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4.第1340章 隱居嵩山,劍指兩京

  第1340章 隱居嵩山,劍指兩京

  冬日霧朦,彌散山嶽。

  大日升空,霧氣消散。

  孤立嵩山高峰之上,一道穿著白色道服的身影,面東而坐。

  隱約間似乎能看到一絲紫氣在天邊閃過,然後瞬間不見。

  長長的吸一口氣,四周的霧氣同時如同潮浪一樣湧入李絢的口鼻之中。

  一口長息,半刻時間,

  陽光之下,李絢終於緩緩的睜開了眼睛。

  山間的迷霧只有在陰影角落裡還有殘餘。

  至於其他地方,早已經一片晨光滿地,無限冬日氣象。

  高峰筆直,高達千米。

  遠處的山腳之下,一灣碧湖清澈的落在大地之上,農田阡陌,雞犬相聞。

  龍潭水湖煙雨朦,天然風光水墨卷。

  出水芙蓉美如勝,一劍沖天靡四方。

  眼中的凌厲在瞬間閃過,李絢長長的呼出一口氣。

  現在已經是十一月底,距離他離開蜀中也已經有一月時光。

  太子李顯次子的滿月宴,李絢自然是無法參加的,哪怕他如今在落葉,距離長安咫尺之遙,也無法動身片刻。

  甚至整個長安,整個洛陽,幾乎都沒有任何人知曉李絢已經到了嵩山。

  除了有兩隊千牛衛隨時傳遞消息,讓李絢知道朝堂情況之外,整座嵩山,幾乎很少有人能接觸到李絢。

  當然,是很少。

  這裡面並不包括嵩山道長潘師正。

  李絢的三餐便是潘師正和他徒弟供應的。

  李絢目光東移,在遠處的山腰之上,一座肅正的嵩山道殿正在建成。

  皇帝的密旨,是讓李絢來監修嵩山觀的修建,為將來的嵩山封禪做準備,但李絢知道,皇帝的目光是在洛陽,在長安。

  ……

  腳步輕輕一點,李絢已經轉身,飄飄然落在三丈之下的山坪上。

  就在此時,蘇寶同快步而上,將一封公文送到了李絢手上。

  李絢接過公文,看了蘇寶同一眼,點點頭,然後邁步走進了山坪深處的道殿之中。

  這裡屬於整個嵩山道觀的深處,少有人來。

  蘇寶同自從十月帶皇帝密旨跟隨李絢一起前往彭州,然後又宣旨,帶著十餘名護衛,護送李絢直抵嵩山之後,就沒有離開。

  至於這些公文,自然是長安方面的千牛衛送過來的。

  李絢不由得想起蜀中之事。

  他原本是要在抵達彭州之後,就去拜訪李孝逸,甚至拜帖都已經送了過去,但現在他人沒去。

  如果不出李絢意外的話,李孝逸會對外作出合理的解釋,不管是說李絢病在彭州,還是前往潘州,都不會讓其他人見他的。

  成都和彭州雖然不過一步之遙,但李孝逸還是有足夠的手段說服他人停步的。

  如此說來,皇帝的這份密旨,就是不瞞著李孝逸的。

  李絢光明正大的離開長安皇帝不阻攔,等到李絢抵達彭州之後,皇帝又讓他悄然遣回。

  如果不是李絢對皇帝足夠的信任,那麼恐怕當李昭德和蘇寶同帶著密旨出現在李絢面前的時候,李絢就會認為是皇帝要對他動手了。

  好在李絢也根本沒有絲毫反抗李治的打算,只是在家中略做交代,便立刻起行。

  從巴蜀直接順長江而下,而後走襄陽南陽,直接嵩山。

  如今在嵩山,雖然李絢居於後山,身邊有十幾名千牛衛侍從,但李絢只要不離開嵩山,不去見閒雜人等,千牛衛也不阻攔。

