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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是本系列案件中,最簡單的一個。
唐歲明交待出的其他案子
一個比一個離譜,一個比一個複雜。
緊接著。
周全民俯視著下方,接著主持道:「接下來,由被告人唐歲明對公訴人剛才的控訴進行答辯。
被告席上。
唐歲明聞言,身軀不由一顫。
面露難色。
旁邊的張瑋見狀,朝著他微微一笑,安慰道:「別緊張。
「記得我開庭前對你說的,千萬別自亂陣腳,你是有機會減刑到二十年的。
唐歲明咽了咽口水。
苦笑了一聲。
在公訴人的控訴中,量刑建議是二十五年。
可他找到張瑋後,張瑋卻表示有機會幫助他減刑到二十年。
要知道。
他今年四十九歲。
若是被關二十五年,出來的時候都快八十了!
二十年的話,他還勉強能在七十歲之前出來!
想到這裡。
他深吸了一口氣,抬頭看向了周全民:「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對於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無異議。」
「另外,在羈押的這段時間裡,我痛定思痛,不斷反思,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罪行,願意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當著整個法庭的面。
他聲淚俱下地表示認罪,態度無比誠懇。
一副悔不該當初的模樣。
至於反抗?不存在的。
張瑋說的很清楚了,他要是再反抗的話,刑期可能直追二十五年。
聽人勸,吃飽飯。
活了這麼多年,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晉城。
養老院。
「又一個不反抗的「
大屏幕前。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一邊磕著瓜子,一邊點評著。
投影屏幕里。
唐歲明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十分痛快的承認了。
一點反抗都沒有。
不反抗才是正常的,這個時候再反抗……已經沒啥意義了。」
人群里。
萬中元看著屏幕,輕聲喃喃了一句。
唐歲明早已經承認了一切。
這個時候就算想狡辯,也無濟於事了。
唯一能讓他獲得減刑的
一是自首,外加檢舉的重大立功表現。
二是積極認罪認罰,改過態度良好。
他相信。
張瑋絕對會圍繞著這兩點,進行重點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唐歲明答辯結束後,張瑋突然站了出來。
補充道:「我放當事人在本案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非法性,並且積極改過自新,幫助警方抓捕到了其他嫌疑人「
在補充辯護里。
他全程圍繞著唐歲明的自首立功表現展開。
「因此,我認為,應當對我方當事人唐歲明予以法定限度內的減刑,公訴人的量刑建議並不合理。
最後。
他看著周全民以及全體合議庭成員,再次強調了己方觀點。
周全民等人對視了一眼。
面無表情。
並未表
露出什麼態度。
「咚--」
隨後。
法槌敲響。
周全民轉過頭,看向了被告席上「自備輪椅」的廖向銘。
別的被告都需要法庭安排一個座位。
而廖向銘
乾脆是自己直接帶了個輪椅來。
「對於公訴人控訴的內容,你有什麼要答辯的?」
廖向銘瞄了眼旁邊的唐歲明。
咽了咽口水。
同樣沒敢自己發揮,老老實實的按照張瑋的話來答辯。
他和唐歲明不同。
唐歲明要判二十多年。
而他
只被控告了九年而已。
要是再努力搶救一番。
說不定能再少點。
人和人之間,就怕對比。
若是只有他一個人被判處九年,他肯定不能接受。
但……
有個「老大哥」在上面罩著,他的九年看起來還是很短的。
至少肯定能在壽終正寢前出獄。
可唐歲明就不一定了。
按照他這個歲數,說不定會提前在監獄裡壽終。
「又一個積極認罪的「
院子裡。
李衛國撇了撇嘴,對廖向銘沒骨氣的行為表示了不屑。
「他們都是張瑋代理的,不會全部都積極認罪吧?」
「這可是兩百八十七個被告!!全部都認罪了那還有什麼看頭?」
「有小秦參加的案子,絕對不會這麼簡單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
投影屏幕前。
張清源等人搖頭晃腦,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來。
在庭審前。
書記員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全是張瑋律所負責的。
按照訴訟法。
一個律師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辯護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時委託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
但一名律師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過。
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同一事務所代理同案幾個被告辯護服務。
張瑋他們律所接下了這個案子的全權代理。
也就是說
兩百多個被告的代理律師,都是張瑋律所的人。
張瑋必然會吸取以往的教訓,讓他們所有人「積極認罪」,爭取最大幅度的減刑。
然而
兩百八十七個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聽張瑋的。
世界上
最難揣測的,就是人心了。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庭審的進行。
論壇的熱度空前高漲,越來越高。
討論庭審的帖子如同雨後春筍般湧現。
「好傢夥!都積極認罪?這些人是不是看過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賣小哥@黑中介@銀行行長@藥店老闆都來看看,早有這種覺悟,你們也不至於這麼有判頭。」
「這才是正確應對庭審的方法,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不過話說回來,
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審結束後up科普一下這些罪名。
我剛才粗略數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個不同類別的罪名,真牛皮!」
「」
眾人倒是沒有覺得不過癮。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這種生動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裡面包含了諸多的刑法罪名。
而論壇里的人要麼是法學生,要麼是對法律有著濃厚興趣的網友們,都想藉此機會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後被人莫名其妙給送進去了。
雖然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專業書籍實在是太枯燥了。
遠沒有現實案例來的「生動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講解
他們頓時就有了學習的興趣和動力。
不少人
已經在論壇里逐一羅列本案中出現的罪名,進行「名詞解釋」了。
「敲詐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脅或者脅迫的方法,試圖非法占據他人財物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指的是沒有經營許可,從事非法活動,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綁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
不多時。
論壇突然展現出了它的專業性,沒再有人飆段子。
討論的內容
全是和法律相關的知識。
看上去像極了正經的專業學術論壇。
晉城。
某區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咚--」
法槌聲迴蕩在法庭上。
在廖向銘等人答辯完之後,庭審進入了舉證、質證環節。
在這個環節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證,控訴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行為。
公訴人同樣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證據,用以佐證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事實。
在鐵證面前。
唐歲明和廖向銘沒有任何反駁,十分光棍的承認了這些罪行。
緊接著。
進入了自由辯論環節。
張瑋率先站了出來,據理力爭,為己方的兩個被告爭取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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