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汝陽改制,十倍官吏!
錢運生、李允中聽了劉升的話都喜不自禁。
錢運生由一普通縣主簿,成了附郭知縣,說是連升五品。
李允中更是由吏為官。
心想著,掌管汝陽一地之錢糧事務,那不就相當於主簿嗎?
雖然只是正九品的官,那也是官身啊。
為了這官身變得更正統、有價值,俺也得把事情做好···
劉升用錢運生、李允中,並非兩人多麼有才華,純粹是因為兩人投靠華部已有一段時日,也有一定能力。
其中,李允中為了表明跟著華部做事的決心,在來之前也將家小送去了天目山。
除了這二人外,確山典史羅懷玉也被劉升調去遂平任知縣。
至於確山主簿、典史、戶房典吏的位置,則由前兩個月表現較好的確山吏書充任。
遂平縣空缺的其他職位,也會由羅懷玉到任後,根據文宥的建議選任。
此外,劉升還將趙德友從軍政員體系中調出來,擔任汝寧通判,調成誦為第三團軍政員。
至於虎賁營的政委,則提拔在汝陽之戰前後表現出色的哨軍政員李國帆擔任。
錢、李二人拜謝之後,李長文疑惑道:「首領,這財政局職責是否和戶房重迭了?」
劉升含笑道,「正要與先生說此事。」
接著,劉升將他在行政組織架構方面的想法一一說了。
劉升未來建國,肯定不會像清朝一樣照搬明朝的行政部門。
倒不是說非要標新立異,而是明清的行政架構太過低效。
等到未來生產力迅速發展,這套傳由隋唐時期三省六部制衍變來的行政架構會更加的落後,絕難支撐起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
如唐承隋制,宋元明清制度也多有借鑑前朝,主要是因為新朝建立者不知未來變化,只能學習前朝模式,汲取前朝的經驗、教訓。
因為前朝行政架構、管理模式往往是比較符合當時民情的,只需摸著石頭過河,根據前朝的教訓做出一定改動即可。
若是完全不看前朝,統治者肆意編造新的行政架構,進行新模式的管理,往往都會釀成大錯,致使基業傾塌。
劉升卻不同。
他來自後世,知曉未來四百年的歷史趨勢及變化。
更有後世各種成熟制度、行政架構可以借用。
所以,他完全可以根據後世經驗,組建一套既足夠先進,又較為適合當前社會情況的行政管理體系來。
當然,為了讓官吏、百姓更容易接受,他會一步步地建立新的行政管理體系。
便如這次汝陽改制。
知縣、縣丞、主簿這三個職位依舊存在,因為它們就跟後世的縣一二三把手意思差不多。
到了明末,大明朝廷已經靈活改變,只有任務重的縣同時任命縣丞和主簿,任務輕、事情少的縣往往縣丞、主簿只一個。
如之前的確山,便只有主簿,縣丞職位一直空缺。
汝陽縣肯定屬於任務重的,但劉升並沒有合適的縣丞、主簿人選,乾脆留給李長文去找。
府衙、縣衙中的六房,禮、戶、吏、工四房依舊存在,但職責卻都有所變動。
其中禮房將主要負責府縣的精神文明建設及官府宣傳工作,同時也負責各類接待工作。
教育工作將從禮房剝離出去,直接成立教育局,專管教學之事。
戶房權利縮水最厲害。
明朝的戶房主要負責土地管理、戶口管理、稅賦徵收、府縣公庫錢糧出入等,權責極大。
容易滋生貪腐不說,工作也難做好,畢竟任務繁重。
所以,劉升參照後世,拆分出了財政局、稅務局,讓戶房只負責土地與人口方面的事務。
吏房、工房的職責暫時沒多大改變。
因為吏房相當於人事部門,工房則負責府縣各種工程,現階段基本夠用了。
兵房、刑房直接被取消了,但新建了徵兵所、審判所。
其中,徵兵所只負責向民間徵募民勇,然後移交給當地民勇營進行訓練。
但徵兵所不受軍方管,而是受府縣主官管,算是地方民政官員對軍政的挾制。
因為此時畢竟不能跟後世相比——後世因為交通、通訊極為發達,地方很多部門都是有中樞垂直管理,並不會耽誤事。
可如果在十七世紀照搬那一套,既需要很多官吏,增加財政壓力,也很容易因為傳訊、交通的不便耽誤要事。
可以說很不智。
建立審判所,而非一步到位地搞出法院,同樣是出於時代現狀考慮。
法院的存在,不說要依賴法律普及吧,畢竟這點後世都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只說官府和民間所需的法律專業人員儲備,就達不到。
明末時,很多地方訴訟成風,訟師也早已成為一種職業。
可再訴訟成風,訟師的數量、質量跟後世律師也是沒法比的。
至於官府這邊的法律人員缺口就更大了。
強行直接搞法院,根本搞不起來,很容易畫虎不成反類犬。
