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秦始皇的後手
「陛下.」李肇呼喊皇,想讓他停下來,但沒用,皇根本聽不到,他竟沖在最前頭。
一個老人沖在最前頭,還是在敵我雙方膠著的情況下,很是滑稽而諷刺。
他徹底瘋了。
三百米,兩百米,雙方距離正在縮短,危險的範圍即刻降臨。
李肇緊張得嗓子都喊破了,可無奈秦軍士氣太恐怖,直接無視他這個主將。
一百五十米,就快進入火銃的射程內。
「停,準備!」賊寇頭目發令,舉起了布帛小幡。
下一刻,賊寇全然停了下來,而且完全形成了排陣,前三排後三排,每一排中都緊密相連,構成一個循環的系統。
一個個舉起了火銃,瞄準,作射擊狀。
「糟糕!他娘的。」李肇暗自罵娘,心念立刻潛入心海,「系統.」
已經沒有時間了,他要第一時間兌換火箭筒,此刻,只有火箭筒才能化解這一切,只有它才能扭轉如此被動的局面,否則,秦始皇要真正駕崩。
「等等!」
下一刻,李肇的眼眸一縮,整個前沖的身形滯了滯,貌似看到什麼不可思議的東西,以致和系統的溝通也中斷。
「那是什麼?」
他看到什麼,竟然看到瘋狂前沖的秦始皇,那個老人,竟從貼身侍衛手中接過一物,此物圓圓的,似竹筒一般。
「火箭筒!」李肇愣在當場,身形戛然而止。那東西竟是火箭筒,他之前給他的。
只見秦始皇接過火箭筒後,整個人完全陷入瘋狂,似要發泄這些年來一直謹慎、多疑的情緒。
「哈哈哈!我也要試試酣暢淋漓的感覺。」
操著彪悍的高音,火箭筒對準了密密麻麻站在一起的賊寇。
砰!
火箭筒被發射,頓時一股濃煙從筒內冒出,濃煙中,一道異常刺眼的白光徒然射出,帶著令人不可抗拒的威勢如流光般直朝前方而去,速度快到無法形容。
嗖!咻!空氣傳來刺耳的聲響。
這一刻,大地似乎受到侵犯,帶著塵埃滾動起來,長空刺破,掀起暴風席捲,那一擊白光在賊寇群中炸開
轟隆,天地震徹,光芒四射,能量如隕石墜地,激起三重浪泥,那一片地方立刻夷為平地,慘厲無比。
滿地殘骸,觸目驚心。
沒有慘叫聲,沒有撤退聲,只有那一雙雙剩餘的眼睛,死死地盯著那毀滅的地方,幾欲嚇死。
這就是大殺器之威,無人能擋,無人不震撼。
「大,大,大殺器,這是嵯峨山大殺器,他們還擁有,快逃呀!」想必有嵯峨山的殘餘匪類夾雜其中,突地驚叫了起來,第一個踉踉蹌蹌地嚇走。
接著,殘餘的賊寇,不,不算殘餘,這一擊雖恐怖,卻也才損傷數百人,遠沒有全軍覆沒,但他們的士氣卻降了,降到最低,無人再有戰之心,一心只想著逃。
那器,實在太恐怖,恐怖到他們從未見過,也從未感受過死亡原來離他們那麼近。
「想逃?殺,一個不留。」這就是秦始皇的殘暴,犯他者,一個不留。
「殺,殺,殺!」大軍的聲音響徹天宇,如浪潮滔滔而來,十分震懾,嚇得賊寇頭也不敢回。
頓時,秦軍不再顧忌,也不再想什麼戰術,他們只有追,殺!
突然間,整個懸崖谷下混亂了起來,無數種聲音夾雜在一起,演繹一曲生命之棄。
李肇沒有再跟上,因為沒有必要了,火箭筒的威猛,已經打垮了賊寇的心,恐怕,就算幾百人追擊,他們也全然不是對手,何況追擊的乃三千軍,王賁之師。
「那混蛋,害得我如此擔心,原來還藏著大殺器。」
李肇終於明白了秦始皇所說的後頭是什麼意思了,手榴彈並不是他的後頭,火箭筒才是,這才是他不懼賊寇,信心滿滿的所在。
「這混蛋,明明說將此大殺器用在琅琊,卻出現在這裡,忽悠人吶!明明有大依仗,卻一聲不吭,不安好心吶!」
「果然,帝心不可測。」
「或許,早有預謀了吧!把我當猴耍。」
李肇自語,望著那個瘋狂的背影,惡寒,滿心的委屈。
但,下一刻,李肇的眼眸又一縮,他看到什麼,又看到不可思議的一幕,在大軍衝殺,賊寇拼命地往懸崖路逃的時候,突然從其中殺出一群黑衣人。
這些黑衣人人數雖然不多,卻個個勇猛。
沒有火銃,沒有盔甲,更沒有弓弩,手中只有一柄劍,身如青燕,形如猛虎,截住了賊寇。
唰唰唰!
一劍劍閃著寒光,一劍劍地收割著性命,所過之處,無不擒首,兇悍到極致。
「殺!」
秦軍衝來,黑衣人攔截,賊寇的下場可想而知。
李肇不忍再看,慢慢地收起手中的半兩錢,默默地往回走。
他不恥於和嬴政這個大奸詐之人為伍,此獠明面上擺出一副人畜無害的嘴臉,做事不經腦子的作風,暗地裡卻是如此恐怖。
李肇道大殺器已經是盡頭了,想不到還暗中隱藏著如此厲害的黑衣人。
李肇再一次感慨:難怪他如此淡定吶!難怪.這,都是他故意的吧!
或許,被如此恐怖毒害最深的人便是趙高吧!
趙高?
李肇往後一看,眼角抹過一絲看戲之心。
那廝口口聲聲說嬴政必危,什麼求他?原來最可憐的人卻是他,不見他此刻正低垂著頭,一副已經死了半截的表情嗎?
這個禍害算是除了。
沙丘之變算是化解了。
秦始皇沒有在沙丘死去,也就是說,歷史改變了,又或許,一切都改變了,也許,風雲會在這一刻起
李基農尋了很久,問了一些人才尋到長安鄉,可一看,發現不對勁,這裡那裡像他記憶中長安鄉。
還在咸陽時,李家乃咸陽數一數二的富商,見多識廣,自然去過的地方也多,當時的他是來過長安鄉的。
當時的長安鄉凋零、滿地黃土,一片肅敗、蕭瑟,但此刻.李基農懷疑自己走錯了地方,可幾次問人,都說此地就是長安鄉。
「呵呵,原來那小子也不是很丟人,想必找了個好主顧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