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有勁不需要腦子

  娘倆說著話,李俊悄悄推門進來了,「姐,和你商量個事唄?」

  「啥事,說!」

  「就是之前我姐夫說的,借錢給你們開店的事。」

  李母瞪著兒子,「借啥錢開店?容不容易咱不說,你姐剛結婚,你們就張口借錢,你考慮過你姐沒有?咋那麼沒心呢?」

  李傑說:「媽~沒事。何況這也是老方答應的事。」

  她問李俊:「借多少?你們想好幹什麼了?」

  李俊支支吾吾:「五、一、不,二千!二千行不?」

  李母指著他:「兩千?你把你姐當啥了?她要有……」

  李俊有些不高興:「媽!是我姐夫自己答應的,又不是我逼著他們借我。要沒有那些少點也不是不行。」

  他又小聲嘀咕:「再說了,你光想著我姐,那我還是你兒子呢!」

  李母又瞪了他一眼,「你……」

  「媽,我們有錢。真要沒錢,也不能說那話。沒事,兩千就兩千。不過李俊,咱可說好了,這可是借給你的,你得給我打欠條的。當然了,我是你親姐,我也不逼你還錢,你啥時候有了啥時候還都行。」

  這年月,還真少有打欠條的。

  當然,也沒有人一張口借這麼多錢的。

  普通百姓,能借個五十、一百的都是大人情了。

  不是不借,是真沒有啊!

  就像李母,別看說的大氣,可真讓她拿現金出來,過了一輩子,撐死拿出一頭二百的。

  李傑更是之前分文沒有,全靠兄弟姐妹們支援。

  說她們慘嗎?

  分怎麼看吧!

  有人省吃儉用,一分分攢下百八十塊的。

  有人大手大腳,過日子都拉著饑荒。

  李傑屬於後者又不屬於後者。

  離婚前她沒欠過錢,她雖然大手大腳,但她能掙。

  而且以前好個面子,借錢多沒面子啊!

  離婚後,不管前世還是這一世,她都是很快把錢還上了。

  當然了,她也沒存上啥錢是真的。

  沒辦法,錢到了她手上就存不住。

  李俊倒沒意見,同時心裡有些竊喜,本來是想說五百,臨時改成一千,又想想反正張一回口,不如多說些。

  他真沒想到,大姐這麼有福,竟然找了這麼個有錢的姐夫。

  這要是一婚就好了,那姐夫不得把大姐寵上天去?

  心裡閃過亂七八糟的念頭,他嘴角有些合不攏,「行!打欠條就打欠條。不過大姐,咱可說好了,我要有了就還你錢,不會欠你的。可你不能逼我還錢。」

  「你放心,你大姐啥時候說話不算話過?何況咱媽在這聽著呢!」

  李母覺得大姑娘和小兒子都瘋了。

  兩千塊啊,能蓋老大一片房子了。

  他們村上的老王家,去年賣了房子搬去縣裡,那麼大一房子才賣了不到一千塊。

  「你們一個個的就作吧!兩千啊,那可不是二十,二百……」李母覺得心都哆嗦,這萬一要是賠了咋整?

  「媽,你兒子我你還不相信嗎?我啥時候賠過?我要麼不干,要麼肯定能幹好,放心吧!」

  李俊這話倒不是吹牛,李傑知道他前世還真是這樣。

  這小子,平時吊兒郎當,可真做起事來還挺有韌勁。

  關鍵是他臉皮夠厚,求人辦事能低下頭彎下腰,能裝孫子也能裝大爺。

  不像大哥,太老實了,太實在了。

  「媽,放心吧!李俊辦事,我還是挺放心的。你看他賣魚,還有現在倒騰東西,都挺像樣的。」

  李傑的肯定讓李俊更來勁了,「對啊媽,你就等著跟我享福吧!過不了兩年,我指定給你和我爸在縣裡買樓住。」

  李母聽二人都這麼說,也不管了,笑著說:「我可不去住,巴掌大的地方,轉都轉不開,憋屈死了。」

  李傑答應他下午就給他取錢,李俊陪她去的儲蓄所,路上她問李俊,想不想去邊城,李俊倒很有興趣,「聽人說過幾遍,不過就怕秀婷不樂意去。」

  李傑點點頭,韓秀婷那人一心想留在大城市,肯定不會去的。

  她無所謂道:「其實在哪都一樣能賺到錢,也不是非去那不可。你們既然想留在市里,就留下好了。不過,我和你姐夫馬上就要走了,估計是幫不上你什麼了。你心眼活,就記著一點,幹啥別犯混!別讓爸媽為你操心!」

  李俊知道她是好心,不過嘴上不服輸,「姐,你不用說我,你只要和我姐夫過好了,爸媽不操心就成了。」

  李傑瞪了他一眼。

  說是不幫忙,但李傑臨走時,還是讓老方跟他兩個弟弟說了一聲:「幫我稍微留下意,要真有事,能幫就幫一把。不能幫的也不用在意。那小子,鬼點子多,我就怕他不走正路。」

  方立民覺得她是杞人憂天。

  就那小子那心眼子壓根就不用擔心他。

  不過,他還是跟弟弟們說了一聲。

  人生地不熟的,有人照看著點,生意也好做些。

  當然,李俊其實根本沒想好做啥。

  午飯時候,又提起李玉明。

  李傑同樣問她願不願意跟自己走?

  李玉明猶豫了半天,看向李母,好像在問她的意見。

  李傑想帶著她,也是想多照顧照顧她。

  這孩子,從小缺愛,又沒上過幾年學,真安排進公司,頭兩年只能在辦公室干點雜活,她還真怕她不適應。

  跟著自己,多賺點錢,以後生活不用愁。

  李母倒願意她跟著老大,不過她沒多說,只是很慈愛的說:「看你自己意見。要是想留市里,就讓你姐你姐夫幫忙費心給找個工作。反正你小哥以後也留在這,你就和他們一起住。有個人照應,我也能放心。」

  小兒子混球歸混球,可不是那四六不懂的。

  秀婷又是個懂事識大體的,老太太覺得小女兒跟他們在一起,也能放心。

  李俊也大咧咧的說:「要不留市里得了,去那小旮旯地方,估計你也不樂意。」要不怎麼留縣裡都不高興。

  「以後就跟我們住,有你小嫂呢!」

  韓秀婷心裡暗罵李俊不長腦子,臉上卻還著笑:「是啊,留這裡也不錯,咱們互相還有個伴。」

  你們兩個就是伴了,我當燈泡嗎?

  李玉明瞬間就做出了主意:「我還是跟我大姐去吧,過兩年等我大些再說。」

  韓秀婷略有些緊張的心頓時放鬆下來。

  這回說話倒是實心實意:「這樣也行。大姐夫畢竟是去當官的,你跟著大姐肯定不會吃虧。」

  這話說的太直白了,不過大家都是這種心情。

  就連李傑也沒覺得不妥。

  不用你幫我啥,也不用你替我說話,就一個你愛人的身份,肯定就不會被人為難。

  而只要沒有被為難,她覺得想賺錢,還是挺容易的。

  何況,她有勁!

  這時候,有勁就行,都不需要帶腦子,一年賺個十幾二十萬的都有可能。

  想著前世聽到的這些消息,她有些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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