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安全屋

  「後來他被判處偷竊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六年半,在獄中沒有減刑,直到半年前才出來。」魏伯安說道。

  「兩個孩子的命,居然才判六年半?你們第十區是什麼律法?」陸文問道。

  「唉,過失致人死亡。」魏伯安聳了聳肩,「而且態度良好,主動賠償受害者家屬,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

  「諒解?這都能諒解?」

  陸文自問。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他肯定一分錢都不會要,只求能把罪犯判個無期。

  「逝者已矣,生者總得活下去,有錢總比沒錢好。」

  魏伯安也很無奈,當初就是這麼判的。

  陸文覺得判輕了。

  或許暗中那個兇手也是這樣想的。

  總之,他們得儘快趕過去,保護兇手的第四個目標。

  幸而姜雲依舊住在第十區城區,距離不是太遠,也就十多分鐘的路程。

  「那一家三口,父親死,母親入獄,孩子被送到福利院……你是不是覺得那個孩子長大,回來復仇了?」魏伯安問道。

  「對。」陸文點了點頭。

  夏初洛不就是這樣的嗎?

  父母雙亡。

  所有人都告訴她只是普通的車禍。

  但她始終不相信。

  從小就開始裝病,釣了十多年的魚,終於釣出來個洛如言,然後又以洛如言為新的魚餌,釣出更多的魚。

  「那個孩子死了。」

  「什麼?死了?」

  「嗯……我剛剛查到的資料顯示,他在福利院裡面始終很孤僻,不喜歡和別的小孩說話,長大後離開福利院,沒過多久,就跳樓,死了。」魏伯安都已經記不得今天嘆息了多少次了。

  時光帶走了很多人與事。

  經歷者只是恍然,旁觀者總覺遺憾。

  那個案子發生的時候,孩子才8歲。

  後來18歲離開福利院,跳樓自殺。

  那個時間點,是兩年前。

  「那個孩子已經死了,那麼回來復仇的人會是誰?」

  親戚?

  朋友?

  既然那個家庭悲劇之後,孩子被送到了福利院,說明他們家沒什麼親戚。

  至於朋友,可能性也不太大。

  難道是當年經手這件案子的執行官?

  「我想起了第十三區的一個案子,很奇特。」

  陸文一邊開車,一邊對魏伯安說道。

  「那也是一個命案,工人殺害了工廠老闆。」

  「經手那個案子的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執行官。」

  「當時所有證據都指向那個工人,比如說因為薪資問題,產生不滿,很多人都見到那個工人與老闆的爭吵,而且工人也沒有不在場證明,兇器上面也有工人的指紋,於是工人就被逮捕,但他一直聲稱自己是冤枉的。」