  這些人全部都是這些年追隨李絢的老部下了,包括蘇寶同也是一樣。

  李絢如果真的要強行離開,這些人根本阻擋不了他分毫,因為這些人本身就不是來阻擋他的。

  就如同皇帝也不是要對付他一樣,而是要將他當成一把鋒銳的利劍,隨時準備長安洛陽,隨時可能會發生的變故。

  從某種角度來講,能夠被皇帝作為後手的李絢,絕對是皇帝最信賴的人。

  當然,這段事情,也是皇帝對李絢的一種考驗,若是考驗過不去,那麼李絢所有的一切都會被翻出來。

  ……

  站在殿中,李絢對著中央的太上道君相躬身施禮,然後轉身進入了左側的餌房之中。

  坐在石榻之上,李絢直接翻開了公文。

  永隆元年十一月,突厥餘黨阿史那·骨篤祿、阿史德·元珍等招集亡散,據黑沙城反,左衛大將軍、代州都督薛仁貴將兵擊元珍於雲州,大破之,斬首萬餘級,捕虜二萬餘人。

  公文的第一條內容,就讓李絢的神色肅然起來。

  阿史那·骨篤祿,突厥餘黨,不出李絢意外的從上一場大唐和突厥戰事中脫身。

  不僅和弟弟阿史那·默啜逃亡了草原深處,還和阿史德·元珍等人在漠南北部重新集結了數萬大軍。

  可惜,這些年,大唐在草原東部立阿史那·泥熟匐為可汗,用他來對內鎮壓一切對大唐不滿的力量。

  阿史那·骨篤祿和阿史德·元珍好不容易集結了數萬大軍準備對阿史那·泥熟匐動手,但偏偏薛仁貴從雲州出擊,直接從肋部貫穿了突厥大軍,隨後斬殺無數,阿史那·骨篤祿和阿史德·元珍近乎全軍覆沒,僅以身免。

  草原的局面這一刻徹底清晰起來。

  雲州在南,饒樂州在東。

  相互鼎立,局面無比鞏固。

  阿史那·骨篤祿和阿史德·元珍現在很有可能已經成為了大唐用來吸引草原不滿之人的棋子,每當他們聚集起一定的力量,大唐立刻狠狠轟擊過去,將其擊潰。

  若是如此,沒有大的變故的話,大唐在草原東部的統治將會異常的穩固。

  但可惜,突厥還有西突厥,大唐也有皇帝之衰。

  劇變很快就會來臨。

  ……

  李絢的目光落在第二條公文上。

  八月中秋時,洛陽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弒母案。

  洛州有一富商方廷敘,先娶妻張氏,生子方大年。

  方大年十七歲那年,母親張氏去世,方廷敘續娶了繼室陳氏。

  陳氏性格兇悍善妒,常與丈夫吵鬧,虐待繼子,又常將家中財物搬回娘家,方廷敘苦口婆心勸導,但陳氏始終不悔改。

  中秋時,陳氏又與方廷敘發生吵鬧,繼而夫妻互毆,陳氏發起狠來,竟手持利刃將方廷敘殺死。

  方大年見父親死於非命,一怒之下奪下陳氏手中利刃,一刀將陳氏殺死。

  次日,陳兄自良知悉後到衙門狀告方大年忤逆不孝,頂撞父親、欺凌繼母,動輒毆打。

  陳氏受辱不過,欲持刀自刎,方廷敘情急之下奪刀,結果誤觸刀鋒而死,方大年見狀遷怒繼母,憤而持刀殺死陳氏。

  李絢的熟人,洛州長史袁嘉祚,連忙命人將方大年帶至大堂,親自問案。

  方大年回道:「小的豈是無故殺母,又哪有先毆母親、逼母自刎之事?只因父母二人自相口角,老母素性凶暴,便持刀砍死我父,小的見父橫死,心墮膽熱,這才一時激憤將繼母殺死,如今也是追悔莫及。」

