間發展,西部五族發現,姜成部的生產效率的確提升了很多。
於是紛紛開始效仿姜成部,對難民實施奴隸制剝削統治。
而隨著社會發展,越來越多的普通族人也因為各種原因淪為奴隸。
西部五族已經進入到半原始,半奴隸制社會的階段。
東部四族有陳天部作為榜樣,社會制度相對安穩一些。
雖然金陽部與洛瓊部也開始了分田的改革,但是他們並沒有將難民變為奴隸的打算。
在分田的時候,難民們也能拿到一塊土地。
雖然難民的土地要小於普通族人的土地,但是也足夠難民們餬口度日了。
這種情況下,難民們的勞動積極性也得到了提升。
反應在社會發展力上就是糧食產量的提升。
山瑤部的情況與陳天部完全相同。
現在兩部基本不分彼此了。
特別是山瑤新區,兩部族人混居通婚的情況比比皆是。
山瑤部族人已經徹底把自己當成陳天部的一員了。
而陳天部在各類改革上,也都是捎帶著山瑤部。
比如政治改革。
山瑤部也按照陳天部的模式,建立起了自己的管理班底。
陳遠還特意派了韓奎和樊宇,前去指導山瑤部的政治改革。
而社會改革的難度和工作量要遠大於政治改革。
所以山瑤部特意派了一個考察團隊,過來學習陳天部的改革經驗。
私有化改革從華夏十五年十月底開始,到十二月中旬嚴寒到來之前。
耕地已經按照計劃全部劃分完畢。
華夏五年的工作會議上,陳遠是打算先劃分一部分土地,剩下的逐漸劃分。
現在妖族步步緊逼,不得已只能加速改革三步走戰略。
其實這些年,關於土地改革,陳天部也已經做好了準備。
無論從社會輿論上還是實際操作上。
首先,社會輿論上。
關於改革的方針政策,早在華夏五年的時候,就開始逐漸向族人們宣傳了。
到了華夏十年,基本上所有族人都對土地改革有了一定的了解。
華夏十年以後,因為原始公有制的矛盾逐漸顯露,很多族人都開始期盼這土地改了。
而在實際操作方面,其實土地改革早就已經開始了。
陳天部六大氏族,從華夏五年就是開始丈量原有土地,並且規劃記錄新開發土地的位置與數量。
現在陳天部已經有專業的耕地地圖,專門記錄部族各塊耕地的詳細情況。
在陳遠的建議下,陳天部的耕地全部被標上了符號,每個地塊都有專屬的id。
這樣查詢與分割就方便了許多。
華夏十年以後,陳天六氏已經開始在內部自行劃分土地歸屬了。
雖然沒有具體實施,但是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前期工作。
因此,華夏十五年,只用了三個月時間,陳天部就將土地改革實施完畢了。
當然,這裡面也有些族人並不滿意。
因為土地的質量有好有壞,分到劣質土地的族人自然不滿意。
不過陳天部在這方面也都做好了準備。
陳天部的土地在丈量之初就劃分了不同的等級。
在徵收土地稅時,不同等級的土地徵收的稅率不同。
這種徵稅模式,其實是陳遠參考了管仲改革的內容。
管仲改革從實際上打破了井田制的耕作模式。
這時候陳遠將其拿出來也比較符合陳天部的現實情況。
陳天部鼎外空間經過這幾年的開發,特別是大湖堡壘周圍的耕地開發。
總耕地面積已經達到了五十多萬畝。
鼎外空間現有族人七萬兩千多,按照人頭分,每人可以分到將近七畝地。
現在經過人皇鼎加持,鼎外空間耕地普片畝產在一百七十近糧食左右。
六畝地的產量正好是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稍有富餘。
分田的最直觀好處就是,部族不用再給族人們開工資了。
這樣貨幣流通性開始減緩,通貨膨脹基本杜絕。
分田以後,勤勞族人的積極性會逐漸提高,糧食畝產還有望再次提升。
而那些懶惰的族人,如果不努力工作,他們他們將面臨挨餓的局面。
所以這就逼著所有族人共同努力工作,也就提高了部族整體生活水平。
當然,還有一些不思進取坐吃等死的族人,他們可以將田地賣出。
雖然可以讓他們幾年內衣食無憂。
但是最終的結局也大多會淪為農奴佃戶甚至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
陳遠雖然反對奴隸社會,但是對於自甘墮落的族人,他是絲毫沒有同情的。
鼎外空間改革的同時,鼎內空間也在搞改革,
但形式上略有不同。
外牆建設完畢以後,鼎內族人回歸。
同時一些老弱族人也都遷移到了鼎內。
鼎內空間人口達到了兩萬八千人。
因為鼎內空間主要是年紀大的族人占多數,青壯年占少數。
所以按人頭分田並不算特別明智。
鼎內空間陳遠借鑑的是農業合作社的模式。
五家或者十家分一塊地,然後由青壯年負責耕種。
占有多數股份,獲得多數收穫。
其他家庭則只享受土地糧食分成。
這樣勞動能力低下的老弱可以得到生活供養。
而負責耕種的青壯,也可以獲得更多的耕地。
當然,為了保障老年族人的晚年生活,部族每年會對合作家庭的糧食分配情況做出調查。
以保證分配合理合規,避免出現侵吞糧食、土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