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昔日之人(一)

  三年前的冬夜,天氣很冷,下著小雪。

  這裡不是落日島,而是和落日島一海之隔的陸地區,雖然也在黃昏之鄉的範圍內,但居住於此的大多是原住民,無論是基礎設施還是治安情況都不如落日島上。

  不久之前,狼犬接到任務,異端審判庭搗毀了一處狂信徒秘密集會地點。當時還是第二負責人的狼犬被上司派過來和審判庭交接,把活口帶回監獄。

  這可不是個好差事,下著雪的大冬天出門去和審判庭的處刑人打交道,不但身體冷,心也是冷的。

  異端審判庭的工作人員,文職的還算正常,專門負責和狂信徒打交道的處刑人們則多多少少有些乖僻,有精分的,有喜歡吸血的,有熱衷解剖屍體的,還有動不動就錘爆狂信徒腦殼的,什麼樣的人都有。

  狼犬一直覺得,文文弱弱的齊先生要負責異端審判庭的工作,可真是太難為他了,他應該去後勤處的醫院,這能讓他的重生本源能發揮大作用。

  然而就是這一晚,他恍然意識到,齊先生會被安排到異端審判庭工作,是有道理的。

  陸地區偏僻的小鎮,靠近海港碼頭,住在這裡的人魚龍混雜,有獵殺海怪為生的漁夫,有搬運貨物的勞工,有洗衣為生的洗衣工,更有躲藏在這裡有如下水道老鼠一般繁殖的狂信徒。

  眼前這家破屋酒館的位置很糟糕,坐落在廢鐵堆積而成的垃圾場中,顯然就是這群下水道生物的秘密基地。整個酒館的二樓已經被炸飛了,大概是窮途末路的狂信徒引爆了炸藥。周圍的居民緊鎖門窗,小心地躲在窗簾後窺伺著情況,生怕那間酒館裡發生的變亂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酒館裡的燈具已經全部被毀了,裡面一片漆黑,半人高的鐵門板飛到了戶外,上面還掛著一具只剩半截的屍體,被煤油路燈孤零零地照亮著。

  而路燈下,一個瘦削的身影靠在牆邊,一身既不保暖也不防水的淺色大衣已經被血浸透,他在抽菸,也在等人。

  「齊……齊先生?」狼犬用不太確定的口氣喊出了眼前之人的稱呼。

  「是我。」抽菸的人回道,聲音嘶啞,像是咳壞了嗓子。

  聞言,跟在狼犬身後的幾名執行官紛紛朝他行禮。

  「我出來辦點事,路過這家酒館順道買杯酒,結果被我意外撞破了,真是運氣不好。」齊先生抽著煙,微微側過臉看向狼犬。

  燈光下,他的睫毛在咳出了紅暈的蒼白臉上投下了一片陰影,蓋住了他平日裡溫柔憂鬱的褐色眼睛。冬夜的風凜冽地吹過,小雪在風中橫飛,撲簌簌地打在人的臉上,他卻好像不知道冷,夾著煙的手絲毫沒有顫抖。

  但是狼犬覺得冷,他眼看著齊先生的外衣在滴血,那件好像在血水中浸透了的衣服不斷有暗紅的液體滴落在雪地上,讓純白的積雪變成了一攤猩紅的殺戮濕痕。

  陰翳的恐懼感從腳底蔓延到了腦中,狼犬僵硬地附和道:「是啊,他們運氣可真不好。」

  齊先生笑了,弧度很淺,神情很冷,比起友善的微笑更像是無情的自嘲。

  「還有幾個活口,我綁在吧檯後面了,你們再進去檢查一下現場吧。裡面有個地下室,你們下去前先做一下心理準備。」齊先生說道。

  狼犬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有把人關進自己的半領域裡,他也不敢問,帶著人進入到已經一片狼藉的酒館中,迅速搜查起了現場。

  慘烈,這是狼犬的第一印象,他忍著滿地的血腥味,把一樓的十幾具屍體拖到了一塊。從現場分析,他大概能想像到不久前發生在這裡的事情:齊先生走進這家陌生的酒館,打算喝一杯。也許是從顧客古怪的神情里,也許是從被加了料的酒里,又也許是從酒保暗示的手勢里,他發現了這不是一間普通的酒館。