  袁嘉祚命人將方家的僕人帶入公堂,仔細的詢問了陳氏為人,還有當日之事。

  反覆再三,終於確定的確是陳氏發起瘋來殺了自家夫君。

  之後,方大年殺母。

  ……

  看到這裡,李絢的目光微微一凝,他似乎嗅到一點不一樣的味道。

  洛陽的案子好好的怎麼鬧到了朝堂上,還出現在了公文上。

  李絢目光落在公文上,袁嘉祚有判罰:「婦以夫為主,室內豈得操戈;子以母為天,膝下烏容反刃。

  今陳氏以呂雉之妒恚,性情兇悍,以致夫頭墮地,凶刃起於內庭。

  然,陳氏固殺夫之罪,但自有有司懲治。

  方大年逞匹夫之小忿,犯下殺母之大罪,父仇縱然不共戴天,但也不應以子殺母。

  殺人者償命。

  若念其孝心而不懲戒,那便是知有父天而無母地;若藉口義憤,那便是倡導孝子而不顧律法。

  依律,以子殺母理應凌遲,念其事出有因,減一等判處斬立決。」

  李絢看著公文,仔細的琢磨著這份判詞。

  「陳氏以呂雉之妒恚,性情兇悍,以致夫頭墮地,凶人起於內庭」。

  不由得,李絢笑了起來。

  這件案子,在袁嘉祚的手裡基本已告了結。

  他的判決陳自良無話可說,方大年亦無再辯,刑部大理寺均無異議。

  但,上到尚書省的時候,尚書左丞劉景先在查看案卷後,產生了異議。

  劉景先批駁道:「夫婦大義等於乾坤,母子天倫昭於今古。

  乃繼母如母,命不及母,緣父之故,比之於母。

  今繼母無狀,手殺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絕矣。

  唐律:父祖被人所毆而子孫助斗者無罪,雖傷猶得末減。況若越人之殺而父乎。

  父親罹刑,孝子諒當若是。

  為父剪逆,烈士誰曰不然。

  在陳氏有可誅之辜,死何足惜。

  特大年無殺人之柄,杖以戒專。」

  ……

  李絢輕吸一口氣,劉景先的意思很簡單,繼母雖然也是母親,但卻不及生母。

  陳氏只是因為嫁給了父親,方大年才稱其為母。

  如今陳氏違背夫妻大義,殺死丈夫,那麼從陳氏舉起屠刀的那一刻起,方大年與陳氏便已經斷絕了母子關係。

  自然也就沒有了「弒母」惡行。

  方大年見父親被殺,怒火攻心,這才殺死陳氏,為父報仇,乃是孝子行為。

  陳氏則因有罪在先,是死有餘辜。

  應責以杖刑,以示懲戒。

  最後朝中以劉景先之意,杖責懲戒了事。

  李絢琢磨著整起案子,越琢磨,越覺得這件案子有意思。。

  眼下這件案子,誰殺了誰不重要,最後怎麼判罰的也不重要。

  關鍵在於為什麼會殺人。

  陳氏以呂雉之妒恚,性情兇悍,以致夫頭墮地,凶人起於內庭。

  呂雉這兩個字就很敏感,若是真的按袁嘉祚的判罰發行天下,那麼難免會有聯想以後。

  但若是陳氏自下手之時,便不算方大年之母,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劉景先的這份判詞有很意思。

  李絢琢磨著劉景先的履歷,前相劉祥道之子,以門蔭入仕,拜侍御史,累遷尚書左丞。

  劉祥道是李賢的人,但劉景先卻在李賢被廢後,升任尚書左丞。

  如今卻在這起案子卻直接翻轉了判決,眼下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聯繫杞王和許王,就有意思了。

  武后應該看到了這份判決,不知道她心中做如何想。

  李絢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來,這是個人才啊,足夠更進一步拜相了。

  ……

  李絢低頭微微冷笑,低頭看向第三封公文。

  林縣令周興,請移廢太子賢於蜀中。

  李絢頓時忍不住的站了起來,面色驚恐的可怕。

  蜀中,為什麼會是蜀中?

  對了,是蜀中。

  的確是蜀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