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躺槍前女友(8)

  雨越下越大, 天際烏沉一片, 仿佛將整個世界都覆蓋。

  遠處的建築模糊不清。

  琳琅在公路上叫了一輛計程車,拉開車門。

  「師傅,麻煩去……」

  「嘭!」

  車門轟然關上。

  雨傘被風吹得很遠。

  琳琅腳步一個踉蹌, 差點站不穩。

  下一刻, 有人從身後緊緊抱住她。

  冰冷的雨水濕透了衣裳。

  身體卻滾燙得厲害。

  她聽見了劇烈的心跳聲。

  「你不該來的。」她垂下了眼。

  橫在腰間的手臂冒起了青筋,卻又怕傷到她,硬生生空出了一些位置。

  「我知道。」他輕輕地說。

  知道, 不代表能做到。

  他高估了自己的忍耐。

  薛紹低下頭,將臉深深埋在女孩的肩窩。

  溫熱的眼淚淌過胸口。

  「如果,我再也不是薛家的少爺, 不能給你讓人羨慕的生活……」

  「一無所有的……」

  「你……還會要我嗎?」

  要我這個,什麼都沒有的廢人。

  琳琅轉過身。

  冰涼的大掌剎那捂住了她的眼睛。

  男孩沙啞地說, 「別看, 我現在的樣子很醜。」

  也不知怎麼了, 好像遇見她之後,自己越來越愛哭了, 之前那個恣意張揚的大少爺,連他自己都覺得陌生。

  真是……遜爆了。

  沉默了片刻, 琳琅輕輕扯下了他的手。

  他低著頭,濕發遮住了眼睛, 看不清神情。

  素白的手指溫柔撥開了他的劉海。

  少年精緻的臉龐在雨水沖洗下愈發蒼白,連嫣紅的唇瓣都失了血色。細長濃密的睫毛上掛著水珠,輕輕一顫, 滾落到她的掌心中。

  脆弱、不安、驚惶。

  他眼眶泛紅看著她,努力想要牽扯著嘴角,卻發現是徒勞。

  「吶,我是不是很討厭?」

  「為什麼這麼說?」她仰頭,瓷白的小臉在雨水下愈發清艷。

  「我什麼都不會,還脾氣壞、性格惡劣,現在又連唯一的優點都沒了。」他自嘲地說,「可就算是這樣,我這個癩蛤/蟆還想吃天鵝肉,沒有一點自知之明。」

  琳琅輕笑,「我沒見過這麼可愛的癩蛤/蟆。」

  怎麼辦呢,少爺的自尊心被她一而再再而三給打擊完了。

  現在的他,敏感卻卑微。

  小心翼翼想要靠近她,又怕被嫌惡。

  真是可憐的小東西呀。

  「那,你要跟我走嗎?」

  她的手撫摸著臉頰,很涼,又有點疼。

  「好。」

  誰叫我,只剩下你了。

  少年沁著水霧的眼瞳里映出她的模樣。

  眸若點漆,唇如春/色。

  微微一笑都宛如皎潔的明月。

  這是他的心上人。

  十八歲的初戀。

  一想起就會心疼的人。

  他認栽,真的認栽。

  少爺將手緩緩覆蓋在她的手背上,閉上了眼。

  天邊吞噬了最後的一絲餘光。

  少年俊秀的輪廓漸漸變得晦暗,看不真切。

  那就這樣吧,帶我走。

  我把那個傻小子交給你。

  請你一定,要好好對他。

  他可能會有些笨拙,因為很多事都要重新學起,所以,給他多一點時間好嗎?

  他向來不是聰明的小孩,也不懂得如何討人歡心,有時還愛嘴硬,總是惡語傷人,可這並不是不喜歡你啊。

  只是不懂得怎樣表達,才能讓你歡喜。

  越是喜歡,才想著用幼稚的舉動來引起你的注意。

  越是用力,越會把事情搞砸。

  所以,對不起,請再等一等他。

  總有一天他會長大,會冷靜、理智、成熟,會知道喜歡一個人,要將她怎樣好好藏在心口、吻在唇邊、捧在手上。

  而現在,容許我的稚嫩吧。

  我保證,會為你真正的長大。

  再來替你遮風擋雨。

  自這天以後,少爺再也沒有回過薛家。

  課餘時間,他開始做起了兼職,洗盤子、送外賣,努力維持著兩人的生活開支。他甚至放下了身段,主動討好樓下那位花店阿姨,買花時就纏著打折。

  畢竟,他可以忍受吃最便宜的盒飯,卻不能委屈他的琳琅。

  朋友們都認為他瘋了。

  為了一個女人,竟然拋棄了太子爺的身份!

  還干起了以前他最不屑的粗活!

  「阿紹,回去吧,伯父伯母都在等著你。」

  華少抽了抽嘴角,他實在沒法相信眼前這個手裡提著大包廉價塑膠袋的傢伙居然是薛紹。

  他們倆穿一個褲襠長大,這個小霸王的肆意妄為他是最清楚不過了,誰要是敢給他一點兒氣受,保准第二天讓你痛哭流涕哭爹喊娘。

  可是現在呢?

