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給他陪審團最終名單的時候……
他其實十分訝異。【Google搜索】
從他了解到的情況,秦牧絕對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十二個陪審員,十一個是信教的。
這案子擺明了對他們不利。
不過……
仔細想想,他又釋然了。
阿姆斯市內的民眾,多是信教背景,很少沒有信仰的。
或許對方也篩除了很多次。
卻沒有篩除到那些不信教的民眾。
畢竟……
這些陪審員名單,是法院隨機挑選出來的。
信不信教,不是對方說了算。
「那就好,有他們在,對手再強……我們也不至於輸。」
許立明聽後,長鬆了一口氣。
喃喃了一句。
按照陪審團制度的規定,只有陪審團全員作出一致的裁決,判決才可生效。
就算出現了意外……
他們無法贏得十二個陪審員的贊同,但也不至於敗訴。
對他們而言。
敗訴實在是太難了,幾乎不可能。
今天就算無法勝訴,大不了重新審理過一次。
「咚——」
十一點整。
法官帶著審理團隊,正式進入了法庭。
敲響了法槌。
負責審理的法官……
還是之前主持了審前會議的老法官,鬢髮斑白,面容平和。
「今天,在阿姆斯市法院的第一民事審判庭,將正式開庭審理許立明訴張清源、馮翠花捐款糾紛一案,由我安東尼馬丁以及陪審團共同審理此案。」
他掃視著下方眾人。
蒼老的聲音不斷迴蕩在法庭上。
「在正式庭審之前,請雙方訴訟參與人,依次進行宣誓。」
說著。
便將目光看向了原告席的許立明。
許立明見狀,連忙站起身。
接過了書記官遞來的《聖經》,一隻手按在它上面。
同時正色道:「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說完。
便將《聖經》轉交給了身旁的喬治。
喬治接過給《聖經》,同樣十分虔誠。
將手按在它的上面,朗聲道:「I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兩人做完了這個舉動。
書記官便拿著《聖經》,走到了被告席的張清源、馮翠花的面前。
把書交給了兩人。
而張清源看著這一幕,則是一頭霧水。
和馮翠花大眼瞪小眼。
四眼懵逼。
「這……這這……這是啥意思?國內沒這流程啊?」
一時間。
他有些不知所措。
作為晉城的一代名人。
他參加過大小不知道多少次的庭審,自詡見多了世面。
可這個……
他以前從未遇到過,根本不知道許立明他們將手按在一本書上是要幹啥。
說的那些鳥語,他也是一個字都沒聽明白。
無奈之下。
他只能看向了「隨身翻譯」陳天闊。
律師席上。
陳天闊輕聲咳嗽了一聲,向張清源解釋了一遍這個環節。
這屬於開庭前的訴訟參與人的宣誓階段。
將手按在聖經上,向上帝宣誓,表示自己當庭所說的話,都是真實可靠的。
「還要向他們的上帝宣誓?」
張清源聽完,更加不爽了,滿臉的不情願。
他活了大半輩子。
也沒信過上帝,居然還要對著上帝宣誓。
一旁。
秦牧看著老張一副不情願的模樣,笑著解釋道:「這個和信仰無關,是國外該法系的一個固定環節,信教的宣誓詞和不信教的宣誓詞是不一樣的。」
「你也可以選擇不宣誓。」
剛才。
許立明和喬治分別手按《聖經》宣誓,但宣誓詞卻不相同。
許立明是不信教的宣誓詞,而喬治則是信教的宣誓詞。
不論信仰與否……
都可以宣誓。
這個環節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證在法庭上所有訴訟參與人說的話都是真話。
可實際上……
這種宣誓方式,最多是對那些虔誠信教的人有點約束力。
畢竟是對著他們的信仰宣誓,這種人很少違背信仰。
但對沒有信仰的人……
卻沒有半點約束力,宣誓只是個表面形式。
此外。
當事人也可以提出不願意參加宣誓環節的請求,法院也是會允許的。
只不過……
在法院的默認中,沒有宣誓過的當事人所說的話,效力將打一定的折扣。
所以。
大多數時候,如非必要,雙方訴訟參與人都會對著《聖經》宣誓。
「還可以這樣?那我不宣誓!」
張清源和馮翠花聽完秦牧的解釋,連忙表態。
他們對所謂的聖經沒有任何好感,根本不想對著它發誓。
在他們傳統的思想里。
誓言,是只有那種十分重要的場合才發的。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說的就是誓言。
發誓若是不兌現的話,還可能被天打雷劈!
