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宗教改革(下)

  新元二年(762),三月初。💘😂 ➅❾𝓼𝐇ย𝕏.ℂㄖ𝕄 🌷💲

  北唐朝廷在河西地區,對大大小小數百家佛寺、道觀、祆廟等等教所,由戶部、禮部、錦衣衛、州縣府衛聯手進行了一番徹查。

  徹查宗教的緣由,眾說紛紜。

  有人說,有百姓聯名寫了狀書,狀告寺廟放高利貸,奪走了私產,還強迫信徒成了佃戶;還有人說,有佛家寺廟,侵占土地,甚至連皇室陵園都不放過,引得皇帝大怒。

  不管理由究竟是什麼,皇帝周鈞下旨,要求以涼城為起點,對周邊開始徹查宗教的不法之事,已經成了眾所周知的一件大事。

  對於皇帝的這道聖旨,涼城朝堂中,本來還有反對的聲音。

  畢竟,大唐子民之中,信徒占了多數,就連上一任皇帝李隆基,都在道教中成為記名弟子,倘若要查,怕是不少大臣,都要牽涉其中。

  然而,皇帝的態度異常堅決,不僅要查,而且是大範圍的徹查。

  原本朝堂的臣子們,還以為一通查下來,頂多是些無關痛癢的小案。

  結果,宗教清查的第一個月,當錦衣衛北鎮撫司將結果,報上朝廷的時候,幾乎每個人都被驚掉了下巴。

  涼城周邊,諸多宗教名下的財富,簡直超出了常人的想像。

  整個河西境內,最有名的『三山七觀十二佛』,其名下記載並且來路不正的資產總額,超過了三千萬貫。

  尤其是佛教,各大寺廟之中,戶部登記在案的僧侶,只有兩千餘人,但是一番細查之後,佛寺中的佃農、寺奴等等隱戶人口,居然達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三萬。

  平均下來,每一個登記在案的僧侶,被十五個僱工或是奴戶所供養著。

  這一比例,甚至比尋常縣城裡的地主豪紳,還要誇張。

  這些僱工和奴戶,或是因為無法償還寺廟的高利貸,或是因為無處可去,只能投靠寺廟。

  大量的人口被束縛在宗教之中,成了朝廷無法觸及的隱戶,這對於經歷了無數戰爭、人口凋敝的北唐來說,簡直就是無法忽視的大罪。

  如果說隱戶,只是宗教罪行的滄海一粟,那麼寺廟觀宇所侵占的土地和財富,就是另一個讓所有人震怒的事實。

  唐朝時,佛教徒大量侵占土地,並利用宗教手段,或是說服和強迫信徒主動贈田,或是利用利貸奪取農戶的私田,使得佛寺名下的田地,在經歷了百年的滾雪球之後,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甚至在史書之中,有佛寺仗著名聲,嘗試侵占宗室陵地,這也並非是什麼新鮮事。

  說完了佛教,再說道家,道教雖然對人口和土地,需求並不多,但也有不少不法之事。

  比如,有道觀借著長生之名,誆騙財富,豪取寶物,有尼庵把教所變成了高級會所,招攬了大批年輕女子,向達官貴人提供特殊服務,成了不折不扣的風月場所。

  不過,這些罪行和佛寺相比,反而不起眼了。

  錦衣衛將調查的所有結果,整理成了闞冊,由數十人抬進了朝殿。

  原本那些勸說皇帝的大臣,在看到闞冊之後,又驚又怒,紛紛改口,要求查辦教所。

  周鈞看過史書,也知道安史之亂時的各大宗教,趁著戰亂,大肆吸引教徒,並且侵占無主之地,使得教產達到了一個可怕的數字。

  但是真正看到錦衣衛報上來的結果,周鈞還是被震驚到了。

  他知道天下亂、宗教興的道理,但是他卻是沒有料到,僧侶和道士們,居然能夠富裕到了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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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單是各大寺廟收上來的高利貸契書,刑部用了六間庫房,都沒能放下。

  寺廟中隱匿的金銀珠寶,加在一起,填滿了戶部的省庫,足夠朝廷再次發動一場范陽之戰。

  在朝堂上,祠部司員外郎伊斯對周鈞說道:「陛下,太平年時,百姓安居樂業,對於宗教雖有需求,但也不至於受難於此。如今,天下戰亂不休,百姓越是困苦,越會向宗教求得慰藉。在這樣的前提下,那些僧侶和道士,才會有機可趁,誆騙民財。」

  周鈞點頭說道:「說的有理,宗教侵占私產,已然成風。長期以往,百姓被引為教徒,到了最後,就會只知佛祖、不知朝廷。這對於大唐而言,極為不利。」

  只知佛祖,不知朝廷。

  周鈞的這八個字,說的極重。

  朝殿上的臣子們,聽見之後,心中都是微微一顫。

  伊斯:「臣以為,天下信徒何止千萬,查辦宗教不法之事,既要使用雷霆手段,也要分而化之,使得宗教勢力生不起事端。」

  周鈞:「哦,你說說看,這個分化,應當如何做?」

  伊斯:「佛寺與信徒有利貸契書,此舉將百姓捆縛在宗教上,使得其無法自由,陛下可以將利貸契書廣布於天下,言明寺廟行借貸,與商人無異,此舉褻瀆神靈,有悖教義,應當判為無效。」

  周鈞:「你是想說,宣布宗教的利貸無效,藉此來分化教徒,使得那些宗教即便被查,也不敢發動信徒來生事?」

  伊斯:「是。」

  周鈞:「廢止宗教借貸,只是治標,想要遏制宗教之亂,還能做什麼?」

  伊斯:「禮部中有祠部司管理天下寺廟和道觀,但是如今來看,祠部司僅僅只是對宗教進行登記和造冊,此舉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大唐的宗教管理要求。臣建議,在祠部司的基礎上,增設一監,專門負責宗教的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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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鈞:「你說說看,這個新建的宗教監,應當做些什麼?」

  伊斯:「一、大唐境內,任何宗教如果想要建立教所,必須先來宗教監申請,在審批之後再進行建設;二、任何宗教集會,只要超過一定人數的,必須先來宗教監報備,再確定時間和地點,並由專人監督;三、宗教中管理人員的任命,不應由教派私自處置,而是應當經由宗教監考評後,確認合格之後,方能上任。」

  周鈞聽完伊斯說的三條,微微點頭,向朝堂上的眾臣問道:「諸位愛卿,可有異議?」

  朝堂中的大臣們,眼下都聽了出來。

  這位從安西來涼城上任的教派領袖,他的一舉一動,完全就是得到了皇帝的授意。

  在這樣的節骨眼上,哪裡還有人敢質疑。

  眼見眾臣沒有異議,周鈞宣布了宗教改革的決定:

  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宗教清查。對於教派的不法之事,按照大唐律,該流放的流放,該殺頭的殺頭,不得因為任何緣由,而徇私枉法。

  二、涉及放貸的宗教,所有借貸契書全部宣布無效,百姓可以拿著契書,去當地官府註銷。

  三、所有被寺廟侵占的土地,全部收歸朝廷所有,所有被寺廟引為佃戶和寺奴的隱戶,廢止僱傭和賣身契書,轉為自由民。

  四、祠部司從禮部獨立出來,自成一監,專門管理天下宗教,遇不法之事,可以將案件交由大理寺或者地方進行處置,如果遇到案件涉及皇室,可以交由錦衣衛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