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三十七)
「但是因為並不是每一個病友都有條件出國去買這種藥物,大家就托我去買一些。剛開始人還比較少,後來漸漸的,患這個病的患者都聽說了我,我購買的藥物量就大了很多,我甚至跟這家藥廠都談好了,他們會給我團購價,價格更加的優惠。」講完這些,劉宏茂直言:「我知道我這麼做是觸犯了法律,這麼做不好,但是,我想活下去,那麼多病友也都想活下去。」
「如果我只給自己買藥物,不幫他們買,他們怎麼辦呢?他們很多人沒有條件出國,他們不會外語,也不知道那家藥廠的具體位置,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因為吃不起藥物而喪命。」他嘆氣:「我也不求法官能夠放了我,我只希望能從輕處理我,我們都是情有可原的,我們想活下去,難道錯了嗎?」
「您沒有做錯。」林暮未經思考就這樣說道。
蔣士彬看了她一眼,眼神顯然不認同林暮這樣說。一個律師不應該輕易告訴自己明明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當事人他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林暮想了想,依然那樣說:「您沒有做錯,劉先生。」
「這些年,靠著這個藥物,很多病友他們都能生存質量很高地存活下來。」說到這裡,劉宏茂又有些憂鬱,她問林暮和蔣士彬:「法官會給我判刑嗎?我會判幾年?如果我判刑了,誰去為病友代購這些藥物呢?他們該怎麼辦?我又該怎麼辦?」
「劉先生,您放心,我會盡我所能去為您進行無罪辯護。」林暮不敢保證一定能讓劉宏茂被判無罪,但是她一定會儘自己的所有能力去想辦法達成這個結果。
劉宏茂勉強笑了笑:「謝謝你,夏律師。」
他並不相信自己真的能夠被判無罪。
「劉先生,您的銀行流水,以及您這些年和那邊藥廠溝通的各種憑證、您購買藥物的發票一類的憑證都還留存嗎?」蔣士彬開始取證了。
「當然,我都留著。」劉宏茂打開茶几下面的一個抽屜拿出一沓發票來,那是外國藥廠開給他的發票,「這些我都整理得好好的留了下來,我一是要向那些信任我、讓我幫忙代購藥物的病友們證明我確實是從外國藥廠購買的這種仿製藥物,還有就是要告訴他們我沒有賺任何的差價,是無償幫他們代購的。」
「這太好了。」林暮翻看著那些發票,她問劉宏茂:「劉先生就可以先拿給我們嗎?我們想去複印一份。」
「當然可以。」劉宏茂一口答應下來。
接著林暮和蔣士彬又進行了一系列的取證,結束後,二人回到了公司。
蔣士彬和林暮一起做著案件的準備工作,「這個案件的社會影響比較大,過兩天會舉行公證會,我們要在公證會之前,把我們想要使用的策略想好。」
林暮有了一個想法:「當然,我今天在劉先生那裡看到了他的這些購物發票以及他和印度那邊公司的人聯繫的各種憑證。我認為我們可以不把重點放在量是大還是小,能否構成犯罪的問題上。我們可以向法院證明劉先生並不是銷售行為,只是一種無償的代購。」
蔣士彬贊同林暮:「你這個想法可以,我重點查一下相關法律條文,公證會上我們就按照這個想法為劉宏茂進行辯護。」
林暮正跟蔣士彬聊這個案子聊得好的時候,她的新助理小雷進來了,「夏蓁姐,不好意思,打擾一下。您的客戶錢覺錢總在會客室等您。」
「他有預約嗎?」林暮不記得他跟錢覺約了今天見面。
小雷回答:「他沒有預約,是直接來的,似乎挺著急。」
「好吧。」林暮起身,「誰讓他是客戶呢,沒有預約我也得去啊,那就先麻煩蔣律師處理一下這裡的事情了。」
「你放心去吧。」蔣士彬目光專注盯著一堆法律條文。
到會客室里,林暮看到錢覺沒有很閒適地坐著,反而焦慮地站在窗前,「錢總,您好,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您遇到什麼事情了嗎?」
「我要告秋水影視!」錢覺聲音氣憤。
「秋水影視?」林暮努力地回想,也想不起來這個公司和明覺集團有什麼過節。
錢覺告訴林暮:「我們明覺集團旗下有一個影視公司,有一個王牌綜藝叫做我家那些事,秋水影視居然盜用了我們到這個王牌綜藝,從名稱到整個綜藝的流程設計,一模一樣!」
林暮聽完,放下心來,並不是什麼棘手的案子,「您公司這個綜藝的版權登記,您帶來了嗎?只要版權登記沒有問題,這個案子我們告他們侵權穩贏。」
「問題就出在這了,當時的版權登記應該是出現了筆誤,年限登記的有問題,所以導致秋水影視公司才會如此肆無忌憚地使用我們的王牌綜藝。」錢覺越說越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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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暮略一思索:「您放心,這個我會去收集證據,從當年的第三方報導以及您的綜藝的設計者那裡得到證據。」
她寬慰錢覺,「既然秋水影視公司侵權,違反了法律,那我們就一定可以找到證據可以告倒他們。法網恢恢,是他們做錯了,他們一定會得到懲罰的。」
錢覺聽林暮這樣說,心裡舒服多了,「那就拜託你了,夏律師。」
送走錢覺,林暮新助理小雷主動請纓:「夏蓁姐,這個案件的取證,我去幫你做吧。」
「怎麼了?」林暮以為小雷是剛到公司來,急於出頭,於是給他講道理:「你剛到公司來,對於這些取證這一類的流程還不是很熟練,我先帶你做幾次,之後你再獨立進行,好嗎?而且,侵權案的取證很細緻也很麻煩,還是我先帶你吧。」
「不是,夏蓁姐,我不是這個意思。」小雷見林暮誤解了他的意思,急得臉都有些泛紅,「現在整個律所都知道李主任在看您和蔣律師在劉宏茂案上的表現,所以我想儘量不要讓您分神,以防影響了您升任高級合伙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