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制度事關長治久安,李斯的這番在

  秦國一統天下,萬民高呼萬歲,這是秦王嬴政夢魅以求的事,可他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首先,隨著板塊越來越大、國土面積和國人數量急劇增加,用什麼制度、以什麼辦法加強管理已成了擺在案頭的頭等大事。

  其次,很多國家的王族權貴並不甘心做亡國奴,他們表面上臣服,骨子裡還是希望尋找機會,謀求獨立。所以私底下,他們與族人或國人保持著密切聯繫,伺機東山再起,如何樹立新政權新權威、統一思想、凝心聚力將民心收攏起來,是擺在當政者首要思考的問題。

  另外,由於各國的民俗習慣、風土人情和流通貨幣等方面不同,如何打破地域限制,形成民族大融合,促進全國互通有無,也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

  因此,在統一六國之後,秦王嬴政首先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更改國號和稱謂,將「大王「變為「皇帝「,自稱寡人,史稱秦始皇。為了防止各國貴族造反叛亂,他也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辦法:當時臨洮傳來一條消息,說一個農民見到十二個巨人,民間還盛傳一首「渠去一,顯於金,百邪辟,百瑞生。」的童謠,秦始皇聽後,正中下懷,便假託徵兆,藉助天意,下令收繳民間所有的兵器,鑄成了十二個銅人,擺放在都城咸陽。

  嬴政在征服六國後做的第二件事便是統一全國文字、貨幣和度量衡。其中文字是在秦國通用字大篆的基礎上,編制出小篆字,面向全國推行。在這方面,趙高和李斯成了擔綱人物,他們取材周宣王時期的大篆《史籀》,分別寫了《爰歷》六章和《倉頡》七章,作為規範字帖,向全國推廣,一時間出盡了風頭。

  後面兩件事進展順利,偏偏罷在第一位的制度問題卻一直懸而未決,是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朝廷和民間都爭論很大,而且分封制還為大多數大臣推崇。

  這天,嬴政又宣趙高進宮。

  「聖上召臣下進宮,不會是為了下棋吧?」趙高笑嘻嘻地問。

  「你那棋藝,還是免了吧!」此時正是百事待興之際,嬴政當然不會有這樣的閒情。

  「那聖上召臣過來,是有重要任務交辦?」趙高其實已猜到了三分。

  「這段時間,相關政務開展較為順利,但政制問題一直未能定下來,愛卿有什麼看法?」嬴政也沒轉彎抹角,直接徵求趙高的意見。

  「據我所知,丞相王綰是支持分封制的。」趙高看了嬴政一眼,心裡另有盤算。

  「你管別人怎麼想,寡人是問你的意見。」嬴政對趙高這種作派有點討厭。

  「依臣之見,還是郡縣制好。」聽嬴政的語氣,趙高已經知道嬴政想要的答案。

  「何以見得?」嬴政緩和了口氣,問。

  「聖上您想想,您的大兒子扶蘇年僅二十歲,其他子女更小,且無叔兄可封,有實行分封制的條件麼?」既然定了方向,趙高就得找出否定分封制的理由。

  「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支持分封制?」嬴政不解地問。

  「因為有人想從中得到好處,特別是那些立了功且跟公子們關係好的人。」趙高雖然沒有指出是誰,但已將矛頭對準了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和蒙毅、蒙恬等人。

  「朝中難道就沒有人支持郡縣制?」嬴政反問一句。

  「有!」

  「誰?」

  「李斯。」

  「那好,寡人明天就召集群臣議議這個問題,你通知李斯準備準備。」

  聽到這兒,趙高總算明白嬴政召自己進宮的目的了,原來是想找個有份量的大臣來反對分封制,讓自己有個下台階。

  第二天,秦始皇召集群臣討論制度問題,丞相王綰立即跳出來,力主實行分封制,理由是認為諸侯剛剛被打敗,燕國、齊國、楚國地處偏遠,不給它們設王,就無法鎮撫那裡,因此提出封立各位皇子為王。

  廷尉李斯已收到了的風聲,立馬跳出來反擊說,周文王、周武王的時代,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但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諸侯之間連年征戰,連周天子都無法阻止,因此現在應劃分成郡縣,對於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賦稅重重賞賜,這樣就很容易控制,天下人就沒有邪異之心,這才是使天下安寧的好辦法。

  其實,李斯提出郡縣制也是有歷史和現實依據的,秦作為最晚被封的諸侯,看到了周分封制「大臣太重,封君太久,上逼主,下慮民」的弊病,加之秦國處於與犬戎相接的西陲邊境,軍事的需要迫使秦設縣,管理邊境偏遠地方。秦國第一次設縣是秦武公十年,直到秦孝公十二年,商鞅變法,大範圍設郡縣,集中鄉邑成三十一縣,統一管理。同時,「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形成了嚴密的基層地方組織。加上「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賦稅的收取為郡縣製做了物質保障。同時,郡縣制也為賦稅的收取做了制度保障,可以說,兩者之間配合非常密切。所以,郡縣制有著重要和歷史淵源。

  對於兩人的爭論,秦始皇假腥腥地作了點評和肯定,但最終還是採納李斯的建議,因為當時嫪毐叛亂使他認識到,一旦分封權臣侯王,讓他們有了封地,便招會攬門客,配置自己的勢力,等到實力壯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便會對中央政權形成威脅。

  所謂郡縣制,其中的郡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其組織機構與中央政府略同,設有郡守、郡尉、郡監(監御史),其中,郡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全郡政務,直接受中央政府節制;郡尉輔佐郡守,掌管全郡軍事;郡監,掌監察工作。郡以下則設縣或道。縣是秦朝統治機構中關鍵的一級組織,是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構中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一個單位。內地設縣,邊地少數民族地區設道。滿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不滿萬戶的設縣長。令、長為一縣之首,掌全縣政務,受郡守節制。縣令下設尉、丞。尉,掌全縣軍事和治安;丞,為縣令或縣長的助手,掌全縣司法。縣以下則設鄉、里和亭。鄉和里是行政機構,亭為治安組織。鄉設三老、嗇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稅收,游徼掌治安。鄉以下為里,是秦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里設里正或里典,其職能除與鄉政權職能大體相同外,還有組織生產的任務。此外,還有司治安、禁盜賊的專門機構亭。秦規定,兩亭之間相隔十里,設亭長。亭遍布於城鄉各要地。鄉里的作用逐漸強化,並超過郡縣,民間有知鄉里,不知郡縣的說法。

  郡縣制的設立,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中央通過考課和監察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利於防止地方割據分裂,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同時,郡守每年秋冬都要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縣也同樣要上集簿於郡,中央或郡即在這時各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受獎賞或升遷,有過者輕則貶秩,重則免官、服刑。和考課相輔而行的是監察制,中央派郡監或刺史以監郡,郡縣也各派督郵或廷掾以監縣或鄉。刺史、督郵等可隨時按劾有罪贓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於自上而下的層層督課,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地貫徹到最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

  郡縣制的實施,也為李斯積累了豐厚的政治資本,不久,他被任命為丞相,與王綰、馮劫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