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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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堂之後,眾人四散而去,晏驕也想回去整理案件m.

  她忍了又忍,到底沒忍住,扭頭輕笑出聲。

  那邊廖無言的視線不斷在這倆人之間來回,滿臉瞭然,末了又道:「確實,李富出現的時間過於巧合,又口口聲聲什麼都沒瞧見,總覺得他似乎隱瞞了什麼。大人是想引蛇出洞麼?」

  龐牧點點頭,「我已叫人在李富和李青蓮家附近暗中埋伏了,若此事果然與他們有關,李富有來無回,他們心中必定難安,說不得要有所動作。」

  龐牧的計策果然成功了,但誰都沒想到的是,李青蓮夫婦主動前來投案。

  「大人,李春是民婦所殺,與那李富並無關聯啊!」

  李青蓮才說完,王秀才竟然也搶著認罪,說人是他殺的,與李青蓮無關。

  龐牧笑的嚇人,「本官什麼時候說過李富有罪?」

  李青蓮和王秀才齊齊抬頭,滿面驚愕,喃喃道:「可,可李富被帶來了就沒出去,外頭都說是他殺的。」

  說到最後,兩人也差不多明白過來中計了,可瞧他們表情,竟也不覺得後悔。

  龐牧道:「既如此,來都來了,認也認了,何不將事情原委說個清楚?」

  然後眾人就再一次目睹了兩人爭相認罪的情景。

  郭仵作小聲和晏驕嘀咕,「這李青蓮與李春果然一母同胞,都是膀大腰圓的健壯模樣,反觀那王秀才,實在文弱的很,兩個加起來都不一定有李春一半粗細,我也覺得是她推得。」

  晏驕想了下,說:「這也未必,且不說人在緊急情況下爆發出的潛力是無窮的,王秀才再文弱也是個男人,首先就占了先天生理優勢,真要動起手來,也未必就不成。」

  什麼生理優勢的,郭仵作自然聽不懂,可接觸了這麼久之後,也隱約能猜到意思。

  他略一琢磨,倒也想起來一些事,「是了,我曾聽師父說過幾個特別的案例。有個男人常年臥病在床,整個人都瘦的皮包骨,平時連個碗都端不住的,可那日眼看孩子要摔倒在火盆里,竟不知哪裡來的力氣,以不亞於常人的速度衝過來,一把撈住了。就連師父都覺得煞是奇妙,還特意去找人證實過呢,想來,也是一般的道理。」

  正說著,堂下爭論也已見了分曉:

  王秀才終究是讀過書的,嘴皮子比李青蓮利索不知多少,將各種細節都補上了,成功搶著認了罪。

  因李青蓮始終無法提供自己殺人的鐵證,無可奈何之下,只得崩潰大哭。

  「那是個畜生,相公,你又何苦為他誤了自己的前程!是我拖累了你!」

  她雖然不通律法,可也知道,即便是誤殺,王秀才也不可能繼續參加科舉了。

  王秀才慘然一笑,卻抓著袖子替她擦眼淚,「娘子多慮了,讀了這麼多年書,我也早就看明白了,我天資有限,能僥倖得中秀才已是難得,再往上卻實在不能夠了。考與不考,本也沒什麼分別。」

  眾人原本以為這只是一起簡單的誤殺案件,可等稍後王秀才和李青蓮哭訴過後,都倍感震驚,恨得牙根兒都痒痒了。

  原來那李春以前就時常去夫妻二人家中騷擾,小夫妻兩個有心搬離,卻總是掛念著家中老父病母,不忍遠離,故而一直拖到現在。

  那日李春吃醉了酒,一路搖搖晃晃便去了姐姐姐夫家中,壓根兒沒注意到身後還跟著一個人。

  李富確實是起了殺心的,半路還找了一塊沉甸甸的尖銳石頭握在手中,在後頭不斷比劃。

  可正如他所言,殺人這種事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他既恨李春入骨,又擔心自己入獄後,家人沒了依仗,心中直如油鍋一樣反覆煎熬……這一猶豫,就猶豫到李春進了姐姐家裡。

  他想走又不甘心,想殺又下不去手,想放過又越不過心裡的坎兒,如此種種,幾乎要將自己逼瘋。

  極度掙紮下,他索性在外蹲守起來,可不多時,就聽到屋內傳來一陣叫罵廝打的聲響,緊接著便是孩童的尖叫哭喊和一聲沉悶落地。

  因王秀才開了家私塾,專門教導村中孩童讀書啟蒙,賺些束脩兼抄書養家餬口。為容納更多孩童,當初成親時便特意請人在村子外圍蓋的大院子,此刻鬧起來,竟也無人發覺。

  李富大驚之下,生怕李春再把這家人害了,當即奮不顧身的沖了進去,然後就看見李春已經躺在地上,腦袋下面嘩啦啦的流出血來,而面頰紅腫的李青蓮捂著啼哭不止的女兒的眼睛站在一旁,瑟瑟發抖,與王秀才都是驚得呆了。

  自己沒動手,仇人卻死了,李富心中說不出的暢快,可同命相憐之下,又覺得老實巴交的李青蓮夫婦為了此人入獄忒不值得,便主動提出幫他們處理屍體並遮掩。手機端一秒記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都是同村人,李青蓮也是認得李富的,兩邊回過神來一合計,王秀才暫且留在家裡安撫女兒,力氣更大一些的李青蓮和李富兩人趁著夜黑無人,偷偷將屍體運到花溪村……

  李青蓮哭訴道:「那李春不是個人,我雖是他的親姐姐,卻也動輒打罵,我和相公又打不過……這也就罷了,我們本想著忍到兩位老人家百年之後就搬離此地,誰成想,那畜生竟,竟連自己的外甥女也不放過!」

