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興慶腳步匆匆地往四公子的書房去。

  他適才回到役舍居處,沒見著小芳。喊了兩聲,住在廂房裡的人推開了窗子:「慶管事,小芳叫四公子的人帶走了。」

  「哦,小安哥嗎?」興慶罵道,「貪嘴的傢伙,又去吃人家糕點去了!」

  「不是……」那人卻頓了頓,道,「是,四公子書房的小滿哥。」

  聽到「四公子書房」,興慶的臉色變了……

  府里進了一批新孩子,興慶想養個孩子,便去挑。

  那長得好看又聰明的,無需擔心,遲早會出頭。那長得普通但老實的,踏實做事,總能有飯吃。

  送進王府里的,自然沒有又丑又蠢的。但卻有漂亮卻傻老實的。便是這種,最令人擔心。

  興慶老了,容易心軟。心裡一軟,便舍了那好看又聰明的,選了小芳做乾兒子。

  只他沒想到,便是這樣,小芳還是去了他最不想他去的地方。

  「正想著找您呢。」小滿在四公子的書房接待他,「瞧他生得可愛,便帶來給我家公子看看,誰想到公子中意他,留在我們書房這裡了。他的東西也不用拿了,這邊都給他辦新的。您養了他半年,這是公子賞的,您收著。」

  興慶接過那荷包,裡頭的銀子,足夠在府外買十個小芳。

  興慶心頭苦澀,只事已至此,他也無力挽回,心裡恨著小滿,卻只能道:「這孩子現在可在?他是個傻的,我想多囑咐他兩句。」

  小滿給他指了後罩房。

  興慶過去,小芳正在吃點心吃得開心。見到興慶,他先習慣性地嚇了一跳,隨即想起來小滿哥說過,自己以後不是興慶的人了。緊張褪去,反倒是在陌生環境裡見到熟悉的人的歡喜湧上來。

  「乾爹!」他過去拖住興慶的手,「你來吃點心!這裡的點心可好吃了!」

  「我不吃。你吃。」興慶坐在桌邊,問他,「你怎麼到這裡來了?」

  小芳老實回答:「小滿哥帶我來的。」

  「乾爹,我見到貴人了!貴人誇我呢!」他眼睛閃亮。

  以前乾爹常說他愚笨,說他若到了貴人跟前定會動輒得咎。乾爹說的不對,貴人看見他就笑了呢,給他點心吃,給他蜜水喝。

  小滿哥說「這孩子不如就放在書房這邊,我來帶他」,貴人欣然就同意了呢,還說:好好把他養大。

  小芳巴拉巴拉給興慶講四公子的書房有多麼多麼好,說:「我萬萬想不到我竟能進四公子的書房,做夢似的。「

  興慶聽得暗暗心驚。

  「這都是小滿哥講給你的嗎?」他總覺得不對,小芳被帶走應該不過一個時辰的事而已,那個小滿怎麼有本事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給小芳灌輸這麼多東西?

  「不是。這都是小安哥給我說的。」小芳歡快地說,「小安哥帶著小滿哥來看我的。」

  興慶的瞳孔微縮。

  待他離開的時候,小芳生出了不舍。

  他這乾爹養了他半年,十分嚴苛,不僅逼他認字讀書,還要學算盤學術數,學不好就要用小細竹條抽他的小腿。

  他怕他,也恨過他——雖然他還不太懂什麼是恨。總歸是,不論大人還是小孩,對那些對他們要求得過於嚴苛的人,總是容易生出類似「恨」或者「憎」的情緒的。

  但現在,他這乾爹準備離開的時候,他忽然生出了濃濃的不舍。

  「乾爹,以後……」他怯怯地問,「還來看我嗎?不不,我能去看你嗎?」

  興慶摸了摸他的頭:「你若想,便來。」

  而後他離開了,頭也沒回。

  小芳莫名悵然,又吃了塊鄭師傅親手做的點心,才好受起來。

  小安把小芳交給了小滿,自己便出門浪去了。

  四公子說得不錯,他自從出了書房,開始跟著永平做事,就野了。眼看著都是下晌了,他估摸著這會兒小滿把小芳帶到四公子跟前,定然沒什麼旁的事,他便出府去了。

  他現在雖不再承寵,卻依然像從前一樣有體面,甚至,更體面。他是有著自由出府的權限的。

  小滿便沒有。因為小滿沒有出入的腰牌。他被關在書房裡,像關在籠子裡的金絲雀。

  小安則是已經飛出了籠子的那隻。

  在外面自己享用了一頓飯食,又買了李記的點心,小安在天擦黑的時候悠哉地回來了。

  步上台階,才要推開自己的房門,卻忽然有人喊了一聲:「小安哥。」

  小安轉頭,台階下,隔壁的興慶攏著手凝視著他。昏黃中,他看著比平時蒼老。

  「慶管事。」小安扯個人見人愛的笑臉,招呼,「怎麼在這兒?」

  興慶看著這個年輕人。這兩年他明顯長大了,因為練武勤奮,體型有了明顯的變化,結實硬朗起來,不再雌雄莫辨。

  「我一直覺得,你是個聰明的孩子。」興慶上前一步,將這孩子看得更清楚些,「你從四公子書房裡出來,給自己找了條很好的出路,不像小亮那樣,泯然眾人,我很是替你高興。」

  小安笑容更大:「勞您操心了!」

  「我只是想不到,你沒有人心。」興慶在夜色里定定地看著小安,「你從那裡出來,卻把小芳送進去。你的心是什麼做的呢?」

  小安臉上的笑容在夜色里淡去。

  「您這是什麼話呢。」他淡淡說,「四公子的書房是個福窩,吃的喝的用的,都是這一輩子再不會有更好的。康亮出去那麼久了,到現在要跟人吹噓,都還在吹他在書房時享的福。四公子也不是暴戾的人,並不磋磨折騰我們。從書房出來的人,都好好的,健健康康的,比旁人更平安呢。十一公子小小年紀,便已經打死過兩個小監了,咱們四公子寬仁宅厚,可從來沒這樣過。」

