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

  「劉律師,你倒是說句話啊。【記住本站域名】」

  一旁的樂劍見狀,滿臉焦急的催促了起來。

  在他眼裡。

  公訴人說了一大堆,對著他女兒進行了輪番控訴。

  可己方律師

  卻突然變成了啞巴,一言不發。

  讓他十分不滿。

  他花錢。

  是為了勝訴的,而不是在這裡當木頭人被罵的。

  「這個點爭不贏了。」

  這名律師回過頭,瞥了眼被告席上滿臉無辜的樂依柔等人。

  無望地搖了搖頭。

  原本。

  他的論點和證據都是比較充分的,還有法律上的依據作為支撐。

  可是

  誰也沒想到,樂依柔幾人在執法記錄儀中的表現如此囂張。

  要知道。

  任何庭審的最終結果,都是出自於合議庭。

  而他們審判

  自然會受到各方面的影響,比如說被告人慣有的行為方式、態度等等。

  五人霸凌了孫洛靈之後,依舊如此囂張。

  毫無疑問。

  在進行動機判定的時候,大概率會將她們轉發到其他群聊的行為定性為主動故意。

  法律上所說的主動故意,從來不是由個人講述的。

  而是通過邏輯推理,結合事實,以及慣有行為推定出來的。

  「那那那我女兒」

  樂劍和其他幾個中年人聞言,都變得緊張了起來。

  死死盯著律師。

  「看下一場吧。」

  律師輕嘆了一口氣,搖頭說道。

  動機上的爭論,基本宣告失敗了。

  對方提出的這些證據,完全擊敗了他提出的主張。

  要想幫助當事人爭取到最大利益,進行減刑,就只能看接下來的自由辯論環節了。

  「咚---」

  與此同時。

  法庭上。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鄭重詢問雙方:「你們還有沒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的?」

  在確認雙方都沒有新的證據後。

  庭審進入了最激烈,觀賞性也最強的階段。

  公訴人接著站出來。

  開始反駁被告方的少管所懲罰申請,怒斥道:「我院認為,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雖然年紀較輕,但在行動和認知態度上,都對法律置若罔聞,沒有絲毫敬畏之心。」

  「其在校期間,多次結夥,對其他同學進行金錢、身體、人格尊嚴上的剝削和霸凌,屢教不改,肆無忌憚。」

  「此次更是對受害人孫洛靈造成了身心上的雙重打擊,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諸多學生家長也向我院發來了聯名申請,要求對其嚴懲。」

  其實。

  這個案子的關注人數非常多。

  尤其是該中學的那些父母們。

  在知道了孫洛靈的情況後,他們都害怕孫洛靈的事情在他們的孩子身上重演。

  因此。

  特地發起了聯名申請,送到了他們檢察院。

  請求重點懲治樂依柔等人。

  「此外,根據刑法,少管所針對的是年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

  這名公訴人停頓了片刻,接著說道:「這條規定設定之初,考慮的是十四歲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此案社會影響極大,犯罪情節十分惡劣,導致了他人精神失常。」

  「我們認為,應當予以

  破例,判處相應的刑罰,以彰顯法律的神聖莊嚴!」

  被告席上。

  樂依柔五人一直低著頭,緊咬著下唇。

  一副十分委屈和無辜的樣子。

  仿佛

  她們才是受害者一般。

  「我不認同!」

  而在公訴人發言完畢後,律師還沒開口,樂劍卻忍不住了。

  盯著對方公訴人,開口辯駁道:「法律都規定了不滿十四歲的人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憑什麼輪到我們女兒身上就需要承擔了?」

  「法律不是講究公平公正的嗎?」

  「我女兒是做錯了事,但她已經知道錯了,我們也給受害者賠償了,如果他們需要的話,我們願意繼續提供賠償。」

  「她們還是個孩子,我們就不能多一點寬容嗎?」

  他的情緒非常激動。

  唾沫星子都要噴濺出來了。

  聲音也沒有控制住,嗓門越來越大。

  而他話音未落。

  公訴人旁邊的孫海便紅著眼,怒視著他:「孩子?我女兒難道就不是個孩子了嗎?」

  「她才十三歲,她有什麼錯?憑什麼要在學校里被人這麼欺負?」

  「你們知道她的身上,有多少傷痕嗎?」

  「她是去讀書,不是去打仗!」

  「在這個年紀,她應該抱著課本,在學校里努力學習,為自己的將來而奮鬥!「

  「可現在的她」

  說到這裡,他的聲音有些哽咽:「她連父母都不認識了,動不動就自殘,沒有人在旁邊看著我都擔心她自殺」

  想起女兒。

  他便氣不打一處來,伸出手指著被告席的五人。

  就是這幾個外表看起來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害的他女兒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至於樂劍等人口中所說的賠償

  簡直是對他一個父親的侮辱!

