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知府黨山陸,之前原本只是個夥計,衡州建政之後他才從陝西跑來投奔,說是以軍功授官,可這軍功全都含糊不清。」
田見秀對於汀州事件十分不滿,在會議上高聲質問。劉宗敏說:「那會兒用人哪有那麼多講究,是個人就用。還有兩年就從秀才做到巡撫的,這算什麼,說到底,還不就是因為他姓黨。」
党家本身就是以家族為紐帶組織起來的,家裡的親戚著實不少。既有跟著黨守素一起到南方來的,也有後來陸續從陝西老家跑來投奔的。作為帶資入股的加盟者,党家在闖軍內部地位很高,雖然在野戰軍中只有黨守素一個果毅將軍而已,但是党家的其他成員各封官職,飛黃騰達的著實不少。
汀州知府黨山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年紀不大,但論輩分來說,是黨守素的叔祖父。作為一個當鋪的學徒,他略微識字,懂得簡單的算數。所以他做官的起點就是知縣,很快升為知府。
當初嘉陵江血戰時,眾反王紛紛棄李自成而去,混天星郭汝磐、薛仁貴焦得名、爭食王王友進三人卻跟定李自成,焦得名更是戰死在嘉陵江畔,因此衡州建政之後,對於焦黨兩族歷來是十分優待的,只消不是個傻子,至少也給份差使做。就算不做官吏,也在闖軍有投資的商戶工作。
焦得名和孫可望的母親焦氏連宗,焦氏又嫁給了劉宗敏,使得這其中的問題更為複雜。焦黨兩族又是帶資入股的諸侯,又是烈士家屬,又是目前闖軍的二號人物劉宗敏的家屬,這樣的背景,想要權要錢,都不用貪贓枉法,用合法手段就足夠了。
就拿這次的汀州事件來說,闖軍高層分析了半天,居然分析不出這件事中到底誰犯法了。之前收受賄賂的稅吏當然是犯法了,可是人家都是這方面的專家,根本沒辦法收集證據。
劉宗敏說:「除了玉峰你,哪有不給自己親朋故舊安排位置的。黨山陸能做這個知府,是我打過招呼的,你要說我這事做錯了,我沒得說,認錯。但你要是覺得用故人這事有問題,那就沒辦法了。」
田見秀不要說在這個年代,在三百多年後都算異類,凡是親戚朋友來投靠的,他都是拿自己的俸祿接濟然後送走,不給他們安排職位。就算是二十世紀的革命者,這麼幹都會被親戚認為是不近人情。
闖軍雖然不至於連欺壓過自己的地主都賞給三十頃地,而讓窮人去給老爺做佃戶長工,但是在「以德報德」方面做得極多,不說把李家站的野狗都弄成軍犬,也相差仿佛。凡是手頭有點權力的,至少安排自己的親戚做個胥吏、皇商。權力越大,安排得就越多,所以李自成的家鄉父老是走後門走得最多的,其次就是藍田縣劉宗敏的親朋故舊。
王瑾倒是沒親戚,可這種事他也沒少干,只要是遼人都是他親戚。闖軍中的遼人絕大部分都是投誠的明軍士兵,其中退伍的人基本上都會成為胥吏。
闖軍的權力可不是人民授予他們的公權力,而是他們搶來的封建君權,李自成是君王,其他人的權力是李自成授予的,「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什麼叫「臣」呢?《尚書》有云:「馬牛其風,臣妾逋逃。」「臣」就是男性的奴隸。清朝有「奴才」和「臣」的區別,但其實「臣」就是「奴才」,只不過「臣」這個詞用的時間比較長,有了引申的含義,聽起來好聽一些罷了。黃宗羲批判現在的君主制度是把天下當作皇帝一家一姓的私產,從三百年後的視角來看,說得太對了,但是在這個年代的大部分人看來,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所以,這個年代的軍功勳貴的邏輯是:我為主君立了功勞,所以主君把權力分給了我,權力和俸祿一樣,都是主君的賞賜,那用權力來照顧家人不是天經地義嗎。
就算是田見秀,他的邏輯也不是「我不管其他侯爵是不是有這樣為親人做安排找位置的事,這種事,我田見秀是不會答應的,闖軍不同明朝,是因為闖軍是為百姓謀幸福的,而不是為自己的私利去奮鬥」,那太過玄幻了。田見秀的理由是,天下未定,就開始任人唯親,容易阻斷賢路,也易於滋生貪蠹,對闖軍是不利的。
但就算是這個理由,此時也是不被人接受的,尤其是現在的很多崗位根本不需要人有多高的才能,只要求做官的人不太蠢就行。秀才的四書五經和當鋪的帳本也沒什麼區別,反正都和治國沒有關係。一個府的三班班頭、六房書辦,以及錢糧、刑名師爺,倒還需要專業技能,而知府如果僅僅以維持現狀、不惹麻煩為目標,那麼牽條狗來都能當。至於貪的問題,天下能有幾個不貪的官,大部分情況下誰上都差不多。
李自成輕咳一聲:「黨山陸的官是怎麼來的,今日就不必議了,只說汀州、泉州兩事的善後。」劉宗敏說:「基調得定下,被奪了佃的那些人不能有罪,否則就天下大亂了。」
劉宗敏定義中的「天下大亂」和士大夫所說的「天下大亂」還是不同的,在士大夫看來,窮鬼被收了幾畝地就敢舞刀弄槍的,才叫天下大亂。
田見秀說:「但是知府和衛戍部隊的威武將軍也不能定罪,他們做的事在律法上找不出違犯之處。」田見秀明知道知府和威武將軍肯定在裡面拿了好處,但是他更擔心沒有法律約束的隨意刑殺帶來的危險。
劉宗敏和田見秀的立場一下子又倒過來了,列席的其他人都有些尷尬,這兩位和李自成討論,別人誰也不敢貿然插話。不要說李自成的想法,連這兩位權將軍的想法都摸不清楚,誰敢亂說。
這個時候,還是得宋獻策站出來說話:「小農之利不可奪,這是本營奉天倡義之根本,永佃之田,不能輕易奪去,可使他們以十年為期,把之前三年欠的地租分期補上。之前多交地租之人,不能把佃權轉給他們,那退回地租便是。知府按交租文書斷事,亦不能算不對,罪自然是談不上的,但下吏舞文弄墨,知府受其蒙蔽,過錯還是有的,罰三年俸祿如何?威武將軍彈壓械鬥,乃是分所當為,自然也是無罪,可未能分辨其中情由,出手又過重,也是有過錯的,也罰俸三年吧。至於死於誤會的三人,厚撫其家眷即可。這租稅佃地之律法,看來是有漏洞的,可請刑部選一侍郎前往福建督辦此事,回來之後,再議修訂律法之事。」
李自成說:「宋先生稀泥和得甚好,就這樣辦吧。」
雖然李自成說宋獻策和稀泥,可這句話並沒有什麼貶義,當農民戰爭的狂飆過後,流寇變成了官府,改革自然就變成了和稀泥。開局三板斧沒有砍掉的東西,以後也不可能砍掉了,鞏固住現有的成果,才是闖軍目前的首要任務,李自成也得做個和稀泥的,何況宋獻策,打死三個人罰俸三年,已然不錯了。
稀泥和得好的,那是有功於國的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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