非必要的時候,他們不想發誓。
而在一旁。
陳天闊看著張清源和馮翠花,有些驚訝:「你們……都不宣誓了?」
他來這個國家十多年了。
深知這個宣誓環節。
這個環節……
雖然已經流於表面,形式化了,但一直沒有取消。
他當律師代理別人案子的時候,都會選擇宣誓。
這樣對他們證言證詞的效力,比較重要。
雖然他也很反感這種宣誓環節,但理智告訴他,該宣誓還是得宣誓。
然而……
秦牧卻擺了擺手,絲毫不以為意:「沒事,不宣誓也行,這把我們大優勢。」
緊接著。
又看向了書記官,對其說道:「我們幾個人,這次都不宣誓了。」
書記官聽後,更是滿臉詫異和震驚。
但也沒有多說什麼。
只是將《聖經》收回,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而陳天闊看到這一幕。
只感覺頭皮發麻,總感覺秦牧有點迷之自信。
這特麼明明是大劣勢對局好嗎?
陪審團的十二名成員,其中十一名是虔誠的教徒,具備信仰。
而他們的案子……
又是對教會的捐款引發的糾紛。
明顯局面對他們極為不利。
這哪來的優勢?
秦牧卻偏偏這麼浪,開庭前就來了一招不宣誓!
看的他有點膽顫心驚的。
「咚——」
與此同時。
法庭上。
老法官安東尼敲響法槌,深深看了眼秦牧。
緩緩說道:「接下來,正式開庭審理本案。」
「下方各位訴訟參與人,對於本案詢問到的內容,你們有權保持沉默或者拒絕回答,但你們所說的話或者動作行為,都將被我,以及在座的陪審員作為審判的依據。」
「現在,請原告許立明宣讀起訴狀。」
隨後。
他看向了許立明。
話音未落。
許立明連忙站起身。
手中拿著一份起訴內容,沉聲宣讀道:「我方夕陽紅旅遊公司在為遊客張清源、馮翠花提供旅遊服務的時候,兩名老人路過了當地教會……」
當著法庭諸多成員的面。
他展開了控訴,將張清源、馮翠花的惡劣行徑闡述了一遍。
在他的描述中。
張清源和馮翠花在參觀當地教堂的時候,得知了捐款情況。
然後主動找到了他。
簽署了捐款協議。
可是……
在簽字結束,要求支付捐款金額的時候,這兩人突然翻臉。
拒不承認捐款行為。
還倒打一耙,反稱是他們用哄騙、詐騙的手段,誘騙他們進行簽字的。
試圖以此為藉口,抵賴捐款。
他們原本不想把事情鬧大,幾次三番找到了張清源和馮翠花。
可兩人吃了秤砣鐵了心。
油鹽不進。
死活不肯支付捐款。
無奈之下。
他們才選擇了最後手段,將張清源和馮翠花告上了法庭。
「在這裡,作為弱勢群體,我們只想要求對方履行捐款協議中規定的義務,向當地教會支付捐款,並且向我們賠償另外三萬元的違約金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等。」
許立明昂首挺立,說的慷慨激昂。
一副自己是受害者的模樣。
「希望法院,法官以及各位陪審員,能給我們一個公證的結果,讓正義得到彰顯,讓主的光輝照耀人間。」
最後。
他還做了個教會的手禮,態度誠懇。
陪審團的眾人……
看到他的舉動,也紛紛點頭。
認為他的人格無比偉大,也跟著他做了個「阿門」的手禮。
一時間。
十二個陪審員,似乎全被拉攏過去了。
而在被告席一側。
陳天闊看到這一幕,瞬間急了,臉色有些發白。
按照庭審流程,都是原告先發言。
而許立明的發言詞和表演……
無疑贏得了這十二個陪審員的傾向,對他無比支持和同情。
才剛開始。
庭審情況就對他們極為不利了。
說是雪上加霜也不為過。
就這……
秦牧偏偏說這次是大優勢對局。
「他……剛才說啥了?這些陪審員點頭幹啥?」
被告席上。
張清源茫然看著身後不斷點頭的陪審員,忍不住問了一句。
剛才許立明說的都是國外的語言。
他根本沒聽懂。
但直覺告訴他,情況並不妙。
陳天闊嘆了口氣。
繼續老老實實的充當翻譯官,將許立明顛倒黑白的訴訟詞說了一遍。
「這小兔崽子!」
張清源聽後,氣得胸口不斷起伏。
渾身顫抖。
手上的拐杖都不由自主的攥緊了。
死死盯著原告席的許立明。
相比於審前會議階段,許立明這次的訴訟詞更加犀利,直接顛倒黑白,將他們給抹黑了。
在先入為主的觀念下。
那群不明真相的陪審團,毫無疑問被帶偏離了節奏。
就像是國內一樣。
網上的事情一傳播,不明真相的人便會接二連三的湧出來。
不斷拉踩。
「咚——」
法庭上。