所以劉升才先搞個審判所過度。
之前刑房是將案件的審理、判決和監獄管理一把抓,同樣很容易滋生貪腐,釀造冤假錯案。
而審判所則只有案件的審理、判決之權,監獄獨立出來由縣衙直接管理。如此縱然依舊無法杜絕腐敗,但能減少一些。
對應的,還將建立巡警局,相當於後世的警察局,專門負責維護治安、案件偵查、追捕兇犯。
此外還將成立消防所。
這個部門不能說新建,只能說是正式建立規範部門。
因為我國早在周朝就有專門的消防人員——傳承自上古時期的「火師」。
上古時期,人們還沒學會生火前,火種是需要專門掌管的。
所謂掌管,不僅不能讓火滅了,也不能讓火燒了居所、部落。
到了周朝稱「司煊」,唐宋稱「防隅」、「潛火軍」,元明就叫「救火兵丁」,後面的清朝則叫「防範火班」。
而且宋朝時就有專門的消防車、消防水槍等工具了。
所以劉升這個「消防所」建立的很自然。
之所以不叫消防局,是因為當下消防事務沒後世那麼重——城市房屋密集度、人口密集度不能跟後世比,山火危害也沒後世那麼大。
···
李長文在劉升剛開始講時,便要來了筆墨紙硯,進行記錄。
未來「知府」都這麼做了,錢運生、李允中當然不好意思在那兒舒服坐著,便也討要來紙筆,像模像樣地做筆記。
等劉升講得差不多了,歇下來喝口茶潤嗓子時,李長文翻看著記錄,道:「我總結歸納了一番,首領看對不對。
按首領所講,以前輔助縣衙治理的是六房,如今則變成了四房、六局、三所以及監獄,可對?」
劉升道:「就縣裡來講,應該是四房、五局、八所,因為我還準備設立督察所、救濟所、巡警所、衛生所、移民所。
其中督察所,相當於將都察院的工作下沉到縣級,但不准再聞風奏事,須得調查取證後才能立案、奏稟。
救濟所則負責各類救濟事務,下轄以前的養濟院、漏澤園等社會福利部門。
至於巡警所,是巡警局下沉到鄉里的下屬部門;衛生所則是府城醫務局,在縣裡的下屬部門。
至於移民所,不用我說,想必先生也該知道其職責是什麼。」
李長文點點頭,道:「那府里呢?」
「府里是四房、九局、三處,除比縣局高一級的五局,多出來的四局分別是督察局、審判局、醫務局、消防局。
救濟、募兵、移民方面,府里只負責管理下屬部門,不負責具體工作,所以只設為處。」
李長文微微皺眉道,「府縣增設如此多的下屬衙門,等以後華部統治的府縣多了,恐怕官吏薪俸方面的開支會很大,這一點首領是否考慮過?」
「當然考慮了。」劉升對李長文的疑慮並不意外,「若多的是一些職能重複的部門,便是冗員,那樣自然不好。
但我們增設的這些部門,相當於將原來六房的職責細化,讓官員們的工作變得更具體,如此才能更有效率,出了事也更容易找到責任人。
至於說因官吏變多而增加的薪酬,我們再開源增加財政收入就是了。
只要能治理好地方,不論是百姓收入,還是朝廷稅收,都是可以增加的。」
聽了這話,李長文雖仍有些疑慮,卻不準備此時說了。
他想,若劉升這一套真的會成為財政包袱,將來再勸諫就是。
接著他又提出另一問題,「那這些部門的吏員、差役如何安排?」
劉升一笑,「這同樣是此番改制的要點——大明吏員除極少特例,絕大多數人在職位上不論做得多好,都無法升官。
這就讓吏員很容易貪腐,乃至把控一地某方面政務,累世相傳,成為地頭蛇,大害於中樞對地方的管理。
至於差役,因為是應役而來,沒有薪俸,只有不多的錢糧補助。
其中衙役更是視為賤籍(等同賤籍,並非真的編為賤籍),三代不得參加科舉。
這可以說是導致差役借公務之便謀取私利、勒索百姓的主要原因。
針對此類現象,我準備將吏員分成大吏、上吏、中吏、下吏四級,可以向官員一樣通過考核績效晉升。
大吏只要工作出色,有了政績,便可以升為官員,且不設什麼隱形的瓶頸。
同時,衙門不再徵用差役,改為僱傭,給予雇員至少能養活自己薪酬。
且此類雇員作為編外吏員,亦可通過考試或出色的工作表現,轉為正式吏員。」
劉升這一套,其實就是將後世公務員及編外模式拿來用。
可說出來後,並沒有讓李長文三人讚嘆,反而都緊皺起眉頭,神情凝重。
錢運生、李允中不敢說什麼,可李長文卻沒那麼多顧忌。
他甚至有些著急。
「首領,方才增設府縣下屬部門,官吏已經較大明增加太多。
若在如首領所說,吏可升官,用雇員替代差役,那麼一縣之官吏恐將是大明十倍不止!
官吏數目增加如此之巨,我們華部將來便是有了金山銀山,也未必支撐得住啊!」
第一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