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殘疾人殺夫案(12)

  蕭讓把塑膠袋綁好,放到腳邊。

  「早上你說來淶水,我就猜到你來找趙春梅,我問儒言要了地址,就過來了,在巷口等著,打算接你回去。」

  「那你是怎麼進院子的?」

  寧稚沒見著蕭讓從院子進來。

  蕭讓說:「我聽到吼聲,下車找過來,在門外看見那個人拿刀架著你。」

  「那你為什麼不走正門?」

  「我如果正面救你,激怒他,你會更危險,所以我從他看不見的後方翻牆進去,直接從後面爆他的腦袋。」

  寧稚笑:「三十多歲的人了,手腳還挺利索。」

  蕭讓沒說什麼,抬手撫向她的脖頸。

  寧稚縮了下腦袋,側了側身子,不讓他碰。

  他不舍地看著她脖子上的傷口:「大熱天的,傷口不能碰水,要好好護理,防止感染。」

  寧稚抿唇點頭:「好。」

  「答應我,下次不要再做這麼危險的事了。」

  「好。」

  四周寂靜無聲,氣氛曖昧,寧稚有些不自在,說:「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在這裡等趙春梅。」

  「我陪你。」

  寧稚知道再催他也沒用,乾脆就不說話了。

  倆人坐在醫院走廊的藍色塑料椅上靜靜等待。

  寧稚沒打算說話。

  蕭讓主動問起:「在美國那三年,過得怎麼樣?」

  寧稚禮貌回應:「挺好的,很開心,很充實。」

  「回北京後呢?開心嗎?」

  「有點累。」寧稚嘆氣,「一連兩個案子,跑香州、跑廣東、跑淶水。今天還遭到這種事。」

  蕭讓彎唇:「一個有能耐的律師,首先要到底層去廝殺,更何況你一直想做家事律師,就更需要這些經歷。」

  「但我現在一直在做刑事案件。不過你怎麼知道我想做家事律師?」

  這時,診室門開。

  女警陪著趙春梅走出診室。

  寧稚趕緊迎上去:「醫生,她怎麼樣?」

  「受到驚嚇,沒大礙,好好休息即可。」

  寧稚放下心,問趙春梅:「春梅大姐,你乾脆今天就跟我們一道回北京吧?去你女兒那兒躲一躲。你再回原來的地方,明天又有人找你尋仇,可沒人能救得了你了啊。」

  趙春梅白著臉點頭:「好好,這就走,我也不回去收拾衣服了,這就走!」

  女警:「趙春梅,你還得跟我們回去做筆錄,不能走。」

  許是知道她是特殊從業者,警察態度嚴肅。

  寧稚出示律師證:「警官,我是律師,我陪她一起去做筆錄吧?」

  女警:「行吧。」

  趙春梅感激地看來一眼,被女警帶著走。

  寧稚和蕭讓又趕往派出所。

  他們在大廳等趙春梅,一直到晚上六點多,趙春梅才做好筆錄。

  寧稚幫她辦好手續,把她帶出派出所,帶上蕭讓的車。

  她和趙春梅一起坐後排,剛扣上安全帶,張晗的電話就來了。

  「慧慧我已經給她送進學校了,這會兒正要從學校回去,你那邊怎麼樣啊?」

  寧稚一聽,趕緊說:「我這邊完了,你先別打車,我和蕭讓過去接你啊,我們就在淶水派出所。」

  「好嘞,那我在淶水中學門口等你們啊。開車小心。」

  寧稚指揮蕭讓往淶水中學開。

  他們很快接到張晗。

  張晗拉開後排車門,寧稚說:「晗晗你坐副駕舒服點。」

  她尷尬笑笑:「不用了,我想和你一起坐。」說著,擠上後排,在寧稚身邊坐下。

  看到寧稚脖子上的傷,她嚇了一跳,問過原委,知道寧稚是為了救趙春梅才這樣,氣道:「我要知道你今兒來這裡這麼危險,我就不讓你來了!反正案子開庭後,向法庭申請強制傳喚她出庭作證,她能不來嗎?」

  張晗這人平時看上去就有點嚴肅,此時板起臉,更嚇人了。

  趙春梅不懂公民也有不作證的權利,聽到她們提起「法庭」、「強制傳喚」這些字眼,嚇得一抖一抖的。

  她偷偷看一眼張晗:「律師小姐,這位是?」

  寧稚還未說話,張晗就板著臉說道:「我是海淀區檢的檢察官。什麼是檢察官知道嗎?」

  趙春梅搖頭。

  張晗嚴肅道:「專門起訴、逮捕違法犯罪的人!」

  趙春梅哽住呼吸,片刻後,小心翼翼地對寧稚說:「律師小姐,你昨天說,如果我出庭作證,你會保我沒事的對吧?你說他們不會抓我的!」

  寧稚忍笑:「你出庭作證,立功了,就更不會。」

  趙春梅鬆一口氣,點點頭:「那行吧,我出庭作證,到時候萬一我被抓了,你記得幫我啊!你答應過要幫我!」

  寧稚內心狂喜,但面上沒表現出來,佯裝沉穩地點了點頭。

  張晗對她眨巴了下眼睛。

  ……

  趙春梅兩個女兒的家裡都沒多餘的地方住,寧稚把她安置在房山法院附近的快捷酒店。

  她和張晗扮演辯護人和公訴人,蕭讓扮演審判長,跟趙春梅走了一趟出庭作證的流程。

  趙春梅這人腦子還算活絡,張晗板著臉質詢她,用各種話質疑她,她倒是回回都接得住。

  張晗(公訴人):「趙春梅,你是不是很缺錢?」

  趙春梅不以為然道:「誰不缺錢呢?」

  張晗(公訴人):「你欠了一屁股債,為了還清債務,所以出來賣身,幾十塊錢就能買你的身體,如果給你幾千塊,甚至幾萬塊,讓你到法庭上說幾句死無對證的話,你是不是也願意接受?」

  寧稚(辯護人):「反對!審判長,公訴人對證人做出無證據的揣測!」

  蕭讓(審判長)看向公訴人,未發言。

  張晗(公訴人):「審判長,趙春梅是一個失足女性,男人拿幾十塊,就能買她的身體。一個連自己身體都能出賣的女人,我方有理由相信,她的證言證詞有虛假的成分!」

  寧稚(辯護人):「反對!公訴人認為證人證詞存在虛假成分,必須舉證證明!否則視為證人證詞真實可靠!」

  排練到這裡,寧稚對趙春梅說:「春梅大姐,你作為臨時申請上庭的證人,第一次出庭,公訴人肯定沒證據證明你的證言證詞有問題,這時候就會休庭,可能幾天後再開庭。這段時間,他們會費盡心機去挖你的過往,來證明你的證言不可靠,大概率還會攻擊你是為錢出庭作證。這時候,你要好好想一想,如果他們質疑你是拿錢出庭作證,你要怎麼回應?」

  趙春梅想了想,說:「我當然不會!我再傻也知道這種事情是犯法的,要坐牢的,我可不想坐牢!我才不干!我真的想靠這種事來錢,我何必當雞?」

  張晗說:「但你當雞也是違法的不是嗎?」

  趙春梅眼睛轉了轉,說:「當雞被抓到,至多也就罰三五千,關個幾天就出來。犯法可不是這樣,那坐牢是要大幾年的,我大幾年沒得掙錢,我又不傻!」

  寧稚看向張晗:「可以嗎?」

  張晗點了點頭。

  寧稚鬆一口氣,站起身:「那春梅大姐你好好休息,明天我來接你出庭作證。」

  她招呼張晗和蕭讓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