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旁人都能感覺出來,厲景深是故意在躲著她。
那年漆黑遊樂場裡的第一次相遇,他們一起收養的流浪貓,一起逛過的小吃街,一起看煙花,一起過年,他把唯一的一顆糖餃偷偷放到她的碗裡,還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
年幼時,厲景深的出現就像一輪初升的太陽,萬丈光芒。
他的離開猶如隕落,讓她的世界黯淡無光,從小學到高中,那幾年對她來說好似一輩子那麼長,但實際上,等她跨過去後再回頭,也不過是生命中短短几個轉折,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就算現在看她依舊是沒見到厲景深,她也不會再難過。
她會想,曾經照亮她的少年,只是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里閃閃發光,他活著,他健康,他前途光明就好。
「初初,你是不是很喜歡他?」這麼多年都沒忘記,還為了他去那麼遠的陌生城市。
「他那樣的人,怎麼可能會不喜歡?」這是沈知初第一次向外人坦白,她喜歡厲景深。
身旁的朋友,聽了她這話,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她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沈知初陷的太深,而厲景深卻沒把她當做一回事兒。
第一次喜歡的人,喜歡了那麼久,確實很難忘記,仔細想想,她們見過的厲景深,除了長得好看外並沒有什麼優點,可能讓沈知初念念不忘的,必定是他在沈知初心裡是不一樣的存在。
「如果......」宋思渺問出一個假設的問題,「我說如果,厲景深在國外有了女朋友,或者家裡面給她定了未婚妻,那怎麼辦?據說像這種有錢人,為了家族利益,一般會選擇聯姻的,講究一個門當戶對。」
沈知初不是沒想過這些,只是每次想,都會讓她心情不好受,乾脆就不去想了,現在被宋思渺直接挑破面對,一時間,沈知初哽咽了。
在她看不到的城市裡,厲景深在做什麼。
他能吸引她的目光,那肯定能吸引別人的目光。
學校網裡,關於厲景深的帖子名列前茅,喜歡他的人不在少數,不分性別。
那麼多人喜歡他,她在其中算得了什麼?
厲景深比她大一歲,今年她已經過十六歲了,那厲景深就是十七歲。
十七歲的厲景深,還有一年就成年了,他在警告她未成年不准談戀愛的同時,他自己是否遵從。
一年的時間過得很快,成年後的他會談戀愛嗎?
他在國外要待上那麼久,回來後都已經二十多歲了,在國外這個年齡是可以結婚生子的,他會不會忽然帶一個女朋友回來?
沈知初越想越多,心裏面也是越來越酸澀,平時她都一直穩定情緒,喜怒不形於色,做好偽裝絕對不會把自己心裡想的給表現出來。
可一旦面對關於厲景深話題的時候,她就無法控制自己,那些偽裝樹立起來的城牆會轟然倒塌。
此時的她,就連她自己都沒發現,她表情黯然,已經沒有半點神采。
宋思明這才驚覺她說錯了話,經過身旁人的提醒,她趕緊安慰沈知初:「只是一個假設,何況你這麼好,他又怎麼會看上其他女生,我剛只是隨便說說,不要當真,來,吃菜。」
沈知初強顏歡笑,不想讓身旁的朋友為她擔心,轉眼過去七八年,早就超越了當初她和厲景深在一起的時光。
身旁的朋友都說她很好,只有她自己覺得,比起厲景深來她有多差勁。
......