  「她才六歲啊!」

  「那畜生前幾回來便眼神不對,有一回我們一個錯眼沒看住,他就對槐花動手動腳,我與相公氣急了,接連幾次都攆他出去!可不曾想他這回又來了,還借著酒勁打我和相公,意圖對槐花不軌!」

  李青蓮哽咽著說不下去,王秀才拍了拍她的手,頹然道:「娘子被他打的昏了頭,半天爬不起來,我身為人夫,不能保護妻子;身為人父,不能保護女兒,枉讀聖賢書,實在忍無可忍,什麼都顧不得了,便撲過去狠狠推了他一把,誰知,他,他竟就這麼磕死了。」

  雖然是滿腔恨意,可殺人這種事實在不同尋常,說到最後,王秀才也是面色慘白。

  「後面李大哥意外衝進來,我們本以為要完了,可誰知他竟主動幫忙遮掩。又說屍體留在王莊必定惹人懷疑,到時候我們就跑不了了。可若是丟在花溪村就不同了,他雖是嫌疑最大的,可畢竟沒動手,誰也找不出切實的證據。而李春又是個惡貫滿盈的,如此一來,或許最後便會成一段無頭公案……」

  儘管早就知道李春做過的大小惡事罄竹難書,可當大家親耳聽到苦主的哭訴,還是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他竟連六歲的外甥女都不放過!

  郭仵作十分動情,以袖拭淚,唏噓道:「真是造化弄人啊。」

  晏驕也是感慨,「希望大人能酌情定罪。」

  稍後,龐牧又命人帶李富上堂,準備進一步核實。

  李富剛一上來就看見李青蓮夫婦,先是一怔,繼而跌足大嘆,「你們為何要來!」

  王秀才結結實實朝他磕了個頭,「李大哥高義,我們卻不能任您自己應付這些,已經是都招了。」

  連日來,他們一直戰戰兢兢,事發後更是寢食難安,稍有風吹草動便如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

  一直到三天前,聽說李富被叫去了,夫妻二人便如迎來當頭一棍,只覺好日子到頭。

  後來見李富一直未曾被放回,外面又有風言風語的說他便是犯人,夫妻二人徹底慌了,覺得不能拖累旁人,便決定投案自首。

  堂上一時無人說話,只聽見李青蓮斷斷續續的抽泣聲。

  良久,龐牧嘆了口氣,「若你們當時便來投案自首,又哪裡來的這諸多波折?你們可知律法中有一條,說的便是此等情況,言明殺之無過?」

  三人俱是一愣,齊刷刷抬頭看去,滿臉都寫著「竟然是這樣」?

  晏驕嘆了口氣,這就是法盲的弊端啊!

  別說古代各領域的信息流通不暢,哪怕就是通訊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呢,普通民眾對於基本法律的了解方面也有相當的空白,以至於走了許多冤枉路。

  就連文化程度最高的王秀才也是吶吶無言,過了好一會兒才面色如土的道:「這,這」

  他雖讀書,可從未翻看過律法,故而對此當真一無所知。

  幾人只知殺人償命,當時見李春已死便慌了手腳,哪裡還顧得上其他的?

  龐牧又唏噓道:「雖殺之無罪,可你三人卻拋屍在後,又知情不報,並做偽證,本官不可坐視不理。」

  本以為峰迴路轉,可一聽這話,王秀才等人剛有點指望的心又涼了半截。

  李青蓮忍不住再次伏地大哭,「都是我拖累了你們!若不是我有這麼個弟弟……大人,您要殺就殺民婦吧,放過他們啊!」

  王秀才也跟著掉了許多淚,又拉著妻子的手道:「娘子不必自責,事已至此,多說無用,人是我殺的,你,唉,日後你若遇見值得託付終生的厚道人,便,便帶著槐花改嫁吧!」

  說完,便淚如雨下。

  堂上眾人也十分動容。

  待哭聲稍住,龐牧這才拍了下驚堂木,肅聲道:「堂下犯人聽判!」

  三人忙哽咽著跪直了,隻眼淚還是止不住的掉。

  「本月十五,死者李春醉酒後闖入主犯王德、從犯李青蓮家中,肆意逞凶,意圖不軌,你二人奮力反抗無果,王德為救妻女,情急之下狠推李春,李春順勢磕死。情急之下,你三人拋屍在前,毀滅證據、合作偽證在後,本官現判你三人掃街一月,並將本案通報各處,以儆效尤,你三人可服不服?」

  此言一出,上到晏驕、郭仵作等人,下到王德、李青蓮、李富,俱都齊刷刷看過去,無人能發一言。

  龐牧又拍了下桌子,「服是不服?」

  王德三人面面相覷,渾身顫抖,都是不敢相信。

  良久,三人這才重新拜倒在地,灑淚泣道:「服。」

  「多謝大人!」

  作者有話要說:唉,或許我感情戲真的無能,一開始覺得第一版本突兀,但修改了半天,寫了好幾個版本,反而覺得還是第一個版本最流暢,所以只進行了微調。

  如果還有讀者朋友不滿意的話,我暫時也不能做得更好,只能以後繼續努力啦!

  實在看不下這段,覺得尷尬的,那就……先跳過,看後面的案子吧,反覆修改,雖然出於好意,但確實影響了大家的體驗,實在對不住啦!

  古代很多法律對過失殺人、正當防衛之類的規定都很人性化的,很好。

  廖無言:「……我就不明白了,案情分明如此緊急,這倆人是怎麼做到還能見縫插針談情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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