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定虜式燧發槍

  第224章 定虜式燧發槍

  快到永淳時,有三版快船靠近,說邕寧公司總辦柳遇春求見。

  柳遇春原是金秀鐵器局總辦,主管軍工。赤軍奪取南寧後,丹初力主成立邕寧公司,為官辦企業,以柳遇春為總辦,下轄鋼鐵廠、槍炮廠、造船廠、彈藥廠等工廠。

  掐指一算,邕寧公司已成立九個月,各方面已經走上正軌。

  俞厚基笑道:「爵帥,柳遇春此時求見,必有大喜。」

  丹初亦有同感,欣然同意接見柳同春。

  未幾,三版船去而復返。柳同春背著一個長木箱,緣繩梯爬上長龍戰船。

  「同春,你這木箱內裝著什麼寶貝?」丹初明知故問,親兵已經驗過木箱,裡面放著兩支嶄新的燧發槍。

  柳同春喜不自禁,說道:「回爵帥,是新定型的燧發槍。」他打開木箱取出一支長槍,補充說道:「擊錘耐用性很好,可擊發四百次。」

  四百次的標準,是岑丹初制定的。燧發槍的發火率較火繩槍高一半,約為75%。火槍擊發四百次,可發射三百發子彈。

  赤軍制度,三百發子彈為一個彈藥基數。每場戰役前,赤軍要為每支火槍、每門火炮配齊一個基數的彈藥。一場戰役結束後,如果擊錘、槍管等部件損壞,更換下來即可。當然,這就要求工匠提高加工精度,以實現零部件的通用。

  「哦?」丹初大喜過望,接過長槍,愛不釋手。

  只見它槍管黝黑,表面塗漆,內徑平整光滑均勻。槍身前部、後部都有護木,方便持槍瞄準。槍口處有一個卡扣,方便裝卸刺刀。槍尾部發火機構變化較大,較火繩槍更為精巧。

  柳同春附上來,小聲說道:「遵照爵帥指示,我們試驗了很多次,歷時十三個月,最終取得了成功。擊錘所用的彈簧,鐵水化鋼水時,時間不能太長,且需加入細膩的河沙。淬火需用油淬,再回火,緩緩冷卻。這種鋼,製作出來的刀劍亦很堅韌,不易折斷。」

  這些技術原理,俞厚基全然不知。丹初也只能盡力回憶物理化學知識,大概勾勒個輪廓出來。

  鐵水化鋼水時間不能太長,勢必會遺留較多的炭元素,煉成的鋼鐵就是高炭鋼了。河砂為二氧化矽,煉鋼時加入河砂,實際上加入的是矽元素。

  那麼,邕寧公司所煉出的彈簧鋼,應該就是加有矽元素的高炭鋼了,可稱之為高炭合金鋼。

  當然,這種高炭合金鋼還是一種很原始很簡單的合金鋼。高性能合金鋼需要鉻、鎢、錳、鎳等稀有金屬,方能製造性能更為優越的火槍火炮。這就需要現代冶金知識,需要從稀土礦中分離出稀有金屬,已經過於超前,暫時還不具備可行性。

  「火槍射速提高多少?」丹初一邊端詳,一邊問道。

  「比火繩槍提高了五成,熟練射手可以提高一倍。」柳同春笑道,甚是得意。

  紙殼定裝彈的普及,使赤軍火繩槍射速提高到了每分鐘發射兩發子彈。有了新式燧發槍,火槍射速可以提高到每分鐘三發甚至四發。

  經過嚴格訓練的火槍兵,應該能把燧發槍射速提高到每分鐘五到六發。丹初記得,普魯士軍隊曾對士兵進行過嚴苛的訓練,使火槍手射速達到了每分鐘七到八發。

  臨戰之時,燧發槍無火繩誤燃之虞,火槍手可以結成更為密集的戰陣。這樣綜合下來,赤軍火槍火力密度將大為提高,對付滿洲八旗也將更有把握。

  「楊方,你來試試。」

  親兵隊長楊方精於射擊,取過燧發槍,簡單熟悉一番,隨即準備子彈。只聽「砰砰砰砰」幾聲槍響,硝煙還未散開,子彈已經打完,射速較火繩槍快上許多。

  「好槍!好槍!」楊方讚不絕口,說道:「操作比火繩槍方便多了,也不容易啞火。」

  柳同春又取出另外一支短槍,說道:「爵帥,此槍與長槍口徑相同,子彈皆可通用,只是槍管稍短,不佩刺刀,將來專門配給騎兵、水兵。我請步一標騎兵隊的兄弟試過,他們可以在馬上射擊,只是射速略慢。」

  「嗯,不錯不錯。」丹初甚感欣慰,說道:「有此火槍,赤軍臨戰殺敵更有把握矣。對了,此槍每月產量如何?」

  「槍炮廠每月可生產三百支燧發槍。水力機春節前可以調試成功,屆時生產效率還能再提高一倍。對了,為了保密,金秀鐵器局已經停產,工匠大都遷至南寧。」

  軍中還有一千五百支新式火繩槍,只需更改發火機構,就能改為燧發槍。

  「請爵帥為此槍賜名。」

  丹初思索片刻,想到好幾個名字,卻都不滿意,抬頭看見戰船上正飄著一面大旗,上書自己的官爵「定虜侯征虜將軍岑」,頓生靈感,說道:

  「赤軍的主要敵人是北方的韃虜,就把這兩支槍命名為『定虜』吧。長槍稱為『定虜式步槍』,主要配給步兵使用。短槍稱為『定虜式馬槍』,主要配給騎兵、水兵使用。」

  柳同春大喜,隨即說道:「爵帥,九節十成炮已經研製成功,威力與兩千斤紅夷大炮相當。請爵帥一道賜名。」

  此炮意義甚大。從此之後,赤軍野戰也能帶上九節十成炮,臨戰時旋接而成,可當重炮使用,在炮火上碾壓敵軍。

  「就叫它『十成炮』吧,」丹初不假思索地說道,又問:「十成炮可能發射開花彈?」

  「普通鋼不行,得用彈簧鋼才可以。」柳同春頗感遺憾,說道:「但彈簧鋼工藝複雜,產量有限,得優先用作火槍的擊錘,暫時還不能用作開花彈。」

  趁這個機會,柳同春還請示了幾個其他問題。

  一、是否批量生產燧發手槍。丹初在戰場上陣斬覺羅果科,所賴便是燧發手槍。明朝早就可以生產燧發手槍,多供給皇室勛貴,軍中民間並未普及。

  赤軍生產力有限,丹初決定不批量生產手槍。與其生產燧發手槍,還不如想辦法發明轉輪手槍呢。要知道,轉輪手槍也發明於燧發槍時代,只是時間稍晚而已。

  二、是否保留金秀鐵器局。柳同春傾向於對外售賣,已有永安、昭平的富紳願意接手,開價八千兩白銀。

  工匠遷徙後,金秀鐵器局就成了空殼子,居然還有人開價八千兩?

  柳同春解釋說:「商人嘛,都願意接近官府。他們故意開價高,應是料准赤軍必成大器,願與我們搞好關係,日後也好開展業務。」

  「呵呵,此為好事。」丹初笑笑,說道:「我們鼓勵工商,現在總算起到效果了。把金秀鐵器局賣掉吧,但要求商人改換名字,不得再打金秀鐵器局的招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