一晃大學三年過去,沈知初打算一邊工作一邊考研,實習單位她已經找好了,就去厲氏集團。
聽說厲景深要回來了。
前年趙錢去厲氏集團面試,毫無疑問面試上了,本以為趙錢去厲氏工作,作為朋友的厲景深會回來一趟,結果別說回來了,連個電話都沒打,還是趙錢主動給他發消息說他面試進去了。
厲景深也只是不咸不淡的發了一個「嗯」態度顯得很是冷淡。
趙錢早就習慣了。
去公司實習後,趙錢就少有和沈知初聯繫,不過沈知初倒是經常問他在新公司適應的怎麼樣。
趁著趙錢休假,沈知初乾脆把他約到了附近的咖啡廳和他談談。
得知,沈知初大三過後也準備加入厲氏集團,趙錢都愣住了。
「不是......你一個豪門千金小姐還打工嗎?你不應該回蓉城繼承家產嗎?」
蓉城近幾年大規模的發展已經影響到了周邊的城市,被規劃為新一線城市,沈氏集團因為早期買地產搞房地產開裝飾公司,直接晉升成蓉城首富,比上輩子早了兩年。
沈知初是沈氏集團的千金小姐早就已經不是什麼秘密,沈老爺子甚至公開表示,未來產業將會由沈知初接管。
你要問憑什麼。
就憑擴張到全國的沈氏裝修公司是沈知初經營出來的。
至於沈修禮和他爸一樣,只有部分股份權等著年終分紅就行,沈修禮自然是鬧過,但他沒有話語權,關鍵是沈昌南也不支持他。
沈昌南雖然重男輕女,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沈修禮一個人身上,但他也能分清大事上的輕重,沈修禮的德行確實是不適合管理,一個長久不衰的沈家和一個極速敗落的沈家他還是分得清的,要花也是花一輩子的錢。
沈知初這些年在公司里已經培養出了自己的勢力,得到的認可,讓沈修禮不敢像以前那樣針對她。
如今倆人碰面,就跟老鼠見了貓似的,沈修禮就是那隻老鼠。
所以,明明自家公司發展的這麼好,她一個可以直接當老總的,怎麼會想著去另一個公司做實習生?
實習生一開始都是打雜,這些都是職場潛規則,哪怕趙錢是進厲氏,有部分是厲景深的原因,他也被短暫的使喚過,什麼幫人拿外賣,買水這些......
沈知初還沒回答,趙錢忽然想到了什麼:「不是吧,三年過去,你還沒忘記厲景深啊......你是想進了厲氏後,能離厲景深更近?」
現在沈知初提到厲景深已經不會像以前那樣變臉色了,她大方承認:「這些年我等的就是這一刻,我聽說他要回國了,我就在他公司里守著,我就不信他不出現。」
「你這簡直是......」自討苦吃,好好的女霸總不做,去做打雜小妹,為的就是能見一個男人。
趙錢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不過細想一下,沈知初的性格本身就屬於不會輕易放棄的那種,一旦制定了計劃,就不會半途而廢。
她等了這麼多年,為了這個目標一直努力,為的就是這一刻,眼看著臨門一腳了,她怎麼可能會放棄。
趙錢嘆氣:「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你有你的堅持,我不是你,沒有你的經歷,所以我也沒資格說你什麼,但是一些職場規則我要告訴你,新人並不好過,尤其是在這種競爭壓力大的公司里,稍不注意就會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在職場裡,可沒人會因為你年齡小就讓著你。」
「我知道。」趙錢說的這些,她在就感受過了,要說被霸凌這件事,她小學就經歷過了,沒帶怕的,而且前年她剛進自己公司面對那些股東時,提出質疑的占據百分之八十,她還不是用能力把他們給說服了,現在在公司里,見到她的人都不是叫她沈小姐,而是叫沈總。
沈知初的能力有目共睹,和她認識這麼多年的趙錢也知道她的能力,相信她就算進了厲氏也不會有難倒她的存在。
「只是......就怕你面試不過去。」趙錢解釋說,「畢竟沈氏集團也是數一數二的公司,在全國兩百強,旗下產業,厲氏集團也有經營,有競爭,公司面試那邊可能會考慮到這一點,不會讓你加入,就算讓你加入,應該也不會讓你去經手重要的方案,對你實習並沒有多大幫助。」
