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看向辯護人席:「辯護人,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寧稚拿出手機,說:「請大家拿出手機,用一個叫做XX的瀏覽器搜索『頸動脈』三個字,看看搜索框的下彈內容會跳出什麼。」
程儒言第一個拿出來,找到XX瀏覽器,搜索『頸動脈』三個字,搜索框自動帶出幾個詞條,第一條就是「砍中頸動脈會死嗎」。
合議庭三位法官也看到了。
寧稚說:「『砍中頸動脈會死嗎』,不是被告人主動搜索,而是瀏覽器搜索框自動帶出。」
公訴人:「但是被告人她點了。搜索框帶出了好幾條詞條,她別的不點,怎麼偏偏去點了這一條?」
寧稚:「使用手機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手滑而誤點內容。」
審判長和兩位審判員小聲商量了什麼後,說:「公訴人還有沒有什麼要問的?」
公訴人:「回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現在休庭,下午3點繼續第二場庭審!」
審判長法槌一落,宣布第一場庭審結束。
寧稚立刻看向許小屏,給了她一個肯定的眼神。
許小屏雙手戴著手銬,對她點了點頭後,被女庭警押下法庭。
寧稚心事重重地收著東西,低聲問程儒言:「被告人的手機搜索記錄,您說合議庭會相信是許小屏主動去搜的嗎?」
程儒言回想幾秒,說:「第二個問題確實是搜索框自帶的,合議庭有人會相信許小屏是有意點擊瀏覽,就有人會相信她是手滑。這本應當成許小屏的主動行為,但你已經盡最大努力幫她辯護了。」
見寧稚情緒低落,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說:「你早上的表現很好,別有負擔,盡力就好。好了,走吧。」
……
寧稚和程儒言走出法院大門,立刻有記者上前來。
這一幕,和之前他們從香州檢察院出來時一模一樣。
話筒和攝像機伸到寧稚面前。
記者:「寧律師,殘疾人許小屏殺夫案,為何從一開始的公開審理改成非公開審理呢?這其中是有什麼隱情嗎?」
寧稚深吸一氣,說:「因為案件涉及當事人和證人的隱私,所以我們申請了非公開審理。」
記者:「那寧律師您能說說這案子現在是什麼情況嗎?許小屏死刑的概率大嗎?」
「現在還不知道,但我們會盡力為許小屏爭取減輕刑罰。」寧稚撥開話筒,下了樓梯。
話筒和攝像機登時來到程儒言面前。
記者:「程律師您能說說案子現在是什麼進展嗎?」
程儒言:「許小屏不認罪,寧律師也找到了關鍵證據為她脫罪。案子具體是什麼走向,請各位繼續關注!」
記者一聽有關鍵證據脫罪,都興奮了,跟著程儒言屁股後面追問:「能說說是什麼證據嗎?」
程儒言擺了擺手:「案子還在審理中,還請大家繼續關注。」
他朝停車棚跑去,人一靠近,車子自動解鎖。
寧稚打開後備箱蓋,把箱子放進去,拉開副駕車門坐了進去。
程儒言啟動車子,離開法院。
寧稚胸口悶悶的,難以放鬆。
她越發害怕趙春梅的證人證言用處不大。
「這個案子網上熱度很高,今天衝上熱搜了。」
聽到程儒言說話,寧稚回神:「許小屏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底層女性,為什麼她的案子會受到這麼多關注?」
程儒言手中方向盤轉了個大彎,笑了下:「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有30%的女性遭受過家暴,這個比例,意味著接近2億的女性,曾經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許小屏經歷過的事。這個案子受到關注是必然的。」
寧稚沒心情去看熱搜,直接問道:「網友們怎麼看?」
「有些人心疼許小屏的遭遇,對她殺夫的事情覺得痛快;有些人恨她,希望她判死刑。」
寧稚嘲諷地笑了下:「希望她死刑的,都是那些家暴老婆的渣男吧?」
「也許。」程儒言側過臉看寧稚一眼,「這個案子熱度高,你好好做,對你將來想開女性律所有好處。」
寧稚點點頭:「明白了。」
倆人回到君天所,簡單吃過午餐,寧稚開始復盤早上的庭審,沒有任何休息,兩點鐘又和程儒言前往房山。
他們接到趙春梅後,出發法院。
趙春梅坐上程儒言的車,驚喜地這裡摸摸那裡看看,問寧稚:「律師小姐,這車很貴吧?」
寧稚不知道這車是什麼系列,更不清楚價格,但勞斯萊斯很貴還是知道的,隨口說道:「幾百萬吧。」
