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植此次前來緱氏山學堂,要待上三日才返回,所以曹昂便跟著盧植一同宿在書院之中。
因為盧植幾乎是每月才來一次,所以每次前來講課,問難求答的學子不知凡幾。盧植幾乎是從早到晚,都要解答學子的疑惑,倒也顧不上曹昂。
因此曹昂倒是有時間在書院裡閒逛。
曹昂此次前來,除了想見識一下這個時代的書院,最想見的人便是「白馬將軍」公孫瓚和劉備二人。
可惜公孫瓚年初已經返回遼西,擔任太守劉其的上計吏。
公孫家乃是遼西大族,公孫瓚雖只是一個庶子,但畢竟才華出眾,也得到家族的培養。他之所以前來緱氏山求學,更多的是積攢一份資歷而已,自不會在此待長。
上計吏,地方上派往京師向國家匯報情況的官員。因為常往京師,機會頗多,一旦被哪個大佬看重,便有一步登天的機會,因此是一郡之中,最吃香的幾個佐職。
漢末,許靖、韓遂、甘寧、郭圖、蔣濟、孫資、韋誕、鄧艾、姜維、劉劭等等大佬都是上計吏出身。
劉備提到這些事,還滿是羨慕。
雖說劉備和曹昂年紀懸殊十多歲,但自從曹昂替劉備求情之後,二人便成了朋友。
此時的劉備,還是一個年輕人,沒有太多的心機,雖然平日有些沉默寡言,喜怒不形於色,但其實不過是他因為自卑而形成的自我保護,他實際上也愛結交朋友,因此對於曹昂這個恩人全無防備,讓曹昂了解到他很多底細。
劉備除了留校查看,還被罰每天打掃院子,這已經算是一個很不錯的活,剩下的人還有每日打掃廁所的。
不過劉備不願意做這種瑣事,他嚮往的是大丈夫、大事業,怎麼能每日都在院子裡掃地呢。
因此掃不了幾下,便拿著掃帚,湊到曹昂身邊。
劉備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願意與曹昂說話,他總覺得曹昂雖然年少,但卻是可以懂。
「昂哥,你看到那顆桑樹了嗎?」
二人坐在樹下陰涼里,劉備指著對面一顆亭亭如蓋的桑樹說道:「你看那桑樹像車蓋嗎?總有一天,我要乘坐這樣的羽葆蓋車。」
曹昂就這麼看著劉備,也不說話。
好吧,我承認你不是在吹牛。
眼看曹昂不理他,劉備頓時就不高興了,忙說道:「昂哥,你不相信我說的嗎?」qqxsnew
「我信,只是你要怎麼去做呢?」
「我要舉孝廉,然後到京城裡做郎官,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做大官了。」
曹昂聽了,更不說話了。
這孝廉每年每郡只有兩個名額,曹昂自己都不敢保證能成為孝廉。
劉備也知道自己說大話了,有些怏怏的,又連忙說道:「舉孝廉確實有點難,但我是幽州人,我可以去從軍,若是有名將賞識,便能被徵辟。」
劉備說完,不知道又想到什麼,又說道:「不行,我娘一心希望我讀書,一定不會讓我去從軍的。」
這世上當官的路就兩條,一條是舉孝廉,另一條是徵辟,可是劉備忽然發現,他兩條路都走不通。
「我難道要成為一個廢物,平庸一生。」
劉備一時有些接受不了,有些激動起來。
曹昂明白,劉備才十八歲,正是少年最迷惘的時候,無權無勢,沒人給他鋪路,撞上他熊熊的野心,自然便會趕到迷惘。
曹昂只得對劉備說道:「未來很遠,也充滿了無數的未知。與其現在自怨自艾,埋怨沒有機會,不若充實自己,省得機會來臨之後,不能抓住。」
劉備聽了,有些沉默,過了一會才說道:「昂哥,你說得對!我輩雖年少位卑,終有顯赫騰雲之日。」
這日之後,劉備學習刻苦了不少,不過他著實不喜歡經學,學了沒兩日,又生了厭惡,學不進去了,倒顯得跟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一般。
不過劉備的性格慢慢開朗起來,多與同學結交,獲得了不少的朋友,就是後事了。
當然對於劉備的變化,曹昂並不關心,二十年之內,劉備成不了自己的真正敵人。二十年後的事,誰又知道呢。
曹昂跟著盧植在書院待了整三日,到了第四日的中午,終於要離開。
其實曹昂挺喜歡書院的,青山綠水為伴,心無旁騖的學習,也是一種快活的生活。不過曹昂以後不太想來了,他擔心自己會沉湎於這種安逸的生活。
盧植離開之日,全書院的學生都出來相送,不少人眼睛都是紅的。在眾人心中,盧植是個好老師,即使他不常在書院。
雖然盧植德高望重,但每次來書院授課,從不假手他人,對於士子們提出的問題,也從不推諉,而是傾心相授。
書院的士子們,能真心感受到盧植的誠摯。
劉備也來送曹昂了,雖然二人相處了不過三日,但劉備亦把曹昂當作了朋友。
他拿出自己做的草鞋,送給了曹昂。
曹昂還是第一次見有人送這種禮物。劉備估計也知道禮物拿不出手,因此有些赧然。不過他手中確實拮据,買不起別的禮物。
「最近手藝有些生疏了,編的不好,昂哥別笑話。」
曹昂笑道:「草鞋雖輕,可情誼卻重,就是千金,亦換不來這份情誼。」曹昂說著,便脫下了自己的鞋子,然後換上了劉備給他編的草鞋。
「劉兄,這鞋子正合腳,我很喜歡。」
此時的劉備,見曹昂的樣子,也去了忐忑,滿心歡喜。
這時曹昂從車中拿下一把佩劍,雙手平握,然後說道:「凡君子者,當佩劍也。我雖小,亦有佩劍。可我觀劉兄,身邊竟無趁手之佩劍,願以此劍,贈送劉兄」
劉備趕忙說道:「如此貴重的佩劍,備不可受也。」
曹昂一把將劍放到劉備手中。
「劉兄贈我草鞋,我收下了;我贈劉兄佩劍,劉兄卻不收,難道嫌棄於我?」
「不是,不是!」
劉備見狀,也不得不收下。只見他緊握佩劍,很是珍視的樣子。
二人遂揮手作別。
在場的書院士子,無不讚嘆曹昂的高潔。昔有季子掛劍,今有曹昂樂收草鞋,親贈佩劍,真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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