  「請受害人的監護人控制下自己的情緒。」

  審判長見到孫海的模樣,輕咳了幾聲,提醒了一句。

  同時看向了對方的律師。

  對方律師見狀,接著站了出來。

  提出了己方觀點:「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以及受害者家屬,我方還是認為此案的量刑過重,對五個少不更事的未成年學生而言,過於苛刻。」

  「而少管所的設立之初,就是為了收容這些犯了罪的青少年。」

  「給予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重新改造,未來積極回報社會,報效國家」

  「從法理的角度,我認為他們更應當接受少管所的懲罰,而不是和成年人一樣進監獄。」

  法庭上。

  審判長以及其他幾位陪審員聽著這名律師的話,都忍不住皺了皺眉頭。

  但不可否認的是。

  這個主張是十分正當的,一直以來,未成年人的犯罪多數是在少管所進行管戒。

  他們現在審理的

  是極少數的未成年人的刑事審判,這些未成年人還未滿十四歲!

  而公訴席。

  兩名公訴人聽完了被告方律師的辯訴,再次反駁道:「法律雖然規定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但並非是說犯了罪不需要遭受懲罰。」

  「此案經過最高院核准,符合審判流程,應當對樂依柔五人的行為進行適當量刑,以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原則!」

  「我們依舊堅持認為」

  一時間。

  雙方就量刑的輕重問題,再次展開了爭辯。

  在此期間。

  樂劍等人陸續加入了戰場,試圖為他們的女兒脫罪。

  孫海也毫不退讓,堅決表示要讓她們坐牢。

  至於樂依柔、計春春五人

  則是夾在中間,瑟瑟發抖。

  因為她們的年齡問題,本次庭審並不需要她們過多發言。

  審判長只是針對性的問了她們幾個問題。

  其他的都交給了律師和監護人。

  但五人卻感覺

  這一場審判,度日如年。

  短短數小時,仿佛過去了一輩子。

  終於。

  三個小時之後。

  伴隨著一聲法槌聲,審判長沉聲宣告:「現在休庭一小時,一小時後,將就本案進行宣判。

  」說完。

  合議庭眾人便離開了法庭。

  樂依柔、計春春等人只感覺渾身無力,坐在了椅子上。

  煎熬

  總算結束了。

  她們臉上的神情,也相當複雜。

  有害怕,有忐忑,有恐懼,有迷茫,還有幾分後悔。

  法院。

  合議庭會議室。

  審判長帶著其餘六個陪審員,按例展開了會議。

  每個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

  顯然。

  這個案子並不是個普通案子。

  若是審理的不好,輿論將擴散到全國,他們必須要慎之又慎。

  「說說吧。」

  審判長掃了眼其他六人,開口催促了一句。

  「我覺得,案子要不還是因循守舊吧,至少不會犯原則性的錯誤,判個少管所,外加犯罪記錄在案。」

  一個陪審員看了眼其他人,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的這個想法

  其實是最穩妥的決定。

  這類犯罪雖然核准了立案審判,但想要判處法定刑之外的刑罰,必須要再上報最高院才能執行。

  而幾人的年紀

  實在是太小了。

  若是滿了十四歲,他們完全可以判處有期徒刑。

  現在這個年齡階段,判處有期徒刑又顯得過於重了。

  「但孫洛靈的情況,你們也看到了,她何其無辜,為何要這麼白白受到欺凌?」

  突然間。

  另一個陪審員沉聲道:「要我說,我們院就應當拿出點魄力,該判就判,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可是判的這麼重了,有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宗旨啊,最好還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少管所接受重點教育倒是個不錯的處罰方式,但我看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的態度,桀驁不馴,並沒有一個認罪的良好態度,少管所怕是糾正不了。」

  「這幾人在被刑拘時的表現,的確是有些藐視法律,但她們或許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們不應該過於苛求。」

  「沒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我倒是覺得,她們太清楚問題的嚴重性了,就是因為覺得不會遭受懲罰,才敢如此囂張的!」

  「」

  七人各抒己見,討論的不可開交。

  每個人的看法都不相同。

  但總體分為兩派,一派是判處有期徒刑過重,一派是判處少管所接受改造過輕。

  兩

  方始終沒能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十分鐘後。

  「各位。」

  審判長看著眾人,認真說道:「這個判決結果,其實並非是這一樁案子,它的背後,代表著的是無數起校園暴力案件。」

  「我以前就是專門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十分清楚現在全國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有多嚇人。」

  他抬起頭。

  停頓了一下,然後說出了一連串的統計數據。

  「近三年來,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9萬人,年均上升3%;今年的受理審查起訴6萬人,同比又上升4%。」

  「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從6萬人上升至2萬人,年均上升3%,其中,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

  其餘陪審員聽到這些數據。

  神情都不約而同的凝重起來。

  這些事情,大部分都發生在校園,發生在初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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