  他心甘情願的,為一個人,跌入塵埃。

  華少很驚恐,他覺得阿紹一定是鬼上身了!

  很有必要找個大師來給他招招魂!

  「是朋友,這話就不要說了。」

  薛紹眼神沉靜,想得很明白,「我雖然不再是繼承人,但爸媽始終是我的爸媽,我依舊能夠孝順他們。可我跟琳琅,只要我一鬆口,一退縮,我們就再無任何的可能。」

  「只要一想到跟她分開,心裡就很難過,都沒法呼吸了。」

  華少一臉驚恐,這還是他認識的薛紹嗎?

  聽得他都起雞皮疙瘩了!

  「一看你就是沒真正談過戀愛的人,懂個屁啊。」

  少爺斜睨了他一眼,赤/裸裸的鄙夷。

  華少:「……」

  生平第一次,他被這個智商欠費的好基友給懟得無言以對。

  可是……

  好像還真有點羨慕呢。

  他看著那個黑髮女孩笑著撲上了薛紹的後背,她的眼底好像研碎了一池的春光,朦朧如煙雨,美得令人怦然心動。

  不可否認,琳琅對他的吸引是致命的。

  狐狸一般狡黠美麗的女郎,總讓人想要征服。

  可他明白,這人是毒,沾不得啊。

  你看薛紹這個小霸王不就是栽了嗎?

  「啊,終於找到了我家的迷路小孩!快,給姐姐親一口!」

  薛紹的耳根子有點發燙,低聲提醒道,「有人呢。」

  這人老是不分場合的亂親亂摸,怪叫人不好意思的。

  「有人?誰呢?」

  琳琅壓根沒認出帶著鴨舌帽的華少,還以為是路人。

  小傢伙這麼容易害羞可怎麼辦?

  她伸手拿下了貨架的一包薯片,擋在兩人的臉邊,爽快親了一口,卻很壞心眼沒有擦掉那個明顯的唇印。

  「好了,今天的獎勵給了,小姐姐也餓了,你趕緊回家給我做飯!」十指相扣,琳琅拉著他就走。

  薛紹只能回過頭,給華少支使了一個眼神,示意回頭再聊。

  華少摘了黑帽子,朝他揮了揮,看了好久,直到兩人的身影消失在櫃檯,他這才轉身往回走。

  心裡頭一直碎碎念,堂堂少東家變家庭煮夫啊,太掉份了吧。

  不知道為什麼,華少突然很想抽一支煙。

  手在兜里摸索了很久,沒有。

  然後他才想起來那麼一回事。

  自從那個小霸王談了戀愛之後,菸酒也不敢碰了,每次帶著琳琅來聚會的時候,總會提前清場,搞得他們這群兄弟苦不堪言。

  久而久之,華少都懶得帶煙了,反正帶了也不給抽,還占地方。

  他也不知不覺戒掉了癮頭。

  那個人,真是可怕啊。

  他這樣感嘆著,第一次讓司機開車回家,破天荒沒有在外頭留宿。

  他剛剛到家,打進來了一個私人電話。

  那頭的聲音有些慌亂,「華少,你知不知道怎麼殺魚啊?混蛋,你別亂跳啊,信不信小爺拍死你!臥槽臥槽,我的衣服!啊啊啊,小爺要殺了你!」

  尖銳的聲音震破耳膜。

  華少揉了揉飽受摧殘的耳朵,「你一個大少爺,十指不沾陽春水的,都不會弄啊,買什麼魚!小心別把整隻手都給剁了我跟你說!」

  「誰叫我媳婦愛吃!」

  他特別委屈地說,「她說要是我做不出來,就要打我屁股,好兇的。」

  「……」

  媽的,無端又被餵了一碗狗糧!

  華少心裡那個氣喲,還是不得不按耐下脾氣,向阿姨討教了一下。

  結果證明,他比那個小混球更有做飯的天分,自己都能利落殺了好幾條魚了,那傢伙居然做著做著真把手指頭給剁了!

  華少也是真服氣了!

  可到晚上通話的時候,這人就跟喝醉酒一樣膩膩歪歪,說他家那位如何如何疼愛他,各種花式讚美聽得他直翻白眼了,忍不住就想懟他。

  「我說,薛紹,你該不會是下面的吧?」

  對方可疑沉默一下,立馬爆發了。

  「哈?你在開什麼國際玩笑,老子怎麼可能是下面那一個!你要搞清楚,她是聽我的,什麼都順著我!」

  「哦?是嗎?」

  華少挑眉,擺明是懷疑的語氣。

  「那當然,我什麼時候騙過你!」少爺雄赳赳氣昂昂地說,「我告訴你,每次我回到家,她都要在門口迎接我,給我拿拖鞋、掛衣服blabla……」

  「小薛子,過來撿一下遙控器!」

  「好嘞,太后娘娘。」

  華少:「……」

  少爺你的節操呢?

  沒想到你是這樣的妖艷賤貨!

  以後出去麻煩別說你認識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