趙春梅羨慕道:「還是得讀書,有文化才能掙大錢昂。」
寧稚沒空閒聊,交代道:「你出庭作證後,公訴人一定會抓著你的職業攻擊你,但他們不會抓你也不會起訴你,你一定要穩住!」
趙春梅點點頭:「就像昨晚排練的那樣?」
程儒言看一眼後視鏡里的趙春梅,嚴肅道:「沒有什麼排練,你所說的一切,都基於你自己親眼所見、親耳聽到。」
趙春梅:「當然是我自己親耳聽到的啦!我這人雖然不識字,但我記性好,別人說過什麼話,我都能記住!」
程儒言沒再說什麼,專注開車。
進了法院,寧稚先安頓好趙春梅,自己才去換律師袍。
她拉著箱子進法庭,擺放訴訟材料,嚴陣以待。
法庭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合議庭三位法官入席。
法槌敲響。
審判長對第一場庭審的主要內容進行了簡要回顧,接下來繼續法庭調查環節。
公訴人發問許小屏。
公訴人:「被告人,你在警方的筆錄中說,當晚是因為被害人對你實施了家暴,雙方肢體衝突中,你隨手拿了菜刀,一刀砍中被害人的脖子,這才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
寧稚一聽,立刻警覺地看向許小屏。
當晚的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
許小屏為了隱瞞殺害馬遠車的真實動機,才謊稱肢體衝突中誤殺馬遠車。
現在公訴人拿這個大做文章,指出許小屏給了假口供,是為了讓合議庭對許小屏有先入為主的印象。
寧稚看著許小屏。
許小屏緊張地低下頭,本就矮小的身體,看上去更小了。
她低著頭,小聲地說:「我確實是跟警察這麼說的。」
公訴人:「合議庭,我方申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一名穿著警服的人坐上證人席。
公訴人:「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證人:「我是房山區XX派出所警員,警號為XXXXXXXX,我在2024年6月2日凌晨3點10分左右抵達房山區XXX院,逮捕了本案的被告人許小屏。」
公訴人:「你進入案發現場後,看到了什麼?」
證人:「我看到本案被告人許小屏,跨坐在被害人馬遠車身上,手中拿著菜刀。」
公訴人:「被害人當時是什麼狀況?」
證人:「被害人當時躺在床上,身上只穿一條內褲,雙眼緊閉,腦袋歪向一邊,已無生命跡象。」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看向辯護席:「辯護人,有沒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寧稚咽了咽嗓子,把話筒拉到身前:「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
審判長:「證人退庭。」
公訴人:「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下一位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下一位證人在證人席入座,是本案的主辦法醫。
公訴人:「證人,請你告訴法庭,本案的被害人是怎麼死亡的?」
證人:「被害人的死因為頸動脈被利器切斷,導致大出血,最後死亡。」
公訴人:「能從被害人頸動脈的傷口推測被害人是在什麼情況下被殺死的嗎?比如說,雙方肢體衝突中被誤劃到頸動脈,或者被菜刀直接砍中?」
證人:「被害人頸動脈上的傷口平整,受力均勻,更符合被兇器垂直砍中的情況。且受害人死亡時,身上沒有掙扎的痕跡,推測為熟睡中被殺害。」
公訴人:「由此可見,被告人一開始就向警方提供了虛假的口供,故意隱瞞自己謀殺熟睡中的丈夫,試圖以誤殺來逃避懲罰。案發當晚12點多,被害人早已停止了對被告人的家暴,被告人在經過兩個小時的謀劃後,謀殺了被害人!」
審判長:「辯護人,還有沒有問題?」
寧稚:「回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馬遠車在廢品回收站的同事在證人席入座。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你自己。」
證人:「我叫孫發財,和馬遠車一起在房山回收站工作,平時也一起喝喝小酒什麼的。」
