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封診式
「案髮屋舍在里牆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側兩間房,兩房相連;正房有門,女屍伏倒於門內五步;側房在正房東南方向,中間有寢,男屍臥於其上;側房南面有窗,寬三尺,敞開,兇犯或是從窗內躍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戶旁觀看時,黑夫也在窗外的草叢地面上仔細探查,他很快就有了發現。
「令史,這有個腳印!」
怒立刻就繞了出去,卻見窗外的泥地上,果然有一個很明顯的腳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叢上,盯著這個腳印看了許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後,立刻偏頭對一旁的筆吏道:
「記下來,側室南牆外半步,有腳印一,似是秦式麻履,長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損的痕跡,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跟部花紋密,長三寸……」
這可聽得黑夫愣神了,那次十月份的捕盜案里,怒對盜賊受傷傷口的鑑定,已經讓他大為驚奇。而如今對眼前這個腳印細緻入微的觀察記錄,已經堪比後世的足跡學了。
但這才是開始,接下來,怒才真正告訴了黑夫,秦國的獄吏,亦可稱之為「令史」的這批人,為何被稱之為「中國最早的法醫」!
怒在勘驗記錄完窗下的腳印後,又返回了側室,這個兇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細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屍,卻見其面色驚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沒閉上。
怒沒有過多糾結於屍體的面部表情,讓文吏繼續記錄爰書。
「死者是壯年男性,皮色黃,身長7尺1寸,頭髮長2尺。死於側室榻上,仰臥,頭朝北,腳朝南。手背有一處刃傷,長四寸,寬一寸,疑似反抗時被割傷。致命傷在喉部,沿著脖頸,長三寸,寬半寸。兩處傷口都是橫向的,創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跡。男屍喉部大出血,污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面,其餘部位無傷。」
「男屍上身不著寸縷,腹部有灸療舊疤兩處;下身穿單布短裳,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兩雙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雙鞋給男子屍體穿上,剛好合適。榻旁的矮案上還有幾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還有一柄木劍鞘。塌下地面堅硬,未見兇手痕跡。」
一套下來,黑夫不由嘆為觀止,這怒的屍檢水平,程序規範,所形成的「封診式」一點不遜於現代司法鑑定。
所謂「封診式」三字,在秦律里,指不同的司法行為和執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檢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於「診」的一部分,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後世的現場痕跡物證的保護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繩索阻止旁人進入破壞,並將痕跡物證用白灰圈劃出來外。無非就是對發現的屍體、血跡、手印、腳印、痕跡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等,以記錄的方法加以保護。
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只可惜秦國沒有相機,甚至連紙張都沒有。那筆吏只能一手端著木版,一邊艱難地記下怒的每一句話,因為載體的限制,所以務必言簡意賅,並極為精確。
記錄完第一具屍體後,怒又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屍處。
這女屍的下半身是光著的,結合那男子也上身裸著,不難想像案發時他們在做什麼。但一碼歸一碼,因為距離門口較近,從外面都能看到屍體,黑夫便讓人用草蓆蓋住了她。
怒掀開草蓆,蓬鬆的烏髮下,一張俏臉露了出來,只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誹:「在鄉里中比較的話,的確挺漂亮的,難怪里監門會與其通姦……」
怒再往下掀開,卻見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扎了進去……
一如方才對男屍的鑑定記錄,怒又精確地描述了女屍的特徵和致命傷位置、形狀,甚至查看了頭髮,身體是否有瘀血等!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沒有再受侵犯。
看著怒看上去似有點猥瑣,實則十分鄭重的動作,黑夫便猛地回想起,自己看過的一些古代斷案影視。官兒判案,發現死者表面沒有異狀,看起來排除了他殺可能。忽然這個官兒身邊什麼人提醒他去檢驗屍體頭髮里會不會有釘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後順利找到兇手……
這種事情在秦國是不可能出現的,《封診式》的條例里,就已經清清楚楚地寫明了,頭髮內和會陰處,是驗屍的重中之重!
