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反追殺

  要分辨對方是否真的會與自己合作,取決於合作的利益是否大於他的損失。

  只要利益大於損失,那麼合作的可能性就會非常高。

  史密斯不被現任總統信任,靠著威脅來處理這一件難度極大的事件,就算他安然無出色地完成了這一個任務,現任總統也不會信任他的,一方面是因為他是前任總統的人,歷屆以來前任總統的人手到了現任都很少被再次使用的,多數以解散為目的。

  但是像史密斯這麼出色的特工,除了他,似乎也沒有哪一個特工可能勝任現在的工作,關鍵是他就算沒有完成任務,暴露了陰謀,也是前任總統背黑鍋。

  因此,史密斯與我合作,利用我來解決現任總統的親信,對於他來說就是最大的保障。

  只要現任總統沒有了特工親信,再加上他出色地完成任務的話,他一定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榮譽與地位的。

  但是這個合作對於我來說依然還是很卑微的,因為我就算幫他解決了對手特工,他最後依然還是要拿走我的數據,然後為現任總統工作,唯一可能兌現我的承諾就是幫我洗白身份。

  就像孤血那樣。

  所以,我此次去找史密斯,要麼就等他幫我洗白身份,我再將數據交給他,要麼就是不交出數據,幫他解決敵對特工。

  不管是哪一種,對於他來說,都是沒有損失的。

  從某種程度來說,他收購了李娜的公司,我手裡的數據已經對他不起任何威脅的了,除非有第三方找到我,要拿走我的數據。

  要不然,史密斯就不需要再聯繫我了。

  但是他卻聯繫了我,證明了兩點,一點是我手裡的內存卡除了冬眠菌數據之外,還有更重要的東西。

  第二點便是,他真的需要與我合作來解決他的危機。

  理清了這兩點很關鍵,搞不清對方的需求,往往就是自尋死路,而這兩點就是史密斯最可能存在的需求。

  我用手機進入了暗網,查看我的懸賞令。

  懸賞令並沒有立即撤消,而是顯示出有效日期。

  這是懸賞令撤消的流程,這是為了避免正在執行懸賞任務中的賞金獵人不滿意,畢竟他們為這個懸賞任務付出了很多成本的,突然就撤消了,對網站的信譽非常不好,但是給出了一個懸賞期限就可以讓他們完全閉嘴了。

  只要在這個期限內殺不了懸賞令上的目標人物,那麼任務就自動作廢了。

  還有兩天才完全過期。

  今晚我是不可能去見史密斯的了,懸賞令過期之後,才可以見面,要不然,我要去見史密斯,其他的特工都不會同意的,他們肯定會為了拿懸賞而對我進行圍殺。

  其實思來想去,我認為史密斯還是信得過的。

  因為他在指揮車上審訊李娜時,故意將懸賞令的秘密透露給我時,我就該想到他是有這個意圖的。

  畢竟當時,他那一句透露信息的話根本不需要跟那個當地警方說出來的,那句話就是說給我聽的,好讓我知道,懸賞令是他找第三方發布的。

  要不然,像他這麼公開懸賞的內情,現在又撤銷懸賞令,中情局左派特工自然就會知道他的新動向了。

  取消敵人的懸賞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殺死了目標人物,另一種就是成為了盟友!

  正好,這兩天時間是驗證史密斯的真誠度期限,中情局左派特工如果不知道懸賞令的內幕,那麼就一定不會找上史密斯算帳,如果知道內幕,史密斯的麻煩就大了。

  因為在左派知情內幕的情況下,撤消懸賞令的行為就等於直接告訴左派,史密斯要叛變。

  這些關係到他的生命安全的複雜關係,史密斯肯定不會胡亂處理的。

  對於行走在刀鋒之上的特工頭目,每一步都是兇險萬分的,他要跟我合作一方面要表露誠意,另一方面也擔心暴露自己。

  他用這種接近暴露自己意向的方式向我表露誠意,的確讓我產生了超五成的信任值。

  看了看時間,也是時候睡覺了。

  為了安全,我在旅館的大門口安裝了竊聽器,在我的房間門口處也安裝了一個紅外警報器。

  除此之外,我還向老闆在頂層開了一個房間,告訴老闆我朋友要過來住。

  事實上,我就住在頂層新開的這個房間之中。

  同樣的,在頂層房間周邊也是安裝了這些防襲工具的,今天的戰鬥也使我身心疲憊了,將被子鋪在門口側面的地板上,直接躺下就睡著了過去。

  凌晨四點鐘,耳麥傳來的警報聲,將我驚醒。

  我連忙騰起身子,將兩把手槍握在了手上,警報聲是四樓房間的紅外裝置傳來的,顯然已經有人入侵了四樓的房間。

  我連忙打開了房門,背上隨身背包提槍往天台跑去。

  天台上沒有人,我貓著腰,小心翼翼地往邊緣移動,此時看到旅館的周圍已經圍滿了人。

  「該死的,這是史密斯的手下?」

  他們人多,顯然我不能在這裡停留了,更沒必要跟這些人拼命。

  我退後七八步,一個助跑直接躍到了旁邊的天台,然後直接從樓梯來到了樓下,從他們黑色的轎車旁邊走過去,一隻磁吸跟蹤器快速貼到了其中一輛車的車底部,然後悄然離開了。

  我來到了當地的公園,發現這裡有不少流浪漢,我只好跟他們一樣,找了一張長椅側臥下去休息了。

  看時間差不多了,我小心地查看手機監控程序,發現那輛裝有跟蹤器的車輛移動了,這些車輛移動的方向並不是警局,也不是醫院。

  如果是史密斯的人,應該會往這兩個方向聚集的,顯然這波人並不是往那兩個方向去的。

  不管怎麼樣,我必須要跟過去搞清楚。

  等他們的車停下來後,我便來到了路邊,找到了一輛大眾汽車,解開了鎖拆線點火,然後直奔目標停留的地點。

  那個地方距離我的位置不足八公里。

  很快,我便來到了這個地方,這是一家三星酒店,那些車輛全部停在了樓下酒店。

  我偷偷進入車庫,查看了一下這些車輛,全都是當地租過來的。

  我對準跟蹤的車輛就踢了兩腳,車輛馬上就發起了警報,不多時保安就過來查看了,查看完走開了,我又上去踢,反覆了四五次,保安屬於是受不了了,便往酒店前台走去了,他會幫我將車主叫下來,這樣我就可以控制他,審訊他了。

  不多時,果然有一個歐美漢子走了下來。

  他拿著車匙擺弄了幾下防盜鎖,就在此時,我已經潛移到他的身後了,一把匕首繞過了他的脖子,他整個人嚇得一動不敢動。

  「上車再說。」

  我淡漠地命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