寧稚:「你和馬遠車認識多少年了,關係如何?」
證人:「我和老馬認識十幾年了,關係挺好的,平時都會互相說說家裡的事兒。」
寧稚:「馬遠車如何跟你形容本案的被告人許小屏?」
證人:「老馬看不上許小屏,說如果不是自己家窮,四十多歲還討不到老婆,才不會娶一個殘疾人,說一旦許小屏生下兒子,就要把她趕出去。」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對許小屏使用過家庭暴力?」
證人:「有的,他經常打許小屏,一有不順心的就打她。許小屏有時候撿了廢品來回收站賣,我們經常看見她臉上有傷,她的原本頭髮很多很長的,現在也被馬遠車薅光了。」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說過,自己為什麼要家暴許小屏?」
證人:「他說許小屏連連生了兩個賠錢貨,現在都快五十了,估計也生不了兒子了,乾脆把她搞死,自己重新再找一個生兒子。」
寧稚:「你所說的『搞死』,具體是指什麼?」
證人:「馬遠車他不給許小屏半毛錢買菜,也不讓許小屏出去工作,他說這樣就能把許小屏餓死,接過許小屏自己出去撿廢品換錢買菜,馬遠車有時候說,既然餓不死,那就打死算了。」
寧稚:「馬遠車除了對許小屏家暴,他還有什麼對不起許小屏的事情嗎?」
證人:「馬遠車長期去嫖娼。」
寧稚:「你說的長期,是多久一次?」
證人:「一個月得有十來次。只要許小屏不行,他就得出去嫖。」
寧稚:「他是隨機尋找性工作者解決自己的性慾,還是找固定的?」
公訴人:「反對!被害人的私生活,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不要提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
寧稚:「審判長,本案這起悲劇,與被害人旺盛的性慾密切相關。」
審判長:「證人請繼續回答問題。」
證人:「他都回老家淶水找一個叫趙春梅的女人,倆人好幾年了,他還把趙春梅介紹給我們,但我們都覺得趙春梅歲數太大了,就沒去。」
寧稚:「你認為馬遠車性慾旺盛嗎?」
證人:「旺盛!我們都說他有癮,一天不搞就會死。」
寧稚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臨時證人趙春梅。」
公訴人:「反對!審判長,辯護人所傳喚的證人並未在證人名單內!」
寧稚:「立案後,我方一直在尋找新證據、新證人,直到昨天晚上,才從淶水派出所接到趙春梅,實屬緊急。」
合議庭三位法官低聲交換意見後,審判長敲響法槌:「同意傳喚!」
趙春梅在證人席入座。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趙春梅小心翼翼地看著合議庭:「各位法官好,我叫趙春梅,曾經向馬遠車賣過春。」
寧稚:「證人,你所說的賣春,是指馬遠車付錢給你,而你向他提供性服務嗎?」
趙春梅點點頭:「是的。他以前在淶水時,就經常來找我,我從沒漲價過,這麼多年來,一直是50塊錢,所以他一直都找我,去了北京後也還是回來找我。」
寧稚:「你們之間的性交易有多少年時間?」
趙春梅:「記不清了,得有十幾年了吧,跟他大閨女差不多歲數,因為我記得他第一次來找我,說是老婆坐月子不方便。」
寧稚:「你們除了性交易,還有沒有其他交往?比方說,互相聊彼此的生活?」
趙春梅:「會呀!這麼多年,老熟人了,聊聊天很正常。」
寧稚:「在你看來,馬遠車和其他男人比起來,在性事上,有沒有什麼不同?」
趙春梅:「他絕對有癮!六十多歲的人了,比二十多的小年輕還能搞!每回都把我折騰得要死不活的!如果不是看在多年老熟人的份上,我壓根不想接他的單!」
法官敲響法槌:「證人,請注意措辭!」
趙春梅嚇得脖子縮了一縮。
寧稚:「他平均一個月來找你幾次?」
趙春梅:「今年之前,他一個月能來個十來回。過了年後,他來得少了,我覺得他去找別的女人睡了。我說他,他說他沒找別的女人。」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請進入重點。」
寧稚點點頭,繼續詢問趙春梅:「馬遠車說他沒找別的女人,然後呢?」
趙春梅:「馬遠車他竟然說——他大閨女來了例假,長大了,可以上了,他要上大閨女,不花錢,再也不來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