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番攤

  《番攤》

  在清朝時期,中國各地都流傳著各種賭博遊戲,在諸多賭博道具里有一種名為「抓番攤」的獨特賭博方式備受矚目。這種遊戲以其獨特的玩法和公平的規則,成為了當時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抓番攤的玩法別具一格,它不使用傳統的骰子、骨牌或紙牌,而是採用制錢作為賭具。在遊戲開始前,莊家會準備數百枚經過精心打磨、光潔如鏡的制錢,然後隨意抓取一些放在席間,用一隻銅盅將它們蓋住。接著,莊家會將遊戲分為麼、二、三、四四門,並邀請在場的參與者下注猜測錢幣所在的門。

  當所有人的下注都完成後,莊家會揭開銅盅,露出那些靜靜躺著的制錢。此時,莊家會用一根細竹枝輕輕地將錢扒開,每四枚錢為一組,依次排列。每當扒開一組錢後,都會剩下一枚錢,這枚錢就決定了遊戲的勝負。如果剩下的那一枚錢與參與者所猜的門相符,那麼該參與者就贏得了遊戲,莊家會按照其下注金額的三倍進行賠償。如果剩下的錢與莊家所開的門相鄰,即「黏」,則參與者也能獲得雙倍的賠償。而如果出現了「串角」或「大面」的情況,莊家則會按照參與者下注的數額進行賠償。

  抓番攤之所以受到廣泛歡迎,不僅在於其獨特的玩法,更在於其公平的規則。相比於其他容易作弊的賭博遊戲,如銅寶、搖攤等,抓番攤更能體現賭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遊戲中,每一次的勝負都取決於參與者的運氣和判斷,莊家無法通過任何手段來操控遊戲結果。這種公平的遊戲規則,使得抓番攤在清朝時期的社會生活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

  除了作為賭博遊戲外,抓番攤還具有一定的社交功能。在遊戲中,參與者們可以相互交流、分享經驗,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和友誼。同時,抓番攤也成為了當時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僅是人們娛樂消遣的方式之一,更是展現人們智慧和勇氣的重要場所。

  總之,抓番攤作為清朝時期的一種獨特賭博遊戲,以其獨特的玩法和公平的規則,成為了當時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僅具有娛樂性和社交性,更體現了人們對公平和公正的追求。

  在清朝時期的廣州,存在著一種獨特的賭博場所——番攤館。這些番攤館不僅為賭徒提供了賭博的天地,更是當時海防經費的重要來源,被譽為「奉旨開賭」的場所。為了確保賭場的安全與秩序,番攤館門口設有士兵守衛,門外懸掛著鎂精燈或電燈,同時張貼著寫有「海防經費」等字樣的大字紙燈,彰顯其官方背景與重要性。

  番攤館的規模大小不一,但大型番攤館尤為注重安全防範措施。為了防止盜劫和保障賭徒的安全,這些番攤館時刻保持著高度戒備狀態。賭徒在進入番攤館之前,需先將現金或紙幣交給館中的執事人,換取等值的籌碼。這些籌碼是賭徒在賭桌上下注的唯一憑證,確保了賭博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番攤館內部,賭桌後方設有厚厚的圍牆,中央開有一小孔,大小不足兩尺。賭徒在需要現金時,只需將籌碼交給執事人,執事人便會將現金通過小孔送入,同時將等值的牙籌通過小孔遞出。賭徒便可以用這些牙籌作為現金在賭桌上繼續下注。當賭徒贏得賭局時,同樣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將籌碼換回現金。這種獨特的交易方式不僅方便快捷,而且確保了賭場內部現金的安全。

