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判長的推動下。【記住本站域名】
庭審繼續進行。
但養老院裡。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見到這些被告們的「答辯」,火氣瞬間就上來了。
」他們什麼意思?這個事情若不是他們在網上挑事,對人家進行攻擊,這個小女孩會死嗎?「
「網絡發言自由?就是這些自由,讓這種噴子們光明正大的存在!」
「現實中不敢罵人,跑網絡上去指指點點,這種人最噁心了。」
「他們眼中的自由,估計就是可以在網絡上隨便點評、吐槽、辱罵他人。」
「……」
眾人的情緒都有些激動。
他們事前,就通過秦牧了解到了這件事。
對周小清的事情充滿了惋惜和同情。
年紀越大。
越是能體會到青春和生命的可貴。
周小清才十二歲。
卻因為蒙受了不白之冤,被一群網絡「聖母」冤枉,輕生跳樓。
或許。
對她而言,她只有用這種方式,才能擺脫這些人的謾罵,證明自己的清白。
可是……
一條生命,那又該由誰買單呢?
他們自然而然的,將這筆帳都算到了這群噴子的頭上。
「自由?」
秦牧坐在人群中,也聽到了這些被告們的答辯。
嘴角抽了抽。
他們理解的自由,是沒有限制,可以隨意發言的自由。
但其實……
這種自由,往往不是真正的自由。
自由。
不一定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但一定要受到倫理的約束。
若不加約束……
自由一定會導致放縱,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就拿這件事來說。
他們認為的自由,其實就導致了他們對周小清的一種剝削。
剝削了她的辯解權,剝削了她的網絡人格和尊嚴。
對她的自尊進行了肆無忌憚的踐踏。
這種自由……
必然帶來不可預估的後果,導致社會的全面混亂。
而真正的自由……
往往是自律的自由。
在倫理範圍內,尊重他人,約束自己。
許多人都以為自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實則恰恰相反。
自由……
指的其實是在規則的約束內,想不做什麼,就能不做什麼。
這已經是更高層次的哲學理論了。
「咚————」
直播畫面里。
法槌再次敲響。
庭審進入了下一階段,由公訴人上前舉證,被告方進行質證。
只見……
一名公訴人站了出來,展示了被告方所進行的數條違法犯罪行為。
其中包括他們在網絡上對周小清進行語言抨擊、人格尊嚴的踐踏、非法引導等。
此外。
還有周小清的住院證明、身體證明等。
「對於上述證據,你們可有質疑之處?」
審判長轉過頭,看向了被告席的谷宏達等人。
谷宏達等人面面相覷。
紛紛將目光投向了身旁的律師。
這名律師……
是他們的父母親戚,花高價從宛城聘請到的。
據說是金牌律師。
也是他們如今的最後一根救命
稻草。
「遵勁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這名律師點了點頭,當即站了出來∶「上述證據的確可以表明我方當事人在網絡上對周小清進行了言語攻擊。」
「但,卻並不能說明什麼。」
」因為事情的起因,是因為周小清在網絡上透露了她捐款一元的事情,才引起了我方當事人的不滿。」
「換位思考一下。」
」你們若是看到一個癌症病人募捐,需要巨額手術費、治療費,內心肯定是悲憫之心大起。」
「可看到有人竟然只捐了一元錢,還厚顏無恥的在網絡上發言,你們難道不會氣憤嗎?」
」此事事出有因,我方當事人也書出於義憤和不滿,才會在衝動的情緒下發言。」
「因此。」
「這些證據,並不能證明我方當事人是事件的主動發起者,此事也並非是我方當事人一方的過錯!「
這名律師侃侃而談。
試圖「糾正」公訴人舉證出的這些行為。
公訴人認為,這些行為是谷宏達等人的過錯。
可他卻從事件發起者並非谷宏達等人的角度出發。
認為之所以產生「網暴」,是因為周小清透露了捐款一元的行為,進而產生的一場誤會。
他的當事人……
只是在道德和倫理允許的範圍內,發表了一下不滿的情緒而已。
「臥槽!這個律師……到底是哪裡請來的?怎麼連這種發言都說得出來?「
養老院裡。
宋天成聽後,忍不住爆了句髒口。
拳頭不由自主的握緊了。
這個律師短短几句話,差點把他的低血壓給治好了。
一場如此惡劣的網絡暴力,居然被他說成了一場誤會!
