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從未出錯,怎麼可能偏偏在他手裡出錯?
他不知道的是,就是這麼巧,偏偏在他手裡出了錯誤。方偉銘曾經是組織的人,可那是假死脫離了組織跑出來的漏網之魚。
顧海洋和方偉銘一前一後回到座位上,幾不可見的角度,顧海洋對著兩位列車員比了個手勢。
兩人心領神會,對著徐滿紅和他的另一位手下沖了過去。
沒等他們反應過來,就已經被兩位列車員給控制住了。顧海洋會的那些手勢都是胡明親自教的,兩位列車員中的一位就是胡明,另外一位就是當初護送他回家的劉全。
三人配合默契,馬上把徐滿紅和他的手下全都抓獲。
經過審訊,徐滿紅交代的跟「腱子肉」交代的一樣,都是去南方海邊城市珠江城的漁村沙坑,尋一位叫老七的人。
把這三人交給當地公安,他們繼續往前走,方偉銘匯報了一下自己重新考慮的方案,同時也把自己的身世報告給了胡明。
聽完他的匯報,胡明詫異地望向顧海洋:「你是怎麼認識他的?為什麼會這麼巧?」
顧海洋愣了愣,也把自己這一世是怎麼認識方偉銘的經過都給說了出來:「我就是感覺方叔這人對江湖上的事比較懂,出門就想帶著他,多一重保障。」
方偉銘也沒隱瞞:「以前的方城北已經死了,我是跟著國家一起重生的方偉銘。你們要是信任我,就按照我的計劃來,要是不信任就算了,反正我該說的都說了。」
胡明和劉全相互對視了幾秒,最後胡明點頭:「不管你可信不可信,但我們相信顧工的眼光。這次的任務是為了幫助他尋找答案的,我希望你不要辜負了他的信任。」
方偉銘看了眼顧海洋,眼神堅定:「當然,我也想幫助他尋找到答案。一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一直被針對,被追殺,這裡頭肯定有著什麼驚天大秘密。」
顧海洋:「······」到底會是什麼呢?
「你知道就好。」劉全臉上神色嚴肅,「希望你不要把我們帶溝里去。」
意味深長地看了眼他們,方偉銘不想再說話,一切都看他的表現吧!說再多人家不相信也沒轍,好在顧海洋還是很信任他的,他心底很欣慰。
空間裡的蘇如只要仔細聽,就可以聽清楚顧海洋身邊發生了什麼。剛才的那把匕首就是她遞給顧海洋的,她也沒聽見男人說要匕首,就給了他一把。
一個意念就塞他手裡了,顧海洋反應也快,兩人無縫銜接,拿起來就抵在了「腱子肉」的嘴巴邊,嚇的他差點沒尿了。
知道如寶在空間裡能聽見外邊的一切,關鍵時刻還能給他遞刀,顧海洋心裡放鬆了不少。
時不時就把手伸進褲口袋,摩挲著那塊玉佩,也不知道如寶有沒有感覺到他的撫摸。
空間裡的蘇如雖然感覺不到,她能感覺到顧海洋身邊發生了什麼,能清楚地聽見他跟人對話,其餘的就沒了。
胡明和劉全依然坐在一旁陪著顧海洋和方偉銘前行,目的地就是珠江城。
從北方過來南方,四個人倒騰了好幾次車才到,此刻的珠江城沒有後世的繁華,也沒有經濟騰飛時的高樓大廈林立,就是一座破落不堪的小城鎮。
連直達的火車都沒有,他們是坐汽車過來的,汽車也坐不到目的地,走了一段路,問了許多人才知道這地方離沙坑村還有二十里路。
方偉銘看著顧海洋:「看來我們得走路過去。」
顧海洋沒反對,兩個人邁開步子朝前走。胡明和劉全去了當地找公安,他們需要有人配合。
而且需要的還是精英,一般的人他們還不想要。
當地公安最高領導知道他們的身份,聽說了他們要抓捕的人,很配合地組織了一支隊伍,挑選的都是各地最具偵查能力,判斷能力,行動能力的老手。
沙坑村也安排了人監視,老七是誰他們也摸清楚了,只是不宜打草驚蛇。
顧海洋和方偉銘兩個人尋找了許久才準確找到沙坑村的位置,老七是一名漁民,時常出海捕魚。
也是名鰥夫,無兒無女,他喜歡獨來獨往,有時候一個人出海好幾天才回來,誰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兒?
每次他出海都能帶回許多的魚獲,村裡的生產隊長也不管他,只要有足夠的魚獲交上來,獨來獨往就獨來獨往。
兩人到了沙坑村,也不敢明目張胆地去找老七,弄清楚他家在哪兒後,打算等天黑了再進去找人。
兩人尋到一間小小的媽祖廟坐下歇息,走了許久的路,實在是累得慌。背包里還有點吃食,方偉銘拿出來,分給了顧海洋一些。
冷掉的饅頭都乾裂了,咬一口,直掉渣渣。顧海洋其實不想吃,可到底是他的一片好心,沒辦法跟著一起吃了幾口。
之後從自己的包里翻出四個蕎麥餃子,給了方偉銘兩個,看的他十分驚奇。
「你怎麼還帶了這東西?來之前買的?我吃過一次,味道很不錯。」方偉銘接過就不客氣地咬了起來,「跟我吃過的一樣,你是不是從一個推著自行車的老哥那裡買的?」
「那是我老丈人。」
顧海洋冷不丁地丟出這句,直接把方偉銘嚇一跳:「什麼?那是你老丈人?你是說這蕎麥餃子是你老丈人家做出來賣的?」
「不是我老丈人家,是我家,我老丈人住我家呢。」顧海洋邊吃邊解釋,「我家裡天天都蒸這東西,賣的可好了。」
這麼一說,方偉銘明白了:「你小子有口福,這東西挺好吃的,你老丈人一家是海城那邊的?」
「是呀!海城那邊聚成縣的。」顧海洋狐疑,「我記的告訴過您呀,忘了?」
「沒注意。」方偉銘吃著香噴噴的蕎麥餃子,口齒不清,「我這人有個習慣,關於自身利益的事才會一直記著,一般無關緊要的從來不記得。」
顧海洋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贊同他的說法:「也對,有些不該記得的事還是忘了好,老是記得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沒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