老法官安東尼在許立明說完之後,接著看向了張清源:「接下來,請被告就原告的控訴,進行答辯。」
「請注意,你可以進行認可答辯以及否認答辯,若進行認可答辯,本案將裁撤陪審團。」
他剛說完。
律師席上的陳天庫便將這兩句話翻譯了一遍,說給了張清源聽。
張清源聞言。
憤怒激動的情緒才略微緩和了幾分。
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我要進行否認答辯!」
這個流程,秦牧昨天就跟他詳細說過了。
分為兩個方向。
民事訴訟上,指的是認可或者否認答辯。
一旦認可……
則會依法撤銷陪審團,由法官繼續審理該案。
而在刑事訴訟上。
分為認罪答辯或者拒絕認罪答辯。
一旦認罪……
同樣將裁撤陪審團,由法官進行單獨審理。
在這個環節。
他當然不可能同意對方的控訴,他必須要為自己的聲譽抗辯。
「剛才原告所說的,簡直是一派胡言!」
他先是狠狠瞪了眼許立明,吐了一口惡氣。
隨後低頭看了眼自己手上的稿子。
稿子是秦牧給他準備的。
上面有他的答辯詞。
「我是參加了夕陽紅旅遊團,跨國旅遊,來到了當地之後,便前往了某教堂遊玩。」
「在遊玩的途中,他們旅遊團的人突然拿出了一份協議,說是簽字可以免費領取旅遊紀念物品。」
「上面寫的都是國外文字,我們這些老人哪裡懂這麼多?」
「聽說可以領取東西,整個旅遊團的人都簽了字。」
「簽字之後。」
「他們卻突然找到了我們,說是要讓我進行捐款!」
「不止是我,我們旅遊團的其他老人都被他們給坑了,每人兩萬元,他們迫於壓力都交了錢。」
「只有我沒有給錢,所以我淪為了被告,被他們起訴了!」
說到這裡。
他恨得咬牙切齒,愈發覺得這個世界的套路是真的多。
跟秦牧學了這麼久。
他本以為自己看多了套路,不會再上當受騙了。
沒想到……
許立明又給他上了一課。
他深吸了一口氣,轉過身看了眼身後的陪審團。
接著說道:「除此之外,這個夕陽紅旅遊團非常黑,一瓶礦泉水賣100元,一瓶氧氣賣……」
他按照秦牧列舉的答辯詞,將這個夕陽紅旅遊團的黑惡行徑都說了出來。
而在他旁邊。
陳天闊則是不斷開口,將他的話同步翻譯了出去。
不斷迴蕩在現場法庭上。
他的答辯詞和許立明的起訴詞……
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版本。
截然相反。
法庭下方的陪審團聽後,都湊在了一起,竊竊私語了起來。
「這是兩個外國人之間的糾紛?但我該相信哪個?」
「兩萬塊錢的捐款,他如果不願意給的話,就別簽字啊,字都簽了還帶反悔的?」
「我更傾向於原告一點,他對主的態度那麼虔誠,不太像能幹得出這種事的。」
「原告說他是幫助教會捐款,而這個被告的老人則一直拒絕捐款,連宣誓都不做,誰對誰錯已經一目了然了。」
「阿姆斯市經常有這種事情發生,我之前也看過有類似的案子,捐款之後突然反悔。」
「他對主的侍奉,實在是太不虔誠了。主啊,原諒您信徒的無知,他只是一隻迷途的老羔羊,遲早會找到通往天堂的正確道路。」
「……」
十二個陪審員聽到了不同版本後。
僅僅是遲疑了片刻。
便徹底傾向了原告許立明一方,認為許立明不太可能撒謊。
反而是張清源兩個老人……
連宣誓環節都不敢做,說明他們對此事內心有愧,不敢發誓。
正常人。
都敢對著至高無上,偉大而全能的主發誓。
只有說了謊的人,才會如此忌諱。
「肅靜!」
法庭上。
法官聽著眾人嘈雜的聲音,頓時板著臉呵斥了一句。
打斷了這些陪審員的竊竊私語。
其實。
每一批陪審員,大多數是第一次被挑選到的。
雖然在庭審前,就有法警向他們普及了紀律,但難免還是有些人忍不住討論案情。
每次庭審,他都要呵斥幾句。
在現場安靜下來之後。
他深吸了一口氣,望著陪審團的十二名「法官」。
提醒道:「接下來,將進入雙方舉證環節,原告和被告雙方都有義務就自己的主張,提出相應的證據。」
「原告舉證的構成要件需要符合事實依據、不違背邏輯常理、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在陪審團制度中。
因為諸多陪審員的文化水平層次不齊,加上法律知識不夠。
他需要在庭審前和庭審中,告訴這些陪審員一些法律知識。
要求他們按照這些法律知識,來衡量具體的案情。