  那個老執行官辦案多年,經驗豐富,隱約察覺到事情不太對。

  他把那個案子牢記在心,追查了很多年。

  終於在工人臨死之前,抓到了真兇。

  為那個工人幾十年的牢獄生涯翻案。

  但正如洛如言說的那樣。

  現在的執行官已經很少有耐心與能力去查案了,他們的重心都圍繞著仿生人,擊斃一個逃離仿生人的功勞抵得過辛辛苦苦幾個月的辦案。

  「你還是認為執行局裡的某個人是兇手?」魏伯安問道。

  「對,除了執行局的人,我想不到還有誰能符合所有條件。」

  高學歷,高智商,受過特殊訓練。

  冷靜,自信。

  能夠獲得大量有關當年案件的資料。

  見證了太多不公平,懂得利用媒體……

  「唉,先去保護下一個目標吧。」

  魏伯安嘆了口氣,望著窗外。

  第一位死者律師與第二位死者流浪者,中間隔了六天。

  隔天就發現了第三位死者的慘死。

  兇手掐著時間。

  「由於曾經犯下了偷電的罪行,所以姜雲無法再從事電力相關的行業,出獄後,他一直渾渾噩噩,沒有找工作,後來還因為打架被關押過兩次。」

  「成了個廢人?」

  「差不多吧。」

  陸文把車輛停在一個破舊的小區旁。

  對,是破舊。

  老舊都不足以形容這個小區。

  破爛的小區道路,物業等於沒有,進出的人們神色麻木,都是些生活不如意的民眾。

  他兩找到了正在小區旁的麻將館打麻將的姜雲。

  皮膚黝黑,乾瘦。

  兩頰凹陷,

  還不到五十,但佝僂的樣子和街邊的老人沒什麼兩樣。

  煙霧繚繞的麻將館讓魏伯安皺了皺眉。

  他站在門口。

  陸文走進去,把姜雲叫了出來。

  「兩位長官,找我有什麼事嗎?」這個乾瘦的男人開口,臉上沒有太多表情。

  「這段時間發生了幾起命案,我們現在需要你配合,做個調查。」陸文說道。

  「我知道,下一個該死的就是我了。」

  姜雲的反應出乎魏伯安與陸文的意料。

  他似乎知道點什麼。

  「兩位來我家裡坐坐吧,你們想知道什麼就問。」

  姜雲的家。

  或者說那個破破爛爛的出租屋。

  一個單間。

  窗戶是很老式的那種,紅漆木窗掉了顏色,有些髒的玻璃在夏風中輕輕搖曳。

  牆上的白漆大塊脫落,露出水泥內層。

  老舊的電線隨處可見。

  勉強能用的老電扇『咔哧咔哧』轉動著。

  一間床就占了這個單間的一半。

  床上鋪著涼蓆。

  魏伯安與陸文坐在涼蓆上。

  姜雲搬了個木凳,坐在兩人對面。

  「我是個罪人,我罪有應得,早點死也好。」

  這是他說的第一句話。

  「我們過來是為了幫你,你先說說你知道的情況。」

  陸文並沒有問具體的問題。

  這種時候,提出問題反而不太好,姜雲知道的東西應該比他們多得多。

  「兩位長官應該都知道十二年前那個案子吧,我當時出席做了證人。」

  「知道。」

  「我做了偽證。」

  姜雲坦白了實情,這個男人始終很平靜,似乎已經接受了即將發生的命運。

  「從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很不如意,我爸媽吵架,離婚了,兩邊都不想要我,覺得我會是他們二婚的拖累,後來成了個電工,笨手笨腳,業績很低,談了幾次戀愛,都無疾而終……」

  「住在我隔壁那對夫妻很恩愛,說實話我那時候……可能是嫉妒吧。」

  嫉妒。

  就是這麼簡單的兩個字。

  於是姜雲出庭做了偽證,說那對夫妻經常吵架。

  「我自己的生活一團糟,還是個爛人,毀了別人一家,後來又害死了那兩個孩子,這半年出獄後,我時常做夢,夢到他們……」

  姜雲低聲訴說著他的故事。

  他的人生。

  很爛的一生。

  像是臭水溝里的老鼠,見到了連踩一腳都覺得噁心,活著跟死了沒什麼區別。

  「十二年前那個案子發生的時候,有個醫生找到我,就是今天新聞里說的那個死得很慘的人,他說可以給我一筆錢,讓我作偽證。」

  「那錢我沒要,因為我當時本就想那樣做……」

  從姜雲的敘述中,陸文一點一點還原當初那件事。

  十二年前的凌晨。

  有個兇手潛入一戶人家,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殺害了丈夫。

  早上妻子醒來,發現丈夫胸口插著一柄匕首。

  於是慌慌張張跑到執行局。

  後來在匕首上發現了妻子的指紋。

  通過走訪調查,這戶人家的鄰居,也就是姜雲,出於嫉妒的心理,說經常聽到兩人的爭吵聲音。

  街邊的流浪者,收下了醫生的錢,同樣作偽證,說透過廚房的窗戶,看到妻子走進廚房拿刀。

  開庭當天。

  原告律師,也就是第一位死者,大獲全勝,那是他人生的第一場勝利的官司。

  他成為了小有名氣的律師。

  後來漸漸變了本性,身影出現在被告辯護律師席位的次數越來越多,他開始收取錢財,幫助偽造證據。

  律師在十二年前那個案子裡是無罪的,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如果後來的年月,他不曾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或許能免於一死。

  「那個冤案,始終被一個人記在心裡。」

  記了十二年。

  直到如今。

  那個人覺得時間到了,證據收集得差不多,於是就開始行動。

  「現在就只剩兩個疑問了。」

  「醫生當初為什麼要給流浪者錢,讓他作偽證。」

  「當年那個真兇到底是誰……」

  難道真兇和醫生有某種關聯?

  但所有線索到這裡也就斷了。

  「我們會安排人手來保護你,這個地方不能住了,你跟我們去安全屋,只要兇手無法接近你,他的後續計劃就無法實施。」

  目前看來,兇手花了十二年的時間,來準備這一切。

  一切都有條不紊,把所有東西都掌握在手中。

  陸文要打斷他的計劃。

  「不了,兩位長官,我早就該死了,一切都是罪有應得。」這個男人渾渾噩噩地活著,一直都在等這一天。

  「我剛才說的話,並不是商量的語氣。」

  陸文與魏伯安把姜雲強行押出了出租屋。

  作偽證這一條罪名,就足夠他在牢獄裡多待上幾年。

  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還得用姜雲把那個兇手引出來。

  第十區執行局有很多安全屋。

  一般都是用來保護重要證人的。

  陸文選了就近的一間屋子,是個小別墅。

  別墅周圍都有監控。

  魏伯安打電話通知了執行局裡他信得過的人。

  「所有人著便裝,用執行局的偽裝車輛,來06號安全屋周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