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3章 去法院提起訴訟

  聞言,水仙的大哥大嫂臉上一片茫然,難以置信地望著劉萍萍,夫妻倆臉色鐵青,繼而轉為蒼白。

  去法院提起訴訟?這是要告官?

  水仙大嫂一下子就怕了,她心裡很清楚,每次去拿東西,劉萍萍都有讓她按手印。兒媳婦識字就簽名字,這些都是證據,真要告官,他們可撈不著好。

  水仙的其他幾個哥哥贊同劉萍萍的話,紛紛嚷著讓她去起訴。

  「說的好,萍萍!去起訴,法院的人來調查,我們都給你作證。」

  「對,我們是證人,帳本是證據。這種事,我看一告一個準。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拿走東西不給錢還耍無賴,大哥!你還是人嗎?真的要鬧上法院?不怕被人笑話死。」

  「爸媽要是知道你這麼欺負我們,保證半夜回來找你算帳。妹妹是掙了點錢,她家裡花銷也大呀。妹夫腰椎不好,又還沒到退休,婆婆癱瘓靠人侍候,她一個女人咬牙挺著。你不幫她就算了,還想著從她那裡扣出錢來,你配做大哥嗎?」

  說話的是水仙的五哥,兩人關係最好,為妹妹打抱不平。當初大哥欺負他們的時候,也是他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大哥大嫂從妹妹店裡拿衣服,一開始拿的不多,妹妹說算了,都是自家哥哥,拿幾件就拿幾件,還能負擔。

  哪裡知道他會變本加厲,拿了不僅僅是自己穿,還拿出去賣,這也太不近人情了。

  妹妹進回來的衣服用得著別人賣?賣了的錢還不歸她,她是冤大頭呀!

  蘇老三兒子爭氣,在城裡開了廠,說話直來直去,也不怕得罪誰。

  「老大!你說話辦事不如你家老五地道。他說的話句句中人聽,你們兩口子白占了個老大的位置。當老大就得要有老大的樣子,欺負弟妹,不是本事。

  看看我家老大,那才叫長兄如父。就算你做不到他那樣,不剝削弟弟妹妹總可以吧!欠錢不還,還理直氣壯,真要鬧上法庭,拿出來的錢比這還多。」

  說起蘇大強一家,村里人個個羨慕不已。蘇老三是什麼人大家都清楚,一輩子懶懶散散,沒掙下什麼家業。

  他兒子要不是蘇衛旺帶著,能有今天?

  人家那老大是真老大,哪怕人不在村里,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也照顧的很好。

  水仙大哥臉色黑的跟烏雲一般,厲聲喝問水仙:「你真的打算去法院起訴?就為了這點錢?」

  「這點錢?」水仙再不迴避,直面冷對,「貨款加上欠款,小六千了,還算少嗎?既然你瞧不上,那就趕緊還我。」

  「你個沒良心的,小的時候我一把屎一把尿地侍候,長大了,給別人一出手就是五萬,給我們幾千塊都不捨得,你還是人嗎?」

  聽說要還錢,水仙大嫂拍著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的確,這個小姑子她帶的最多,那會兒家裡就她進來的最早,沒事就愛逗弄她。小姑子小的時候長的很可愛,白嫩嫩的臉,圓嘟嘟的。

  家裡她最小,又是個女娃娃,全家人都疼寵著。一把屎一把尿是不可能的,那會兒她進門,水仙都十多歲了。

  「大嫂!你說話過過腦子好嗎?」水仙厭惡地瞧著地上哭的眼淚一把,鼻涕一把的女人,「什麼時候你一把屎一把尿侍候過我了?我給燕子錢,那是為了救她的命。

  人都說救急不救窮,燕子病了,病的很重,我們姐妹一場,哪裡能眼睜睜看著不管?」

  蘇如淡漠地望著地上水仙的大嫂,淡漠地問:「你眼紅水仙拿錢救燕子?」

  眾人:「······」還用問嗎?那不明擺著。

  文月紅看了看人群中燕子的媽:「人都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燕子是咱村的姑娘。我家小如,還有水仙,萍萍,燕子,桂花她們,那都是從小長起來的。

  燕子病了,水仙和萍萍借點錢怎麼了?再說那是水仙自己的錢,借給誰關你什麼事?」

  水仙嫂子死鴨子嘴硬:「她能把錢給別人,為什麼不能分點給我們?幾千塊很多嗎?我不信她沒了這點錢會窮死。」

  蘇如聽了這話,頓時笑了,望著水仙和萍萍:「我看沒必要再談下去了,還是起訴吧!她這人,腦子根本不轉彎。她願意出兩千塊訴訟費就讓她出,別再說了。」

  這話是蘇如故意說的,訴訟費其實要不了兩千塊,也就二三百塊的事。故意誇大其詞,目的就是嚇唬嚇唬人。

  要真的去起訴,會很麻煩,帳本她看了,裡頭好幾個人的簽名。起訴法院還得一個一個來,麻煩的要死。

  能今天解決就今天解決,沒必要拖著,完事了還得去趟燕子家裡。

  她病的這麼重,多少得想想辦法,不能眼睜睜看著人就這麼沒了。

  水仙大哥聽了蘇如的話,頓時變臉,別人要這麼說他還會覺得是在開玩笑。蘇如的話他不敢懷疑,人家可是住在京都,法院的事比誰都懂。

  聽說明遠那孩子就是律師,打官司賊厲害,蘇老三隔三差五地就要掛在嘴上吹一吹。

  全村人都知道。

  「蘇如!你說的是真的?起訴到法院我還得再掏兩千塊錢?」水仙的大哥一臉懵逼,「那是什麼錢?」

  顧海洋代替蘇如回答:「訴訟費,誰輸了官司誰出錢。」

  蘇老三聽完哈哈大笑:「哈哈哈!那這錢一定是老大出,欠人錢不還,走哪兒都沒理。官司不用打都知道,他輸定了。」

  水仙的大哥頓時急的額頭直冒冷汗,要是帳本上的錢光是水仙一個人的,他還可以耍賴不給。中間夾著個劉萍萍,想不給恐怕都難了。

  妹妹他可以隨便欺負,劉萍萍可不是那麼好欺負的。人家說的也有道理,貨是從她手裡拿走的,就該她來討要。

  要敢不給,看樣子沒他好果子吃。既然鬧開了,那肯定要有個結果。

  真死撐著不給錢,等她們一去法院起訴,訴訟費就得他掏,那也太冤枉了。

  水仙的大哥一念至此,感覺很不好。

  表情訕訕地抬頭看著水仙:「這樣,衣服的錢我先給,欠你的兩千塊等過了年再說,你看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