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張瑋火了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唐歲明是在警方出警緝拿之前,主動前往自首的,符合自首情節。【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且在到案之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主動交待了其他人的犯罪事實,檢舉揭發,減少了社會危害,應當予以大幅度減刑。」

  「而廖向銘被緝拿之後,同樣如實供述,減少了公安機關的偵破難度,積極認罪伏法,願意承擔相應的刑罰。」

  「按照刑法,兩人都可以減免相應的刑期,給予他們從新改過的機會。

  法庭上。

  張瑋侃侃而談,據理力爭,一直在強調己方值得減刑的情節。

  而公訴人

  則是就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罪行,繼續控訴道:「唐歲明在過去十三年的時間裡,從事了多項違法犯罪活動,對社會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危害。

  「我院認為,即使他存在積極自首、檢舉揭發的情節,依舊不足以對其從輕判處。」

  按照訴訟法。

  減刑應當在判決宣布之前,量刑階段對其原有刑期進行加減。

  比如說。

  唐歲明的總刑期累計起來,超出了三十五年,實際刑期在二十五年以下。

  若法院判定刑期為二十五年,那減刑就是在二十五年的刑期基礎上進行減免。

  並不是在總刑期上面減免。

  不然的話

  他超出了三十五年累計刑期,減個兩三年,也很難減少到三十五年之下。

  「審判長,我方並不同意公訴人的觀點。」

  張瑋深吸了一口氣,繼續反駁道:「我方當事人雖然做了諸多危害社會的事情,但其認罪態度良好,按照《刑法》,屬於'應當'予以減刑情節。」

  「且我方不存在之罪大惡極的惡劣情節,不應當剝奪他們依法獲得減刑的權利」

  面對公訴人。

  張瑋沒有絲毫慌亂,始終圍繞減刑領域的幾個核心觀點來辯論。

  法律規定。

  除非那些犯罪情節惡劣的,才不允許減刑,其他人都有減刑的自由權。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

  「張瑋這小子確實有兩把刷子,我一個外行都看出他很牛逼了。

  宋天成看著投影屏幕里的畫面,大大咧咧的評價道。

  周圍的老人們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

  張瑋的辯論

  的確很少遇到對手,尤其是在減刑領域,更是讓許多其他律師望塵莫及。

  他們如果記得沒錯的話

  唯一一次遇到對手的案子,還是秦牧親自出手的。

  「看樣子張瑋占據了上風,說不定這次減刑辯護能成功。

  「減就減吧,反正刑期也有二十五年,減也減不了多少。

  「後面還有兩百多個被告呢,我現在就想看他們的表現。」

  「算這兩個小子命大,居然找到了張瑋,那可是小秦在晉城唯一的對手!」

  「「

  周圍的老人們一邊嗑著瓜子,一邊津津有味的評價著。

  張瑋的辯護,都在法律範圍內。

  和那些無良律師不同。

  同時。

  也有不少人感慨唐歲明和廖向銘的運氣好。

  幸好他們找到的是張瑋。

  要是換做別的律師,想要減刑絕對沒這麼簡單!

  與此

  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一個帖子

  突然引爆了整個論壇。

  「好傢夥!這個律師有點猛啊,看起來像是個大佬,這引經據典絕對不是一般的律師!」

  在這個帖子的下方。

  瞬間湧現出了數百層樓的回覆。

  一樓:不會吧?不會吧?這個律師你們都不認識?

  二樓:難道就我一個人認識這個律師嗎?

  三樓:虧你們還是up的粉絲,居然連他都不認識?

  四樓:勾股定理知道吧?沒錯,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

  五樓:樓上的謎語人別陰陽怪氣了,你們祖上都是賣關子的吧?

  六樓:關子?什麼關子,我只知道鉤子。

  七樓:有沒有大佬能科普一下,三分鐘,我要這個律師的全部資料!

  八樓:查到了,這個律師叫張瑋,是晉城律政先鋒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網上有很多他的新聞。

  九樓:我也查到了,離譜的是,他每個新聞都和up一起出現的!

  十樓:神特麼跟up一起出現的,你們是不知道吧?up一個人養活了整個晉城的律師!張瑋的律師事務所原本就是個小律所,都是靠接up送進去的那些被告的案子才火起來的!

  十一樓:嘶!!長見識了,up有點離譜了啊,一個人養活一個行業?

  十二樓:都是老天爺賞飯吃,羨慕不來的,我咋就遇不到這麼多的被告呢?

  十三樓:別酸了,你就算遇到了,也不知道咋把他們送進去啊。

  十四樓

  一時間。

  張瑋的名字,傳遍了整個論壇。

  隨著庭審的進行。

  大部分的論壇網友都在關注著案件庭審,都被張瑋的表現驚艷到了。

  除了up之外

  他們很少看到在庭審期間表現這麼出色的律師。

  許多人在這一刻,紛紛路轉粉。

  不知不覺中。

  張瑋在論壇里徹底火了起來。

  晉城。

  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咚--」

  緊張激烈的辯論環節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審判長周全民才敲響了法槌。

  宣告此階段結束。

  隨後便是被告人的最終陳述環節,由唐歲明和廖向銘分別進行陳述。

  庭裡帶出了一個身材略顯肥胖的中年被告。

  這名被告

  滿臉的桀驁和不服。

  和唐歲明擦肩而過的時候,更是惡狠狠的瞪了一眼唐歲明。

  似乎

  和唐歲明有什麼不共戴天之仇。

  「咚——」

  周全民見狀,沉聲道:「現在,開始審理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廣全非法拘禁、綁架、敲詐、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等案件。

  這個吳廣全……

  正是唐歲明供出來的,據說是他做生意時候認識的「好友」。

  不過。

  對這個好友,唐歲明完全沒藏著掖著,將對方的所有犯罪行為都抖出來了。

  在先前公訴人控訴的量刑建議里。

  要求判處其二十一年有期徒刑,僅僅比唐歲明少四年!

  足見其犯罪行為之多,並不比唐歲明遜色多少。

  「對於剛才公訴人指控你的罪行,你有什麼

  需要答辯之處?」

  周全民盯著被告席上罵罵咧咧的吳廣全,沉聲發問。

  吳廣全聞言。

  臉色頓時變得更難看了。

  死死盯著唐歲明離去的方向,冷聲道:「被兄弟出賣,我沒什麼好辯解的,你們反正什麼都已經知道了。」

  唐歲明已經將他的所有事情都給賣了。

  不然他也不會在大保健的時候被晉城的警察給抓了。

  事已至此。

  狡辯已經無用。

  」你的意思是,要放棄答辯權?」

  周全民皺了皺眉頭,再次確認道。

  作為當事人。

  是有權利放棄這個權利,從而拒絕答辯的。

  吳廣全冷哼了一聲。

  索性不再回答周全民的話。

  「請正面回答問題!」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氣,沉聲催促道。

  吳廣全聳了聳肩。

  十分不情願的說道:「我放棄。」

  「那好,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周全民深深看了眼這名被告,平復了一下心情,繼續主持庭審。

  不過

  直覺告訴他,這名被告遠沒有之前的唐歲明、廖向銘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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