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後,林子期約葉哲惟喝酒,喬旭留在楊槐樹家陪大舅說話。
葉哲惟依舊開了她那輛無比騷包拉風的跑車,一路轟隆隆開到了「小葉氏豪宅」。
林子期想起來考駕照的事情,便向葉哲惟打聽。
「你要考駕照?你準備買車嗎?」
「先考了再說嘛。有了駕照,以後小舅或者你喝了酒,也不用找代駕了。」
「也就你事兒多,非說什麼『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我們自己平時喝點兒小酒,根本沒事,直接開回家。」葉哲惟不以為意,覺得林子期什麼都好,就是有時候太過小心謹慎了。
只聽林子期又道:「命是自己的,有且只有一條。自己都不珍惜,還能指望誰來珍惜它?」
葉哲惟想了想,反駁道:「小心一點就是了,哪有那麼倒霉?」
林子期搖頭表示不贊同:「墨菲定律告訴我們,如果一件事存在著發生某種事故的可能性,不管機率有多小,當重複去做這件事時,這個事故遲早會發生。更何況喝酒後駕車出事故的機率本就很大,有必要以身試險嗎?」
葉哲惟想了想:「行行行,反正我答應你。跟你在一起的時候,喝酒後絕不開車,行了吧?」
林子期見她不願多談,便也閉了嘴。
那夜,因為太久沒見,有太多的話說,她倆誰也沒有多喝。葉哲惟告訴林子期:她不再追查徐昕的下落,換來父母以所有股份支持她進董事會的約定。
說這話時,她的眼中既有得意,也有落寞。十七歲那年她無力反抗的父母,如今已對她妥協;曾經的無力感,漸漸被掌控感所取代。但是......林子期明顯感覺到,她並不快樂。
葉哲惟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向這個年僅十九歲的女孩傾訴這些。這些幾乎等同於葉家秘辛的內幕,她從未向任何人提及半句,卻在今夜悉數抖露出來。
也許,這些事情在她的內心深處壓抑太久,她已不堪重負,幾近崩潰,必須找個出口宣洩而出,否則要麼爆體而亡,要麼永墜地獄。
這個十九歲的女孩,是如此通透,如此溫暖,如暗夜裡的光,冬日裡的暖陽,讓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向她敞開所有的心傷。她的心境,似是一汪仙境靈泉,謫仙入凡,來到人間仍保持著清醒。與她談話,時不時會被她潑一瓢冷水,一個激靈,頓覺靈台清明,爽得不要不要滴。
倆人一直聊到深夜,直到喬旭尋來,葉哲惟才驚覺時間已經過去這麼久了。
謝拒了葉哲惟開車相送的好意,林子期看了眼葉哲惟獨居的豪華別墅,跨上了喬旭的自行車。
夜未央,甚寒涼。林子期坐在自行車后座上,一手環著喬旭的腰,一手扶著車座,心裡反覆想著葉哲惟的話。
她居然說羨慕她!
你說說你,居有別墅,食有大餐;出入有豪車,著身皆綢緞;談笑有顯貴,往來無窮酸。你羨慕我個錘子呀,你羨慕?
人家後世女孩都喊著「寧願在豪車副駕上哭,也不想在自行車后座上笑」了,你還在這裡矯情地想要跟我換?
張愛玲說:「生活是一襲華麗的長袍,裡面爬滿虱子。」也許是因為林子期念出的這句話,戳中了葉哲惟的內心,讓她再也不想遮掩光鮮表面下的創傷,急切地想要向人展示繁花著錦背後的一地雞毛。
但在世為人,誰的生活不是烈火烹油,各自經歷著不同的人生坎坷、忍受著不同的煎熬?佛經曰「娑婆世界」,即為「忍土」,此界眾生皆要受苦,即便體會到苦字當頭,卻又不得解脫,看得破卻忍不過,忍得過卻放不下,安於十惡不肯出離。
那麼問題來了:林子期願意跟葉哲惟換嗎?
若是前世的林子期,她定是願意的。只要能不再摳摳搜搜過日子,不開心算個球?只要有錢了,還買不來快樂嗎?
不高興了,買!不開心了,買!抑鬱了,買!男人跑了,買買買!什麼湊單、滿減、選擇困難症,都它喵的統統見鬼去吧。
可是這輩子的林子期,還真不願意換。比如,前頭奮力蹬車的這位,也是從小跟她一起長大的,用他的失蹤換她一世繁華,她願意嗎?
誰要是敢這麼跟她說,看她不來一大嘴巴子給扇飛嘍,讓那誰哪兒來滾哪兒去。
想到這兒,她不由得雙手環上了他的腰,身體前傾,將頭靠在他的背上。據說,這樣可以幫蹬車的人省力一些。
前頭的人明顯一僵,頓了頓,騰出一隻手來,將腰上的小手上移,一左一右往腋下一夾,輕聲問她:「冷嗎?」
林子期沒有回話,只把腦袋在他的背上來回搖了搖,算是回答了。過了一會兒,忽而又問他:「你們上過解剖課了嗎?下刀的時候,你怕不怕?」
「還沒有。下個學期會有解剖理論課。估計要到大二才會真讓我們接觸『大體老師』吧。」喬旭據實回答。
「哦。」林子期「哦」了一聲,又不說話了。半晌兒,她輕聲喃喃道:「你別怕。這種事兒,多接觸幾次就好了,總會習慣的。」
她的聲音雖小,但在這清冷寂靜的夜裡,也足以讓他聽得清清楚楚。
「哦。」喬旭也「哦」了一聲,不知該繼續說點兒什麼。他們在這清冷的深夜裡、燈光昏暗的街道上,談論這個話題,真的合適嗎?
「站住!」在這種詭異的氣氛下,突然從路邊竄出一人來,攔住了去路。那人蒙頭蒙面,戴的是林子期小時候曾流行過的毛線帽,可以翻下來圍住口鼻甚至脖子、就露倆眼睛在外面的那種。
林子期差點兒從車后座上摔下來。定了定神,她從喬旭背後探出腦袋來,冷冷問道:「幹嘛?」
「打,打......打劫!」那人手裡拿著把刀,哆嗦著回答。媽/的,這天兒也太冷了,在這兒窩了半天,終於看見這倆倒霉鬼。
「劫財還是劫色?」林子期又問。
「啥?」那人明顯一愣,不明白這小姑娘怎麼能如此淡定。
「根據刑法規定,劫財得判個七八年;若再加上當街劫色,得判個十幾年甚至死刑。要不,你再考慮考慮?」林子期閒閒解釋。
媽/的,這丫有病吧?那人難以置信地瞪向林子期,又看了看旁邊虎視眈眈的喬旭,突然覺得他一個人想要搞定這倆孩子似乎有點困難。
草率了!早知道就叫上個兄弟幫幫忙了。第一次幹這「買賣」,沒經驗,不怪他。
他吸溜了一下鼻子,又跺了跺凍得生疼的雙腳,轉身走了。
林子期聳聳肩,重新坐上自行車后座,喊一聲「走啦」,喬旭才從怔愣中回過神來。
額滴個神吶!
摸了一把額頭的冷汗,喬旭在內心給林子期狂豎大拇指:真不愧是他的小林子,就是這麼彪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