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之初,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投資的水泥廠、通州造船廠,包括後來的瓷磚廠、口罩廠、被服廠等一系列的投資,當初的兩千萬元啟動資金,早就已經回籠,並且還翻了十倍不止!
光是分紅,每個大明皇家的宗親,都已經分了不止十倍的投資金額了,而且在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中的股份依然還在!
當初投資得多的那些皇家宗親,現在各個賺得盆滿缽滿,眉開眼笑,覺得當初投入到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的那些錢,簡直是自己這輩子做得最正確的一件事了。
而那些當初哭死哭活,覺得自己是被朱由檢這個皇族大宗,憑藉武力和權勢,給強行『搶劫』了一次,心不甘情不願的掏了幾十上百兩銀子的那些宗親遠支,現在更是後悔的連腸子等候悔青了。
要是早知道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是這種一本萬利的買賣,當初就應該多買點,頂格買,能買多少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的股份就應該買多少,到了現在,自己也就不用再瞧分支里那些嫡系大宗的臉色過活了!
當初投的多一點的皇族遠支,哪怕只是投了一兩百兩,現在都已經拿回來了兩三萬元的分紅,翻了十倍都不止了。
哪怕什麼都不做,每年光是從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拿到的股權分紅,都能夠有幾千塊的收入,這可比當初全靠著皇上的賞賜,緊巴巴的過活,要舒坦得多了。
兜里有錢,就連腰杆子,感覺都硬朗了許多!
因而,在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由蜀王府和周王府牽頭,在崇禎四年十一月份,借著進京覲見天子的機會,周王朱恭枵和蜀王朱至澍,便又向朱由檢上了一道奏摺,想要申請在河南和四川,各自融資,籌建一所商業發展銀行。
原本,周王朱恭枵和蜀王朱至澍,也只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向朱由檢上了一道表,就算不能成功,也沒什麼損失。
可沒想到周王和蜀王的申請,很快便獲得了朱由檢的批准!收到批覆後,朱恭枵和朱至澍,可謂是喜出望外,很快便向戶部遞交了詳細的融資計劃和股權結構,並且按照戶部的要求,向戶部四海銀行(央行),解送了兩百萬元的準備金。
按照朱恭枵和朱至澍遞交的融資計劃和股權結構,兩所新成立的商業發展銀行,將主要立足於河南和四川兩地,服務於兩地的士紳和百姓。
股權結構以周王和蜀王王系宗族為全資控股方,所有的股本,也都只向周王系和蜀王系的大名皇室宗親募集。
融資計劃和配股結構書,被送到戶部後,卻被戶部給駁回了,嗯,準確的來說,應該是被戶部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給駁回了。
有了大明皇家商業發展銀行這個現成的例子和榜樣在前,幾乎所有人都明白,商業發展銀行,那就是一隻會下金蛋的老母雞,誰掌握了它,誰就幾乎掌握了當地的商業經濟命脈!
蜀王系和周王系的皇族宗親,幾乎遍布整個四川和河南,而且四川,又一直都被稱為天府之國,經濟雖然不如江南沿海諸省,但自給自足,卻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而且川中的蜀王系,也絕對是天下眾多藩王世系中,比較富庶的王府世系!
本來蜀王周王等大明皇族宗親,就已經很有錢了,現在還要成立商業發展銀行,這不是還要從四川和河南的老百姓身上,再吸更多的血麼?
借著這個理由,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的主事,就將事情直接鬧到了御前,請求皇上秉公處理。
而在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跳出來以『吸食民脂民膏為由』,反對蜀王、周王等皇室宗族,獨占兩地商業發展銀行的股份後,四川布政使司和河南布政使司的兩個布政使,也在四川和河南巡撫的暗中支持下,跟著跳了出來,反對由兩個王府世系,牽頭成立地方上的商業發展銀行。
最後,朱由檢召集蜀王、周王,以及戶部四川、河南兩個清吏司的主官,以及四川布政使和河南布政使等地方官員,坐在一起,經過多日的友好磋商後,最後三方終於達成妥協。
籌備成立的四川商業發展銀行和河南商業發展銀行,股權結構將由三個大的部分組成,一是戶部,占據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二是蜀王府和周王府這兩個王府世系的大明皇室宗親,同樣也只占據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則由地方布政使司,聯合地方上的士紳,共同持有。
並且,新成立的商業發展銀行,前面也將冠以地方的名稱,比如四川商業發展銀行,河南商業發展銀行等。
而有了四川商業發展銀行和河南商業發展銀行這兩個中樞、地方,以及地方鄉紳和宗親共同持有,組建的商業發展銀行的榜樣在前,在之後的一個多月里,朱由檢陸陸續續的,便收到了十幾份,申請成立地方商業發展銀行的申請。
不僅僅是除了四川和河南這兩個省之外的十一個地方布政使司,提出了申請,而且江浙一帶的杭州、蘇州等地方官員,甚至也在地方鄉紳的攛掇下,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向朝廷申請成立杭州商業發展銀行,蘇州商業發展銀行!
結果,自然也是沒有任何意外的,獲得了批准通過。
而有了杭州和蘇州這兩個地方州府帶頭後,南直隸和北直隸的幾個直隸州府,竟然在崇禎五年開春後,全都上了一個申請成立商業發展銀行的摺子。
一時間,申請成立地方商業發展銀行,竟然成了一種流行趨勢!
到最後,更是幾乎天下所有的州府,包括一些偏遠地區的土司羈縻州、宣慰司等,竟然都湊熱鬧一樣,申請成立地方商業發展銀行。
接收申請收得腦殼大的朱由檢,在召開了由內閣、六部以及都察院等中樞大臣組成的御前會議後,最終定下了一條硬性門檻,以十三個省命名的地方商業發展銀行,最低註冊資本五百萬,並且還需以一比一的比例,向戶部四海錢莊,繳納銀行準備金。
而地方州府,想要成立地方商業發展銀行,最低註冊資本為一百萬,同樣也需要向四海錢莊繳納同等金額的準備金。
而且,地方州府的商業發展銀行,民間(士紳)資本,必須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地方州府以及戶部的總出資額和擁有的股權,則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剩下的股份,則由皇室宗親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