  然後呢?狼犬沒有更多線索了,他帶上執行官們來到了後面的酒庫,找到了通往地下室的入口。

  狼犬打開了笨重的手電筒,沿著染血的樓梯慢慢往下走。

  他看到了一個人間地獄。

  倒吊風乾的屍體、裝滿了腐肉的祭壇、嬰兒頭顱製作的酒杯,還有酒杯人血里浸泡著的眼球,一個由這些曾經活著的生命組成的地獄。

  狼犬幾乎是從地下室里逃出來的,他衝到了戶外呼吸新鮮空氣,強忍著胃裡翻江倒海的噁心,幾個下屬蹲在一旁嘔吐,那聲音讓狼犬也想吐。

  太不專業了,他瞪著下屬,惱怒地心想,果然還是歷練太少了,換成是執行處的執行官就絕對不會是這樣,要是換成審判庭的處刑人,那更是見了屍山血海眼睛都不眨一下。

  「來一根?」齊先生遞了一根煙給他。

  狼犬接了過來,他平日裡討厭的菸草味,在這種場合里倒像是在拯救他的鼻子。

  齊先生給他點了煙,露出袖口的手腕纖細,看起來渾然不像是能在短時間內清空一窩狂信徒的處刑人。

  他還是那副病懨懨的樣子,抽著抽著,他又咳嗽了起來。狼犬想勸他別抽了,可他們並沒有熟到可以規勸這種話的地步,於是他咽下了這句話。

  菸草的味道讓人平靜,那種強烈的噁心感被壓抑了下去,焦慮不安也被煙霧帶走,吞雲吐霧間,狼犬異常清醒。

  清醒到,他發現自己對齊先生的所有認知都是錯的。

  他有很強的洞察力,果斷的行動力,還有遠超常人的能力,才能在誤入狂信徒聚點時全身而退。

  他也不是什麼奶媽,而是一個專業的殺手,他不會認錯那些屍體上一擊斃命的刀痕。

  他也許是身體不好,但並不是病弱,病弱的人是不可能一口氣殺光滿屋子的狂信徒的。

  想到這裡,狼犬忍不住問道:「您是怎麼發現這間酒館不對勁的?」

  他不知不覺地把稱呼換成了您。

  齊先生又咳嗽了幾聲,沙啞地說道:「直覺。」

  直覺?

  狼犬的獸耳抖動了一下,他懷疑齊先生在敷衍他。

  齊先生:「走進酒館的一瞬間,我的直覺在向我示警。很難說清是哪裡不對勁。一定要說的話,酒館的壁畫很奇怪,讓我覺得陰森不舒服,這不是一個酒館應該掛的畫。」

  狼犬:「只是一幅畫?」

  齊先生:「顧客也不對勁。這麼熱鬧的酒館,我走進去的一瞬間,所有的交談聲都停止了。」

  狼犬點了點頭:「這倒是個疑點,但是也不足為奇。」

  齊先生:「所以只能說是直覺。為了確認,我試探了一下酒保。」

  狼犬好奇了起來。

  齊先生苦笑了一下:「演技也不是萬能的。」

  狼犬:「所以,您暴露了?」

  齊先生:「那倒沒有,我假裝是個剛進入黃昏之鄉的新人,夜晚已經沒有航班了,我打算明天再去落日島,今晚需要一個住處。這聽起來是個很不錯的祭品材料吧?」

  狼犬再次點頭。所以齊先生到底是為什麼突然大開殺戒呢?

  齊先生:「就在酒保熱情地建議我在酒館二樓的雜物間湊合一夜的時候,幾個血淋淋的傢伙從地下室里走了出來,招呼酒館裡的所有人去下面來一頓新鮮的人肉大餐。」

  狼犬:「……」

  他腦子裡有畫面了。

  那就真的沒辦法了,這誰想得到呢?