「這個律師也太沒下限了,真的不如張瑋。「
「張瑋雖然也為這些人渣辯護,但絕對不會說出這種話!」
「人家捐款一元,就碰碎了他們的玻璃心了?他們捐十塊就高高在上了?」
「人家好歹也捐錢了,自己的錢,想捐多少捐多少,難道這還要道德綁架不成?」
「……」
院子裡。
不少老人都氣血上涌,滿臉潮紅。
這個律師的質證,讓他們都有點上頭
這若是在庭審現場……
他們高低得問候這個律師幾句。
三觀比屁股都歪。
一點做人的底線都沒有。
相比之下。
張瑋比這種律師好太多了,至少張瑋的辯護點,全都是圍繞法律展開的。
「這種辯護雖然沒下限,但其實……在法律上還是能站得住腳的。」
人群里。
秦牧同樣有些氣憤,但還是客觀的評價了一句。
若以誹謗罪來論。
事件的發起者,並非是谷宏達等人,而是周小清在網絡上自爆了「捐款一元」的事。
這個事情也是事實。
網友們對此不滿,在道德情感上,也能說得過去。
並非是故意對其進行攻擊、辱罵。
以此為論點。
或許可以將誹謗罪的情節嚴重性降低,從而將誹謗罪辯沒。
不過……
這個律師卻明顯忽略了一點,檢察機關是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起訴的。
就算沒了誹謗罪,但尋釁滋事罪卻同樣逃脫不了。
尋釁滋事罪……
分
為兩類,一類是藉故生非,一類是無故生非。
不管事情的起因是何,不管他們的道德情感如何,都構成了「生非」這一條
在網絡上,故意滋事,不嫌事大,且最終導致了嚴重後果。
尋釁滋事罪肯定是逃不了的。
「咚————「
直播畫面里。
審判長在聽完了被告方律師的質證後,突然靈魂一問∶「你說你方是處於義憤和樸素的道德情感,才對周小清進行指責和抨擊。
「但事實卻是,在周小清表明了她的身份,解釋了捐款一元的原因後,谷宏達等被告人依舊沒有鬆口,反而是變本加厲。」
「這難道也是出於義憤嗎?!「
話音剛落。
院子裡便響起了熱烈的叫好聲。
「好!這個審判長問的好,義憤?這些噴子們哪裡來的義憤?!」
「人家捐一塊錢,他捐了十塊錢,就開始在網絡上彰顯自己的優越感,看不起那些捐一塊錢的!」
「指責人家捐的少,人家解釋了,他又不信。」
「這些噴子們只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其他的事情就算擺在他們眼前,他們也會裝作視而不見!「
「我倒要看看,這個律師要如何辯解!「
「……」
眾人聚精會神的盯著直播畫面。
對這個審判長好感倍增。
而被告方的律師被這麼一問,也有些語塞。
但很快反應了過來,辯解道∶「這些都是網絡上的信息,口說無憑,我方當事人又怎麼能確定,對方所說的是真的呢?」
「持懷疑態度,這也是人之常情吧?」
「網絡上的東西真真假假,退一萬步說,這個捐款信息說不定都可能是假的,作為個有心智的成年人,我方當事人不相信這個說法,也是情有可原的。」
番辯解之後。
他還是爭取自圓其說,為谷宏達等人撇清關係。
可是……
公訴人卻看不下去了,站了出來∶「不相信周小清解釋的身份,反而相信她捐款了一元的事情,針對這一點對其上綱上線的指責,這就是你說的情有可原?」
」既然你覺得網絡上的東西是假的,那為什麼不一笑而過,而是對周小清捐款一元的行為大肆指責,致使心理防線崩潰,輕生自殺?」
面對律師的辯解。
公訴人也絲毫沒有留情,狠狠的將對方駁斥了一遍。
遇到這種案子。
他就算再客觀公正,也難免帶上一些情緒。
尤其是……
還遇到了被告方這種律師。
「好!這個公訴人也懟的好!這個律師,還有這些被告人,就是典型的雙標!」
「只選擇自己相信的是吧?這種人也只能活在網絡虛擬世界了!」
」網上的這種人是真的多,老張上次被罵的老慘了,我恨不得他罵到我身上來。」
「呸!你是想要那些精神損失費吧?」
「……」
院子裡。
老人們再次爆發出了熱烈的歡呼聲,為這個公訴人叫好。
他們看過了許多案子。
大部分的公訴人,都是為了上班而起訴的,沒有絲毫感情和傾向,客觀冷靜的不像是個人。
但在這個公訴人身上……
他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忿怒。
「這一個環節……應該是公訴人一方占據了上風。」
人群里。
秦牧微微一
笑,客觀評價了一句。
公訴人的態度十分鮮明。
擺明了要起訴這四百多人。
對方律師質疑的點,根最快更新請瀏覽器輸入--到進行查看
上半場。
差不多是八二開。
不出意外的話……
下半場穩住,這四百多個噴子都將得到應有的懲罰!
「咚————」
很快。
隨著庭審的進行,審判長敲響法槌。
示意進入自由辯論環節。
雙方各自就先前的焦點,提出相應的證據和法條,以證明各自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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