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 財政司和大明中央銀行

  崇禎十八年的春節,原本在歷史上並不存在的年號,如今卻繼續有了。

  張明偉在京師過年,也難得拋開了所有事情,可以輕鬆個幾天。

  然而,這個年代的娛樂節目太少,春節太過無聊也不行,他便發明出了「打貪官」的娛樂節目。

  說穿了,這個「打貪官」其實就是後世的「鬥地主」,改了個名字而已。

  說起來也是有理的,看,明明三個人一起打牌,但是有人卻要貪三張底牌,這不是貪官是什麼,對不對?

  然後,他教會了朱媺娖,陳圓圓和費珍娥,總之,三人打牌,一人伺候,倒也其樂融融。

  然後朱媺娖進宮的時候,把這個「打貪官」的娛樂活動,又帶進了皇宮。

  這麼一來,那就不得了了。

  後宮的那些女人,都有大把閒著的時間,三人成局,一下子都玩得不亦樂乎。

  隨後,京師的命婦進宮給皇后貴妃拜年什麼的,便又傳出了皇宮。

  總之,連正月十五都還沒過呢,這個「打貪官」的娛樂活動便一下風行起來了。

  京師的這次春節,和以往就這麼不一樣了。

  普通百姓也能玩這個「打貪官」的遊戲,甚至還有一種神聖的參與感。

  畢竟貪官是人人都恨之的,現在可以藉助這個遊戲,實現打貪官,多少都是帶著現實中沒有的快感的。

  一些商家見此機會,嗅到了商機,春節也不過了,立刻推出了製作精美的撲克牌來售賣,還真別說,銷售一下火爆起來。

  張明偉聽說之後,不由得感慨,忘記把這玩意註冊專利了,真是錯億!

  當然了,他其實也就這麼一感慨,並沒有多大在意,反正他又不缺錢。

  在這個春節中,還有一個話題,也是從未有過的。

  就是有關春晚的話題,特別是有人知道了參與春晚的人,都獲得了紀念品,便更是羨慕。

  稍微有點眼力的人都知道,這些紀念品到往後,那可都是寶來的。

  於是,就紛紛開始活動起來,想要購買那紀念章,哪怕手提袋也行。開出的價碼,甚至十倍之。

  比如銀質紀念章本身大概五兩銀子左右,就有人開出了五十兩的高價求購。

  然而,肯賣的人,真得是寥寥無幾。

  大部分人,都是要當傳家寶的。

  如此一來,在價格更高的同時,很多人就越發地羨慕能去參加春晚的人了!

  連帶著有關春晚的話題,也更加地熱門起來。

  春晚的情況如何,節目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參加啊,等等。

  當有消息流傳,說春晚的節目將會在全國各地巡迴演出時,就引發了最大的關注。很多人都決定了,這可是皇上皇后都一起看的節目,而且聽說還非常的好,那就是花再多的錢,也得看看著節目到底是怎麼樣的!

  聽到錦衣衛報上來這個消息之後,張明偉原本是打算免費觀看的,便立刻改了主意,建議朱媺娖為她的文藝兵增收,改為收費觀看好了。最多把這個門票的收入,再分出一部分,用於做慈善,名聲也會更好聽。

  至於他自己,春節還沒過完,就開始忙起來了。

  主要是大年三十的時候,他自己找的,從崇禎皇帝那領了任務過來的。

  閉關三天之後,便有了方案,和朱媺娖一起進宮竄門的時候,就把方案遞給了崇禎皇帝。

  這個方案可不像成立科技部那樣對其他部門的關聯度不高,因此,崇禎皇帝便又召集內閣和司禮監以及六部尚書一起議事。

  雖然說是議事,但更多的其實是通知,讓他們對這個方案加以補充,而不是給他們反對的機會。

  這些大明高官一聽方案的內容,便知道這個方案只可能出自興國公而不會是其他人,因為這個方案在之前,是聞所未聞,那就沒跑了!