等做完勘驗屍體和記錄的工作後,怒接過一塊布,擦了擦手,忽然問黑夫道:「以黑夫亭長看來,兇犯是如何行兇的?」
黑夫早就思考很久了,立刻應道:「兇犯應是先打開了側室的窗戶,發現室內男女正在親熱,於是便乘其不備,翻窗而入,揮著短刀,刺向二人。」
「當時或是男子在上,女子在下。男子聞聲後,轉身用右臂擋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驚慌下榻,這時候男子仰著身子向後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之所以這麼判斷,是因為榻前的矮案上,有一副劍鞘,裡面的劍卻不翼而飛,那或許是男子的武器,而且被拿走的,可能還不止這一件物品。
「結果男子被兇犯橫起一刀,割斷了喉嚨。接著,兇犯又跳下榻,去追想要逃往正室門口的女子,在距離門邊五步的位置追上,一刀插在她背心,女子倒地而亡……」
「說的好!與我想的分毫不差!」
怒有些欣賞地看著黑夫,問他:「你學過令史之術?」
黑夫搖了搖頭:「我出身士伍,地位卑微,沒有機會進入學室,不知何為令史之術。只是根據令史記錄的屍體特徵、現場痕跡,推斷而出。」
「竟然是無師自通?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你居然能用繩索阻止外人進入,還將屍體用白線圈起來,我做了這麼多年令史,勘驗了無數屍體,如此簡單的事,怎麼就沒想到呢?」
怒嗟嘆良久,說自己一定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訴獄掾,這種好的法子,一定要成為安陸縣獄曹的通例,甚至可以上報給南郡、咸陽。
接下來,怒就要將這裡的物證、兇器統統收集起來,送往縣城。因為里正去尋找死去女子的丈夫,目前的第一嫌疑人獵戶,一時半會回不來,兩具屍體不可久留原地,製造恐慌,她們也要被用木板抬走,送到鄉里去。
怒和黑夫在這根據痕跡斷案相談甚歡,卻不防游徼叔武走進來,看見黑夫還在,便皺眉道:「黑夫亭長,你為何還沒走?」
怒立刻接話道:「游徼,黑夫亭長只是在協助我查案。」
叔武卻老不高興,他方才和鄉亭亭長在外面詢問里人關於男女死者生前的關係、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裡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才是負責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給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里一案,叔武就覺得是自己給黑夫送了一份功勞,風頭全被湖陽亭搶光了,如今這案子不歸黑夫管,難道他還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經篤定,這案子,肯定是那獵戶乾的,那人回家見到妻子和別的男人通姦,一怒之下就殺了姦夫淫婦,而後亡命而逃。
他認為,這案子清晰明了,只需要發出布告,四下搜捕,拿獲兇犯並不難,這種輕鬆的事,最好留著自己辦,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勞。
於是叔武便板著臉道:「黑夫亭長,這柳樹里是鄉亭轄區,可不歸你的湖陽亭管!既然你已將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還是速速回亭部去吧!你身上沒有公務,若是半日不歸,那便是瀆職了!」
令史只是百石吏,而游徼的俸祿是百五十石,是在場眾人里官職最大的,此案理應由他主管,而秦國的確對越俎代庖的行為明文禁止。
所以雖然看出叔武趕人的意圖,但黑夫也沒強辯什麼,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麼需要詢問的地方,大可隨時讓人傳喚我。」
說完,他便告辭出門了。
外頭陽光燦爛,一掃屋內的死亡陰霾,圍觀的人群已經陸續被喝散,只留下一些需要詢問的證人。
黑夫繞過他們,準備去牽自己的馬,可在路過門邊水溝時,他一眼掃過去,好像看到了什麼,立刻便停了下來。
水溝邊的草葉子上,沾染著一抹血跡,黑夫彎下腰,在草叢裡找了找後,撿起了一樣東西……
「令史,快來看,這是什麼?」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刻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裡的東西。
那物什是木製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左右,上面有一些故意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它似是被無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丟棄……
「荊券。」
怒立刻就辨認出來了,面色愈發凝重:「是商賈貿易用的荊券!」
PS:本章驗屍報告,參考《封診式》中的《賊死》《穴盜》等篇。
本案是根據張家山漢簡《不知何人刺女子婢最里中案》,以及嶽麓秦簡《魏盜殺安、宜等案》,兩個真實案例改編。
嗯這也是黑亭長的最後一個案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