「我也想到了這個,我進沒有那麼容易。」
服務員端來了兩杯咖啡,沈知初攪動著咖啡說,「但總要試試,不能一開始覺得不行就不去做了。」
沈知初不是沒想過走捷徑和厲氏搭上關係,比如合作一下。
但沈氏主要經營還是在南方,這邊就沒產業,談什麼合作。
厲氏能有幾天的地位,也是身邊不缺合作的人,也看不上一個外地跑來的沈氏。
所以,想想就算了。
現在她唯一能走的,就是先進厲氏,不說待多長時間,至少把實習報告給拿到手,好給學校交差。
其實進厲氏,還有個方便點就是,不離開J市,可以一邊工作賺經驗,一邊把碩給讀了,到後面還可以考博,當今社會上,學歷高點總沒錯的,趁著爺爺身體還硬朗,她要把她想做的事全部做完。
滾燙的咖啡冒著熱氣,趙錢抿了一口,苦到嗓子裡了,他趕緊往裡面加奶加糖,糖加了很多,他喝不慣咖啡,平時在公司里提神醒腦的時候都是選擇喝茶。
沒那麼苦了他才下嘴,看著對面的沈知初:「你準備面試厲氏你爺爺那邊怎麼說?他同意?據我知道的消息,你爺爺一直想讓你回去管理公司繼承財產,這樣他就好休息了,現在,你自己的公司不去管,跑到別人的公司打雜,他應該沒那麼容易同意吧?」
沈知初點頭:「確實是沒那麼容易同意,不過很早之前我就說過了,他不想接受也得接受了,他現在身體健康,還能繼續管公司,我就算不進厲氏,我要讀碩考博也得在j市待著。」
她家裡人都同意了,都不擔心沈知初,他要是再說什麼,就顯得多管閒事了。
「你知道厲景深他具體什麼時候回來嗎?」
趙錢搖頭:「不知道,我問過,他沒有告訴我,但應該快了。」
沈知初有些恍惚:「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看到我還能認出我來嗎?」
趙錢沒搭話,畢竟厲景深警告過他,不要把他們平時的聊天記錄說出去。
趙錢和厲景深聊的最多的就是沈知初,甚至還偷偷發給他沈知初大學照片,他肯定能認出來。
喝完咖啡,兩人就分開了,沈知初去面試的時間在下周三,有三天的時間供她準備。
趙錢給她提供了面試經驗,不同的面試官有不同的性別,問的都不一樣,他逐一分析給沈知初聽,也告訴她,當時他面試的具體情況,最後鼓勵她一句,不要太緊張,平常心就好,反正面試不通過,她還有後路。
沈知初被安慰到了,她沒有經歷過面試,要說不緊張肯定是假的。
哪怕一路走過來,她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事。
沈知初今年已經滿十八歲了,臨走前趙錢八卦了一句。
「你今年十八歲了吧?身邊有沒有男生在追你。」
「我平時不關注這些。」
行吧,沈知初一門心思不是放在學習上就是厲景深身上,對於身邊的事,她就真的是一問三不知,而且她對感情也挺木訥的,她知道喜歡一個人的感覺,畢竟她喜歡倆喜歡了那麼多年,可她偏偏看不透,別人喜歡她,追求她。
趙錢突發奇想的想要試探沈知初以下:「你現在成年了,也可以談戀愛了吧,你追厲景深追太久了,這麼多年人都會變,假如他還是躲著你,或者裝作不認識你,亦或者變成你最討厭的那一類人,你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早在十年前,厲景深就替她回答了。
如果他變了樣,不是她記憶中那個溫暖的少年,變得面目可憎,是她最討厭的人,那千萬不要為了他去委屈自己,無論什麼情況,最重要的首先是自己,要學會自愛,自愛能讓別人愛自己,而自己也能更好的愛別人。
懷疑厲景深是重生的,沈知初在想,為什麼厲景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誡她。
沈知初編了個故事發在網上,底下的網友評論道。
還能為什麼,最大的原因,就是上輩子的他對她不好,所以這輩子是彌補,放小說里,就是虐妻一時爽,追妻火葬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