  而興國公所提出來的這些事情,事後往往證明是對的。

  有了這個經驗,當然,如今這些大明高官都和興國公有或多或少的關係,也沒人眼拙到要和興國公去掰手腕,最終都是表達了一定的憂慮和擔心,但是,這些都沒有用。

  等到朝廷正式開衙的日子,大朝議之上,崇禎皇帝便公布了張明偉的這個方案。

  戶部原本下轄十三個清吏司,各省一個;不過因為去年底的時候新增了一個朝鮮省,因此變成了十四個清吏司。

  這一次,重大的變動,也是和吏部那邊一般,在戶部之下增設一個衙門,是為財政司。不過這個司的職權明顯比其他清吏司要高多了,因為其主官不是正五品的郎中,而是從二品的新設中侍郎,這第一任大明戶部中侍郎為方孔炤。

  財政司的主要職責,是設立大明中央銀行,行使錢莊職能之外,還有其他職能,為了區別,便命名為銀行。

  銀行除了普通錢莊職能之外,還擔任發行大明新的貨幣職能,也就是金幣,銀幣和銅幣。在未來五年之內,三種新的貨幣和原有銅錢銀子的支付體系並存,五年之後,不得再使用銅錢和銀子為交易貨幣,至少朝廷不再認。

  新的貨幣發行,先從文武官員,勛貴的俸祿發放開始,同時朝廷明確,在新的貨幣開始發行之時,朝廷在賦稅方面,也將鼓勵以新的貨幣來繳納,這是其一。

  半年之後,軍餉等各項朝廷支出,都會以新的貨幣來支付。

  新的貨幣發行,只能是財政司委託大明中央銀行來發行,其他衙門或者地方豪強仿冒發行,一經查獲,嚴懲不貸。如有人舉報,得一半官府查抄錢財。

  這個意思,就是新的貨幣發行,將由財政司決定;而執行機構則是財政司下屬的大明中央銀行。

  另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規定,就是為了防止出現大明百姓存於錢莊的錢財出現東家卷錢跑路,以至於大明百姓損失錢財的事情發生,所有想要開錢莊、銀票的,就必須要得到財政司的資格審批,並且繳納一定的押金才能再開。

  官面上的解釋,就是一旦發生錢莊東家卷錢跑路的情況,這部分押金就能賠付那些損失的百姓,不管是否足夠,至少是個保證。

  另外,大明中央銀行對外存款,會支付存款人以百分之一的利息;而不是像錢莊一樣,是收取存款人的保管費;

  大明中央銀行的對外貸款,年利息為百分之十,遠低於市面上的借款利息。

  為方便大明百姓之銀錢需求,南京那邊也會同樣設立財政司和大明中央銀行。不過南京那邊的這兩個衙門,是為分衙門,歸屬於京師這邊管轄。

  預計在未來的三年內,大明各個省的省會,都將設立分衙門。

  在未來的半年時間內,大明中央銀行將會開展通存通兌業務,也就是在南京存入大明中央銀行的錢財,可以憑票據在京師中央銀行提取,反之亦然!

  等將來在大明各個省會都設立分衙門之後,這種通存通兌業務,在大明中央銀行的各個分衙門都會有,方便大明百姓在異地用錢。

  這份旨意一下達之後,便立刻引起了轟動。

  要知道,這個時候的錢莊票號,你要是去存錢,那是要給保管費的。說起來也是有理啊,存了錢,不就要有地方來放,還得僱人看著,這些都是要錢的。

  可是,到大明中央銀行存錢,竟然不用給保管費不說,還會給存款人錢,哪怕只有百分之一,那也是另外一筆收入了啊!

  雖然這個時代的人,大都還傾向於把錢財放於自家地窖更安全一點。可是,總有一部分人,其實是有存款需求的,或者私房錢,或者經商等等,如今都不用選,肯定是存大明中央銀行去更划算。

  當然了,也有人對於存大明中央銀行是有顧慮的。因為那麼一來,自家的錢不都被官府知道有多少了?還有,萬一去取錢的時候,官府不認,那連告狀都沒地方告了,豈不是倒霉?

  對此,朝廷並沒有下指標之類,一定要存多少錢財到大明中央銀行什麼的,愛存不存。

  等到時間久了之後,他們自然就會知道,大明中央銀行是不是值得他們信任!

  當然了,對於官員,特別是在京官員,那就有要求的了。

  他們的俸祿,將全部存在大明中央銀行。到了俸祿發放日的時候,自己去大明中央銀行領取,如果不領取繼續存的話,也會計算存款利息給他們的。

  除了這個存款引起熱議之外,貸款自然也不可避免。百分之十的貸款利率,一萬兩銀子,借一年才有一千兩銀子的利息,對於這個時代來說,簡直就和白撿錢一樣!

  這個措施,雖然極大地損害了放貸人的利益,而且這些放貸人還大都是豪強權貴背景的。可是,他們的背景再大,能大過朝廷?

  崇禎皇帝和興國公在盯著的,錦衣衛和東廠是吃素的?他們那些人又能有什麼理由來鬧,信不信都抓了吃牢房?

  對於這些人,得罪也就得罪了,他們還能翻了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