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三)

  (十三)

  她無法苛責祥林嫂什麼,畢竟沒有親身經歷,祥林嫂也不會相信她的未來會是那般絕望和悽慘。

  如今的祥林嫂雖然喪夫,但活的充實自在,確實找不到跟著她遠行的理由。

  就算她把未來會發生的事情說出來,怕是祥林嫂都會以為她是說書說的魔怔了。

  罷了,順其自然吧。

  笙歌把祥林嫂拉到角落,給了她兩條項鍊。

  不能多給,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笙歌還是懂的。

  祥林嫂一臉莫名其妙,推卻不了,只得手下。

  怎麼辦,感覺這兩條項鍊燙手啊。

  「祥林嫂,這兩條項鍊你可得收好了,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如果有難,你也能靠著這兩條項鍊重新開始生活了。」

  笙歌真怕祥林嫂蠢的被人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她一走,也許祥林嫂真的避免不了二嫁的命運,但是她仍舊希望二嫁的祥林嫂不要過的那麼不幸。

  有這兩條項鍊傍身,祥林嫂嫁給賀老六最起碼也能來鎮子裡置辦一處宅子。

  這樣一來,傷寒的賀老六也許救治及時就不會死,阿毛也就不會被山裡的野狼叼走。

  「你若信我,以後還是莫要在山坳子裡了。」

  笙歌輕輕的嘆了一口氣,言盡於此,祥林嫂今後如何就看運氣了。

  ……

  ……

  祥林嫂摸著自己的胸口,胸口位置放著那兩條項鍊。

  這孔乙己為什麼這麼奇怪,說話神神叨叨的。

  可是,她竟然有點兒忍不住信服,就好似孔乙己格外了解她似的。

  孔乙己……

  祥林嫂其實是相信自家婆婆和小叔能夠做出把她賣了的事情的。

  可是,在孔乙己說要帶她走的時候,她竟然覺得二嫁其實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的事情了。

  祥林嫂咬了咬牙,回到了魯四老爺家,絕口不提笙歌項鍊的事情。

  ……

  「孔乙己,真沒想到你還是個情聖啊。」

  笙歌成了中年軍人的部下,與瘦麻杆迅速熟稔起來。

  不得不說,這個時候的瘦麻杆比後來有趣的多。

  「情聖?」

  什麼鬼?

  笙歌皺皺眉頭,在她不知道的地方,這幫人又腦補了什麼。

  「喜歡直接帶走就行,總比留在這兒當下人強吧。」

  其實在所有人眼中,長工依舊是下人,是僕從。

  「誰告訴你我喜歡她的。」

  笙歌翻了個白眼,沒好氣的說道。

  這些人為什麼就一定要給她配對呢?

  真是心累。

  瘦麻杆直接把笙歌的矢口否認解釋成被拒絕之後傷心頹廢。

  只見瘦麻杆拍了拍笙歌的肩膀,豪氣十足的說道「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寡婦。」

  「孔兄弟,我跟你說,等進了城我帶你去個好地方,到了那裡你就會知道什麼是千嬌百媚,人生極樂了。」

  說著說著,本來還一本正經的瘦麻杆就開始向笙歌傳播帶顏色的文化。

  笙歌嘴角抽搐,看來好色與年齡無關,與身份地位也無關。

  現在的瘦麻杆是個小兵,好色就提現在逛青樓。

  後來的瘦麻杆成了大司令,好色就是一房接一房的娶姨太太。

  當初她帶著阿毛去瘦麻杆的公館時,就看到了各色美人,就好似舊時皇帝的三宮六院。

  她十分懷疑瘦麻杆子女緣單薄,值得了一個女兒,大概就是年輕時候青樓去多了吧。

  唉,血一般的教訓告訴大家,年輕的時候不要浪……

  「兄弟,好自為之吧。」

  笙歌誠懇的學著瘦麻杆的樣子拍了拍對方的肩膀。

  瘦麻杆一臉莫名,為什麼覺得孔乙己看他的眼神透著可憐和同情呢。

  這眼神還真是像極了以前在村口坑蒙拐騙的半仙。

  跟著大部隊,笙歌離開了這座小鎮,甚至還經過了顧懷遠的臥虎寨。

  這個時候的顧懷遠應該還很年輕吧。

  她可沒有那個好心告訴中年軍人顧懷遠以後是大佬。

  不得不承認,中年軍人待她極好,剛剛進入軍隊便給了她實權讓她歷練。

  看的出來,中年軍人的確是想把她培養成手下的一員大將。

  所向睥睨,戰無不勝。

  只可惜,她志不在此啊。

  笙歌從來都沒有想過建功立業,揚名立萬。

  如果讓她選擇,她更願意每天睡覺睡到自然醒,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大志向什麼的不太適合她。

  被趕鴨子上架的笙歌覺得自己人生的樂趣都被剝奪了。

  這隻軍隊確實是在魯鎮外的密林大山中尋到了寶藏,有了銀錢,就有了底氣,整個軍隊都舊貌換新顏。

  別人每提到一次寶藏,笙歌就覺得是有人在割她的肉。

  為什麼她當初在山中追著野豬跑的時候沒有留點兒心看看風水看看地形呢?

  人的運氣啊……

  人比人氣死人。

  ╯▂╰

  如果是她發現了寶藏,現在她早就暴富,指不定就完成任務了呢。

  完成直播任務,身上就沒有枷鎖,想怎麼浪就怎麼浪。

  心疼啊……

  中年軍人如笙歌所願,打家劫舍這種事情都交給笙歌這個三觀有問題的人來做了。

  笙歌非但沒有嫌棄,反而還做的津津有味。

  很早之前她就想做個劫富濟貧的俠盜了,只可惜一直沒機會。

  現在有冤大頭出錢出力出人,她何樂而不為呢。

  笙歌也是個會做人的,每次搶的都是惡感滿腔罄竹難書的惡人,且搶了錢之後除了一般都會分為三份。

  一份給老百姓,一份交給中年軍人做軍費,最後一份就是她自己的了。

  畢竟她還得顧及著孔乙己的心愿啊。

  暴富……

  這麼簡單樸實接地氣,億萬大眾都由的心愿,她怎麼好意思不完成呢?

  對於笙歌的做法,中年軍人看在眼裡。

  孔乙己的愛錢,從沒遮掩。

  如此光明正大的愛錢,他很難討厭。

  再說了,在他心中,孔乙己的價值要遠遠超過那些金銀珠寶。

  銀子軍費什麼的,沒了可以再籌集,但人才錯過了想再尋到可就難了。

  於是,因著中年軍人的縱容,笙歌在軍隊中就好似一個特殊的存在,但是卻沒有人妒忌。

  嗯,因著孔乙己,他們所有人的伙食和待遇都提高了不少,最起碼頓頓有肉,餐餐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