而不是以個人的喜惡愛好,來簡單進行裁判。
足足五分鐘。
他才將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點,告訴了這些陪審員。
只是……
這些陪審員一個個像是聽天書一樣,表情略顯遲鈍。
也不知道有沒有聽懂他的話。
而在被告席上。
陳天闊也把法官的行為,翻譯給了張清源。
張清源聽後。
一副開了眼的模樣,忍不住吐槽道:「這個陪審團制度真是個雞肋,還要法官現場傳授法律知識?」
他一個外行都能看出來。
陪審團制度太流於表面了,典型的形式主義。
讓一群文化水平都不怎麼高,對法律知識更是沒接觸過的人去審判其他人……
美其名曰讓公民掌握了審判權。
實際上。
卻是對雙方當事人的不公平。
他一直覺得,專業的事情就該交給專業的人來干。
這種……
有點狗拿耗子多管閒事的感覺。
而律師席上。
秦牧看到這一幕,也是深有同感。
這是他第一次參與有陪審團的庭審,也覺得這個制度不是很完善。
儘管國外一直在各個方面彌補以及平衡,但漏洞同樣很多。
不過。
這種制度有個好處,就是在遇到某些道德和人情能接納,但法律不能容忍的案件時……
陪審團能超越法律,給予一個社會能普遍接受的判決。
比如說某些辱母案、復仇案。
「咚——」
法庭上。
老法官安東尼在傳授完「法律知識」後,又接著主持道:「接下來,請原告就你方剛才的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
這是民事訴訟案件。
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和義務就其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
法院不插手任何證據相關事宜。
雙方的證據由雙方自行搜集,只要合理合法即可。
而他們要做的……
就是根據這些證據,來判斷和還原事實,作出公證的判決。
與此同時。
原告席一側。
喬治站起身,拿出了一份證據,上呈給了書記官。
朗聲道:「尊敬的法官,這裡是我方就捐款協議的字跡痕跡檢測所進行的公證鑑定證書,足以證明字跡確實為張清源、馮翠花縮寫,且不存在強迫跡象。」
「這點,足以證明對方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是心甘情願,自願簽署的。」
說到這裡。
他停頓片刻,偷瞄了一眼秦牧。
發現秦牧神態如常。
於是深吸了一口氣,又取出了一份證據:「這裡是我方托人從張清源所在的國內搜索到的其相關新聞,上面說張清源曾在接到某電話的時候,冒充黑大哥,語氣極為殘忍……」
「這裡足以說明,張清源並非是老實本分的老人,其以前就存在撒謊詐騙的前科。」
再接著。
他又取出了一份證據,呈交給書記官。
「這裡是夕陽紅旅遊團其他老人的捐款付款帳單明細,其餘二十多位老人,全都付款了,唯獨張清源和馮翠花沒有付款!」
「我想請問下,如果我們是哄騙他們簽字,那為什麼其他人都付款了?他們難道都是傻子嗎?又或者只有張清源他們才是聰明人?」
「這裡是……」
「結合上述證據,我方有理由相信,對方的張清源和馮翠花兩人,本身就不怎麼誠信,所以才會出爾反爾,簽字之後卻又拒絕捐款!」
喬治接連甩出了數份證據。
將張清源和馮翠花里里外外抨擊了一個遍。
甚至用上了許立明在國內搜集的新聞材料作為依據。
這些新聞材料都是新聞上搜索到的,並不算違法獲取,因此是可以作為證據來支撐某些判斷的。
比如說……
質疑張清源以前的為人,品行等等。
通常來說。
一個品行不端的人,更容易做出這種捐款後反悔的事。
而張清源的資料,他們只能從其國內的新聞里找。
這些雖然片面,但多多少少具備一個參考價值。
只要能取信法官或者這些陪審員,或者讓他們傾向自己一方……
那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局勢的天平,就是這麼一點一點的偏離,最終完全倒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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