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販夫走卒

  葉福鬧這麼一下,搞的商惠是心不著地,懸著難受!而這人一走背字,放屁都砸腳後跟,奉化不僅有通匪的商販,更有不講人情的差役。【,無錯章節閱讀】

  事其實很簡單,就是商販叫賣地方不對。商惠到奉化後,為整理縣城商業,特意將柴市擴大了一倍,規定所有商販只能在柴市範圍內叫賣。

  這麼做,一來是為了便於管理,可以用最少的人手,解決稅收、管理等問題;二來是為了衛生情況,小縣城環境差,引車販漿髒亂的很,容易發生疾疫。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便與採買;百姓們可以在這兩條街,一次就買足所需,不必再東西城來回奔波。

  奉化的差役,每天都在城中巡視,凡是違規的商販,都要酌情處罰。輕者警告喝斥,重者沒收貨物,或除以十日的監禁。

  小販跪在地上,抓著捕頭的衣服,苦苦哀求道:「官爺,求求你,這是我全部的身家,全部的希望了。」

  「一家三口,全指著這點東西活命呢!您都沒收了,我們一家三口怎麼活啊!」

  可捕頭卻搖了搖頭,語氣生硬的告訴小販,規矩就是規矩,他們辦差也是依法行事,犯了錯就要受罰,絕對沒有人情可講。

  而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光是差役自己,就足足警告了三次。事不過三,再不嚴辦,官府的尊嚴何在,他們又該如何執法呢?

  「念在你也不容易,十天的監禁就算了。」

  話間,捕頭扭頭吩咐身邊的差役:「把棚子拆了,鍋碗瓢盆全都打包收走。」

  小販眼見的自己搭的棚子被拆,一家老小的生計沒了指望,絕望的哭了起來。哭腔喃喃著:「我沒錯啊,我,我一直努力的活著了。」

  「我對朝廷有功啊!我在戰場上斬敵首三顆;我怎麼越活越廢物了呢!」

  「連婆娘孩子都養不活,我還算什麼男人啊!」

  一邊哭,小販一邊扇自己耳光,沒幾下就打鼻孔竄血;圍觀的百姓也都唉聲嘆氣,可礙於官府的威嚴,誰也不敢惹禍上身。

  老百姓活命難!辛辛苦苦土地里找食,販賣點東西湖口;官家的規矩多,他們嘴小,除了嘆息自己命運不濟,還能怎麼樣。

  小販的東西少,沒有幾下鍋碗瓢盆就被掃在了地方,眼見著切肉的小刀滑到手邊,小販下意識的抓了起來。

  反持小刀,低著頭,起身問道:「官爺,能不能給小的一家老小,留條活命的路。」

  捕頭當然也注意到了不對,可要是被這種小把戲嚇住了,他也不用在市面混了。還是搖了搖頭,堅決稱自己是按規矩辦事。

  而他這話音剛落,小販也是把心一橫,上前一步,迅速揮拳正中捕頭的面門,隨即挽了個刀花,左手推右手,小刀順勢扎進了捕頭的腹部。

  這一切,來的太快了,不僅忙著打包的差役們目瞪口呆,連圍觀的百姓,也被驚的齊齊退了幾步。

  「官爺,我們是螞蟻,可螞蟻也要活著。您不讓我們活,那小的就得送您走!」

  說完這話,小販將刀抽了出來,扔在地上,然後雙手舉高,跪在了地上,面帶解脫之色,等著差役們用鐵鏈鎖拿。

  天子一怒伏屍百萬,匹夫一怒流血五步,對於小販來說,殺掉這個斷他一家生計的官差,已經是最大的限度了。

  而且,這差役也不虧,不僅小販要給他償命。家裡沒有男人,他的妻兒也最終會死於饑寒交迫之中,一換三,值了。

  聞訊而來的商惠趕來時,那位捕快已經失血過多而死!瞧了瞧倒在血泊的捕頭,又瞧了瞧小販,不由的一聲長嘆。

  挺小的一件事,雙方都讓一步也就過去了,怎麼非要以命相搏呢?

  商惠痛心疾首的問道:「何至於此,何至於此!」

  小販呢!反而如釋重負的回了一句:「老爺,沒活路了,只有魚死網破!」

  小販的眼神,讓商惠很是震驚,眼睛裡有憤怒,有不甘;再回顧周圍百姓,與他的眼神一樣,商惠便知民憤已起。

  早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奉化城的百姓,都會記得,是官府的規矩逼著小販殺了官差,他們只會把帳記在奉化的官府頭上。兩年的知縣,白做了,名聲一朝喪盡。

  「對你遭遇,本官很是同情。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古皆然,誰也改不了。」

  「不過你放心,本官會從自己的俸祿中,拿出一部分來,接濟你的家人。」

  要是普通的攤位問題,深一句、淺一句也就算了,現在鬧出了人命,殺的還是官差,性質就不一樣,已經不是同情不同情的問題,涉及到原則了。能救濟一下他的家人,已經是商惠能幫的最大的忙!

  讓差役將小販鎖拿,商惠苦口婆心的對圍觀的百姓勸解,官府以律法治理地方,鄉規、民俗必須靠邊站。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奉化官府從縣令到差役,都是依法辦差,整飭商鋪、商販,也是從便民、利民的角度出發。只有形成了規矩,才有好日子過。

  「鄉親們,不是本官不講人情,而是為了將本縣的縣容、面貌!」

  「生活在一個井然有序,乾乾淨淨的縣城,不好嗎?」

  「應天那麼大,他們都能做到,咱們為什麼不行呢?難道鄉親們就願意比別人差嗎?」

  當官的說了,差不差的也就那麼回事了,誰能跟當官的較真,商縣令怎麼說,自然就怎麼是。

  可人群中,偏偏就響起了一聲很不和諧的聲音:「國法再大,也得講點人情世故吧!」

  尋著聲音的方向,便見一位年輕人,從人群中走了出來。走來的這人,商惠也同樣認識-楊榮。

  「商縣令,紹興十一年,風波亭,宋室以「莫須有」處死岳飛。」

  「販夫走卒,引車販漿,自古以來都是卑微且合法的行當。」

  「本官以翰林的身份問一句,《大明律》那一條,允許你們逼他殺人。」

  「好,我再換個問法,將你與他換一下位置,你商惠會如何做!」

  商惠以為葉福他們都走光了,可沒想到還露了這麼一位。楊榮可是個較真的人,《大明律》那是爛熟於胸,跟他叫律法就是自取其辱。

  再加上他亮明身份後,周圍百姓紛紛擊掌稱讚,把商惠架了起來,一臉難色,不知該如何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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