  齊先生嘆了口氣:「我本來沒打算自己動手的,琢磨著把處刑人們叫來,半夜來一個秘密包剿,沒想到變成了一場大混戰。連累你們部門大冷天跑來這裡幫我善後了,真是抱歉。」

  狼犬趕忙說道:「不不,應該的,職責所在。」

  齊先生笑了笑,這一次,他禮貌的笑容沒有那麼冷嘲了。

  他又點了一根煙,動作嫻熟,姿勢優雅,看他抽菸都讓人覺得是一種享受。

  雪夜,路燈下,被屠戮一空的酒館外,齊先生一邊輕咳一邊抽菸,他說的好像是真話,好像又不全是。

  這種讓人猜不透的神秘感,讓他的身上有了一種病態的性感和神經質,還有一點點孤獨的落寞。

  他好像已經從剛才的血腥搏殺中掙脫出來了,生死一線的危機散去,急促的心跳平復,火熱的血液冷卻,他站在路燈下抽著煙,視線漫無焦點地看著前方的黑暗。

  他也許在思考,也許在思念,也許什麼也沒有。

  狼犬欲言又止,齊先生的側臉被昏暗的路燈照亮著,忽明忽暗的菸頭在雪夜中閃爍著,他溫和無害的外表因為這一晚他的所作所為而裂開了一道縫隙。

  縫隙之下,是真正的他嗎?

  「齊先生,狼犬先生,幾個活著的狂信徒已經被押上飛行器了。我們現在就回審判所嗎?」一名執行官問道。

  「你們先回去吧,我抽完這根再走。」齊先生揚了揚指尖的煙,輕輕地咳嗽了兩聲。

  狼犬說道:「那我們在飛船上等您。」

  「不用了。」齊先生拒絕了,「我今晚還有別的事。」

  狼犬只好帶著人離去了。

  走出這條街巷的瞬間,他若有所感地回過頭。

  雪下得大了,齊先生站在雪中,靜靜地抽著煙,他看著已經被炸毀了一半的酒館,輕聲說了句什麼。

  風將這句話帶到了狼犬敏銳的耳邊。

  他聽到他說:「上一次我來的時候,還不是這樣的啊……」

  那並不是多久以前的事情,那時候他經常在這間酒館蹲點觀察那位能夠觸發前往聖城任務的關鍵人物魯德。那一天,他去找魯德,恰好魯德被人帶走,他擔心任務被截胡,立刻趕往能夠觸發下一步任務的廢棄教堂,在那裡,他遇見了站在瑪利亞墓碑前的寧舟。

  對殘酷命運一無所知的他,滿懷著美好的憧憬,信誓旦旦地要帶寧舟前往聖城,那是他母親瑪利亞守護了一生的終點。

  也是寧舟走向毀滅本源的起點。

  因為不被允許的愛情,他背離了瑪利亞為他安排好的人生,離開了庇護他的教廷,毀滅的力量覺醒了,他一生的悲劇也開始了。

  遠在魔界的他還好嗎?

  他怎麼可能會好呢?

  齊樂人撕心裂肺地咳嗽了起來,渾身的力氣都被肺里的疼痛抽空了,半領域裡不斷侵蝕著他的污染還可以抵擋,但午夜夢回間折磨著他的牽掛和思念卻不能。

  在這個寒冷的雪夜裡,他從身到心,都病入膏肓。

  他跪倒在地上,手裡捏著被血浸透的積雪,雪水在他手中化開,他絲毫感覺不到冷,他已經不會感覺冷了。

  他只是,很想很想他。

  作者有話要說:

  PS:這間酒館是第一部112章里魯德常常喝酒的那一家。魯德當然是……呃,也掛了,否則他一個教廷的人,怎麼可能發現不了常去的酒館不對勁了。基友:沒有意義的便當增加了!

  這段劇情之後再過大約半年,寧舟送來了沙丘行宮和赫里斯瓦托白咖啡,樂妹振作起來了,他不能讓寧舟看到自己這副要死不活的樣子。學會掩飾自己的脆弱,只把好的一面展現給愛人看,這也是一種成熟。

  回憶殺over,三年前的樂妹太慘了,雖然病病的樂妹也很帶感,但還是多寫寫三年後的大佬齊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