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祝瑞穎便等著他們有所行動,在這期間,自然是能將他們的能力消耗多少就消耗多少了。
只不過,在找他們茬這方面,祝瑞穎是比較懈怠的,她孔雀堂的人是沒有動的。
畢竟,也要為最後的時刻做準備的。
此刻正是秋收時節,祝瑞穎已經從小小姑娘,變成了一個小姑娘了。
一轉眼,來到這壇寧,也有六年的時光了。
祝瑞穎在花香鎮閒逛著,這些年發生了很多事情,如今的花香鎮,與以前也有了幾分的不一樣。
寧星宇:「瑞穎妹妹!我娘讓我接你去我家吃飯。」
祝瑞穎臉上露出了淺淺的笑意,寧星宇如今已經十九歲了,他比祝家盛要大一歲。
這些年來,對於這三個哥哥,祝瑞穎總有一種,這幾個人是她看著長大的感覺,雖然她現在的年齡是小的那個。
「嗯,星宇哥哥,你怎麼不去陪著月牙姐姐啊?」
寧星宇臉上有些緋紅,他突然想到在小的時候,他還想著要娶祝瑞穎呢。
現在想想,當時自己可真是個登徒子啊。
如今他已經到了娶妻的年紀,而祝瑞穎還是個小妹妹模樣呢,五官都沒長開呢。
「你個小屁孩兒,亂說什麼呢?」
「我哪裡有亂說?月牙姐姐你難道不喜歡嗎?我前兩天,可是很清楚地看見你收糧的時候,月牙姐姐在你旁邊給你倒水,幫你擦汗呢。」
寧星宇模樣長得英俊,因為常年幫家裡種地幹活兒,臉上是被大太陽曬出來的小麥色的皮膚,而他臉皮有的時候還真的是很薄,祝瑞穎總是喜歡逗他,三言兩語就能把他給逗得滿臉通紅。
「星宇哥哥,你們什麼時候成親啊?」
「你你你!你亂說!」
「這有什麼害羞的,你怎麼跟我大哥哥一樣,臉皮這麼薄。」
寧星宇忍了又忍,最終有些無奈地嘆了口氣。
「也不全是臊的,我還沒有攢夠聘禮呢。」
花香鎮的地可以種出糧食來了,這地都是沒有主的,誰種了就是誰的。
糧食的問題解決了,目前可以確定的是大家餓不死了,那就往下走,誰不想過好日子?
想過好日子就要有錢啊,可是,外界對於花香鎮依舊是排斥的,雖然好了一些,但是他們的糧食,就算再好,外界給的價格也是低,再有他們的種子也是花了大價錢買的,成本也就高了,那要說這利潤,也就更沒有多少了。
花香鎮的糧食賣給百物鋪子竟然是現下比較好的,百物鋪子收糧食要比外界給的價格高上一成半。
可是,大家得到的錢還是寥寥無幾的。
寧星宇想要賺一些錢,他想給自己喜歡的姑娘一份厚重的聘禮,然後風風光光地將她迎娶進門,可是,這實在是太難了。
在花香鎮賺錢,真的,實在是太難了。
「星宇哥哥,你們家已經很有錢了,蔣伯母一定會給月牙姐姐備一份厚厚的聘禮的。」
「我娘給的,是我娘給的,我給的,則是我給的。」
寧星宇的執著,讓人無法理解。
「可是你這樣,不是讓月牙姐姐等嗎?你為什麼不問問她的意見。」
「我問過了吧,她支持我,她說她等我。」
月牙的家裡面,人口數跟祝瑞穎家一樣,而不同的是,祝瑞穎家有老有幼有年輕力壯的,而月牙的家裡有弱有病有殘,能下地幹活的,只有月牙和她弟弟。
除了布料生意和養雞生意能夠補貼一點家用,種的地,也僅僅只是夠家裡人吃的,那點收入,扣除了買種子的錢,也就沒什麼了,每年有個五兩銀子的積蓄已是極大的不易了。
「星宇哥哥,我相信你,你以後,一定會很有錢的。」
快了,布料的生意越來越穩,接的貨也越來越多,種的地多了,雞的生意還在快速發展。
賺錢,只差一個機會了。
這個機會,祝瑞穎也是時候該打通打通了。
寧星宇:「那我就借你吉言了,我已經攢了一半了,我相信,三年之內,一定可以把錢攢夠!」
祝瑞穎:「星宇哥哥,如果有一天,我們能夠離開花香鎮,去過更好的生活,你願意去嗎?」
「當然了,」寧星宇笑了笑,「瑞穎啊,你知道,花香鎮的人,有一個算一個,有多想離開這個破地方嗎?」
花香鎮的每一個人,都希望能夠得到平等的對待。
而身處花香鎮,就註定不會有平等一說。
祝瑞穎垂眸,心中有了些想法。
花香鎮裡面,其實有六成的人都是善類,至少不會有那麼多的歪理邪說。
祝瑞穎在花香鎮生意步入正軌的時候,就已經在外界聯繫敢接花香鎮生意的商人了。
沒有什麼事情,是錢解決不了的,只要錢給得多,就不怕有人不動心。
祝瑞穎也沒有瘋狂往下砸錢,雖然她並不缺那玩意,但是也不想做賠本的生意。
祝瑞穎在外面買了三間商鋪,兩所院子,租了十個鬧街的攤位,花了重金,比市場價高出了整整三倍。
她拿到了老闆們的承諾,對於買的院子和商鋪,她要老闆們承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斷之後,日後無論有什麼都不可以強制回收,也不可以過來鬧。
這個承諾對於老闆們來說是很莫名其妙的,這些商鋪已經賣給她了,那就代表與他們沒關係了,而且這人還給了他們這麼高的價格。
就算把商鋪變成義莊,那也是與他們無關的。
他們又怎麼可能過來鬧呢?這不是神經病嗎?
老闆們只以為,這個女老闆是第一次做生意,所以做事情的時候有些謹慎過了頭,於是也沒多想什麼,爽快地答應了。
而對於租下來的那些攤位,祝瑞穎也拿到了承諾。
她在這幾個攤位上可是花了不少錢,那是真的重金拿下,實際上,在這點上,她花的錢不是三倍,可以說是三十倍。
簽下了一紙契約。
那就是,若是在正常租賃期間,攤位貿然收回,無論原因為何,老闆都要付她三倍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