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半,我和楊建出發了。
我勸他不要跟人家玩那麼大的,打個鬥地主不就行了嗎?有錢,也不是這麼花的啊!
楊建跟我說,我不懂,很多事情,都是牌桌上辦成的。
我也奇怪,這辦事情上牌桌做什麼。
打麻將的地方,是我們縣城最好的一座酒店。
楊建帶著我,進了一間包房,裡面已經有兩個人了。
一男一女,都是中年人。他們跟楊建打著招呼。
一看穿著,就知道這是有錢人。
三缺一啊!還有一個人沒來。
我是不會打麻將的,也看不懂,我就會打牌。
不多時,彪哥來了,他看見我很吃驚。
我也愣住了,原來是這傢伙,那就可以確定了,這傢伙,那是在搞鬼。
打兩場麻將,輸兩百萬,那不是開玩笑嗎?
彪哥也沒有搭理我,我就坐在沙發上。
四個人入座。
這個彪哥,肯定是用了旁門左道。
當麻將從麻將桌內升出來的時候,我眼皮就跳了一下,頓覺一股陰冷氣息。
我立刻開啟了天眼,要看個真切。
頓時,我就發現,那些麻將,散發著一股黑氣。
是邪器,這麻將,是一件邪器,我很快就聯想到了胡寡婦的人骨。
之前,我就想到,這個彪哥,是要用人骨,製作什麼邪器,現在,那是可以確定了。
這也真是變態,用人骨來製作成麻將,那能不輸嗎?
我走了過去,在楊建耳邊耳語了幾句。
楊建愣了一下,然後就點了點頭,站起來,說自己有點急事要去處理,就不打了。
彪哥目光死死的盯著我,我也不怕他的。
另外那一男一女,很是詫異,說是掃興。
楊建把他們也叫走了。
房間裡面,就剩下我跟彪哥了。
我坐了下來,我們對視著。
「我們井水不犯河水,你想要做什麼?」
彪哥臉色很冷。
「沒辦法,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人家覺得有問題,所以請我來了,我收了錢,是要辦事的啊!」
我可不是故意跟他過不去的。
「哈哈哈,能給你多少錢?」
彪哥冷笑著。
我警告他,不要害人,不然的話,我就要替天行道了。
彪哥怒了,跟我說,擋人財路,那是要命的。
我說可以試一試,看誰沒命,不過就是學了一點旁門左道而已,上不得台面。
彪哥盯著我,他當然不知道我的底細,吃不准我,所以不敢輕動。
這副麻將我肯定要帶走毀掉的,這是邪物。
當然了,對方還可以製作。
我警告他,我要他的命易如反掌,從現在開始,他最好收斂,再讓我發現害人,我就要下死手了。
彪哥不說話,那是眼睜睜的看著我把麻將帶走。
楊建在酒店外面等我。
他問我,這麻將真的是人骨製作的嗎?
我點了點頭,這還有假,不信檢測一下,就可以發現的。
幸虧,這是發現得早,長期接觸這種麻將,那是會導致邪氣入體,從而暴斃而亡。
楊建被嚇了一跳。
不過,這個傢伙還真是敏銳。
「那怎麼不收拾他。」
楊建不明白。
我說,那是人,我怎麼收拾啊!總不可能滅了吧!不過我已經警告過他了。
楊建說,這件事情他不會罷休的,居然整到他的頭上了,他知道那個彪哥,放高利貸,開賭場。
這就是把柄。
楊建拿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好像是找人幫忙,收拾那個彪哥。
我是懶得管了,現在,要把這些麻將,給燒了才行。
這玩意,剛製作出來不久,時間長了,萬一產生異變,可就不好了。
由於是人骨,比較堅硬,所以要送到火葬場火化掉。
這事,楊建能幫忙,說是打個招呼就行。
我們就去了火葬場,把人骨麻將給燒成了灰燼。
然後就回了楊建的家。
楊建有些疲憊,洗了個澡就睡了。
而楊曦非要拉著我跟她出去玩,我可不是夜貓子,我拒絕了。
然後這個楊曦,就說給我三千塊錢,讓我陪她。
看在錢的份上,我直接就答應了。
我就不明白了,晚上不睡覺,出去玩做什麼。
這違反了人體作息時間,長期如此,那是要短命的。
楊曦騎著她的機車,栽著我。
縣城現在年輕人少,晚上也沒有那麼熱鬧的。
她帶著我,先去打了一下電動,然後去那種娃娃機抓娃娃。
我打著哈欠,覺得沒勁。
「為啥悶悶不樂,像我這種級別的美女,你跟著我,還是很有面子的,你沒有看見,別人都對你投來羨慕的目光嗎?」
楊曦有些不屑。
我嗤之以鼻,要不是為了掙錢,我才不跟她一起呢?
這種熬夜掙錢,我還是挺討厭的,聽說外出打工,是要熬夜的。
一直整到凌晨兩點,我們才回去。
我本來是早睡早起的,就算是晚睡,我也能夠早起,我的精氣神,不知道比常人好了多少。
楊建告訴我,那個彪哥的場子,已經被端了,人也抓起來了,等著處理。
這就是得罪他的下場。
楊建的人脈關係網,肯定很多,不是一個放高利貸的,可以比較的。
我覺得,這事吧!沒有那麼簡單,這個楊建,會旁門左道啊!有這麼容易收拾掉嗎?
楊建又讓我去他的公司上班,一個月開兩萬塊錢,這在我們這裡,是絕對的高薪了。
我想都沒想,就拒絕了,我還要照顧我奶奶,怎麼可能去上班呢?沒有那個時間。
我出來幾天可以,時間久了不行。
楊建吃過早飯,就去上班了。
她老婆,那是全職太太。
「你昨天晚上。跟我女兒去哪裡了。」
楊建一走,這個女人,就對我怒目而視,
我也委屈啊!又不是我要去的。
「你老公都不敢得罪我,你也注意一點。」
我才不給她面子呢。
我也要走了,坐班車回去。
哎呀,出來一趟,賺了兩萬三,我的心裡,那是美滋滋的。
這絕對夠我一年的生活費了。
幸虧我那個老婆,是具屍體,不然要養她的話,那就花錢了。
晚上,我跟我的死屍老婆同床共枕,其實吧,我也覺得這變態,可是有啥辦法呢?我們有婚書在。
那可不是結婚證,而是某種可怕的契約,違反了,是要倒大霉的。
白天,我就一直在奶奶家裡,晚上才回來。
至於我爸媽,反正他們不聯繫我,我也不聯繫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