  興慶的一縷白髮在夜風中飄動:「可是從那地方出來的人,要麼成了康亮那樣的庸才,要麼……」

  成了小安這樣的……鬼。

  小安在夜色里笑得妖嬈。

  「您的心可真善呢,我看得出來,您是真的心疼那孩子呢。」他一直笑,「只您這樣心善,當年,老傢伙拽著我的胳膊說要認我當乾兒子的時候,您怎麼不攔著呢?」

  「老傢伙那時候看著我兩眼放光,像看到個寶貝。我他媽的嚇死了!」

  「您可是在場呢,我不知道您是去幹嘛去了,總之您是在場呢。我瞅著就您面善,我向您求救呢,您怎麼不搭理我呢?您怎麼不認我回去當乾兒子,只肯與我做個鄰居呢?」

  「我可比小芳聰明一百倍呢。您要肯教我讀書識字,教我打算盤,啊呸,我心算就夠了,我心算都比小芳打得算盤快。但凡您當年肯帶我回您的屋裡,我也能好好學本事,以後像您一樣,憑本事吃飯。」

  「可您沒理我呀,您任我乾爹把我拽走了,哦,現在又嫌我變成這樣了?」小安冷笑,「您充什麼善良人呢?」

  興慶閉上了眼睛。

  「我只是被旁人拉去看熱鬧的,我那時候沒打算養孩子。」他睜開眼,緩緩道,「你不明白,人和人之間的牽絆……太過麻煩。」

  「嫌麻煩你養小芳幹什麼?怎麼著,這是老了老了,開始盤算養老了是不是?看著我給我乾爹送終,嫉妒了是不是?」小安嗤笑,「什麼人和人?說得真好聽啊?」

  介於少年和青年之間的這個人,眼睛在夜色里漆黑:「都是沒有子孫根的人了,還真把自己當個人啊?」

  院落里一片寂靜。

  這個院子裡住的都是四公子的人,他們都跟著永平出門辦事了,只有小安一個人留下。

  片刻後,院落中忽然響起小安「嗤」的一聲笑,就著夜色,竟隱隱有回音。

  那個已經長大了的又漂亮又聰明的孩子,頭也不回地推開門進去,砰地一聲關上了門。

  二月長沙府春暖花開,霍決回來了。

  他一身塵土,先回屋洗漱。

  小安捧著毛巾在一旁給他匯報他走後的事:「小滿現在跟我是穿一條褲子的關係,四公子院子裡的芋兒被收房了,我瞅著她挺機靈,再努努力,說不定能抬個妾……」

  「哦,還有,」他說,「我讓小滿把隔壁慶管事屋裡的小芳,給四公子看了看,四公子很喜歡,養在書房了。」

  霍決「嘩」地一聲潑了一臉水,抹把臉,轉頭看向小安。

  小安坦然地看著他,還把毛巾遞了過去。

  霍決接過毛巾,擦乾臉,點頭:「年紀正好,以後可以接替小滿,就是得好好教他。小滿一個人不行,你花點心思。」

  小安勾起嘴角。他就知道霍決和他是一樣的人。

  從當年驚馬那件事他就知道了。

  他是個心眼很小,睚眥必報的人。要不是霍決救他,那一次他可能就死了。他總覺得那馬不會無緣無故受驚,他憋著怒氣去查馬的事,想揪出那個差點害死他的人。

  結果那馬通身都找不到傷痕,連個蜜蜂叮的包都沒有。

  小安本來都打算放棄,都已經轉身準備離開了,卻突然靈光一閃,他又跑去扒了馬屁股。

  果然,裡面有血痕。

  有什麼人,在那個時候,趁著大家的視線都在別處的時候,在他後面用什麼東西戳了馬屁股,從而驚了馬!

  然而那個時候,在那個位置的,就只有「永平」一個人。而「永平」是那個反應迅敏,立即把旁人拽下來飛身上馬,以出色的身手救下他的人。

  想通這一點,小安渾身汗毛都立起來了。

  但驚懼之後湧上心頭的是興奮!他興奮得一晚上沒睡好覺,第二天便纏上「永平」,死活要認干兄弟。

  那人沒拒絕,那人認了,那人不藏私地教他功夫。

  他找對了人。

  這人身上跟他有著一模一樣的氣息。

  興慶覺得他是鬼,啊呸,鬼怎麼能行走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們該是,半人半鬼。

  子孫根都沒了,充什麼人啊。

  殘破之軀,想活出個人樣子,就不要怕踩著別人的肩膀,踏著別人的血跡。

  你說是不是呢,溫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