  由於番攤館採用了這種特殊的籌碼交易方式,即使賭徒在一天內輸贏數萬甚至數十萬,也不必擔心現金的攜帶和安全問題。即使有盜賊闖入,也無法突破厚厚的圍牆和堅固的金庫,從而保障了賭場和賭徒的財產安全。因此,番攤館在當時廣州的賭博文化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成為了當時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步入廣州的番攤館,門外沒有華麗的商標,只有一塊約一尺長的木牌。木牌上簡單地刻著「內進銀牌」四字,這是番攤館對賭客的一種分類標識。對於那些下注金額較大的賭客,木牌上則會改為「內進金牌」。所謂金牌,意味著每次下注的起點至少為五元或十元的銀幣,代表著上層社會的賭徒圈子,他們在這裡以高額的賭注追求刺激與榮耀。

  銀牌則面向更為廣泛的賭客群體,以一元銀幣為本位。一元以內的下注,番攤館提供小銀幣作為籌碼,但明確禁止銅幣下注,以保持賭場的秩序和公平性。

  而在番攤館的最底層,是為下等社會人士提供的「內進銅牌」區域。這裡,銅幣和制錢都可以作為下注的籌碼,不論金額多寡,只要有賭博的意願,都可以在這裡找到一席之地。

  然而,在番攤館中還有一種更為特殊的賭博方式——「牛牌」。它甚至允許那些身無分文的賭客參與。勝者可以帶著贏得的資金離開,而敗者則需要以衣物或鞋子作為抵押,再次下注。若連續失利,賭客本人甚至可能被作為抵押,失去自由。這些被「牛牌」困住的賭客,如果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籌得贖金,便會遭受各種虐待,甚至有人因此喪命。更有甚者,如果贖金始終未能送達,這些賭客甚至可能被販賣出洋,淪為苦力。

  清朝末年,岑雲階制府春煊在督粵期間,深感「牛牌」之害,認為其與大盜擄人勒贖無異。於是,他嚴令禁止「牛牌」的賭博方式,對違反者按照處置大盜的條例進行處罰,嚴重者立即處決。這一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牛牌」的蔓延,挽救了無數賭客於水深火熱之中。

  在清朝的鼎盛時期,京城內外遍布著數以六七百計的館舍,這些館舍每年向政府繳納的稅款總計高達一千一二百萬銀幣。然而,經過層層盤剝和官員們的貪婪索取,政府實際收到的稅款卻遠不及此數,僅有四百數十萬銀幣入帳。其餘的大部分稅款,都悄無聲息地流入了各級官吏和兵役的私人腰包,成為了他們中飽私囊的「隱形財富」。

  隨著商業活動的日益繁榮,一些有遠見的商人開始涉足這一領域,他們通過承包這些館舍的經營權,向政府繳納了數百萬銀幣的稅款。這一舉措不僅使政府的稅收得到了顯著的增加,而且通過規範經營,降低了官中規費的收取比例,使之降低至原來的二成。這一變革不僅減輕了商人的負擔,更讓原本被官吏兵役侵吞的利益得以回歸市場,為商人創造了更多的利潤空間。

  這一變革的背後,反映了清朝末期社會經濟的轉型和變遷。隨著商業的崛起和市場的開放,傳統的官商勾結、權力尋租的模式逐漸受到挑戰。商人通過自身的努力和智慧,開始打破舊有的規則,探索新的經營模式,為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時,政府也開始意識到商業的重要性,通過政策調整來優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的商業投資,促進經濟的繁榮。

  在這一過程中,商人的角色和地位得到了顯著提升。他們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奸商」或「小販」,而是成為了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他們通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和創新探索,為社會帶來了更多的財富和價值。同時,他們也面臨著更多的挑戰和風險,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能力,以適應市場的變化和需求。

  總之,清朝末期館舍經營權的變革是社會經濟轉型和變遷的一個縮影。它反映了商業的崛起和市場的開放對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的衝擊和重塑。同時,它也展示了商人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貢獻。在今天看來,這一變革仍然具有啟示意義,為我們理解歷史、認識現實和展望未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思考。

  光緒、同治年間,廣州城中流傳著一個關於某位候補官員的神秘故事。這位官員平日裡似乎閒庭信步,生活無憂,既不忙於公務,也不見他涉足商海,卻過著相當寬裕的生活。這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自然引起了周圍人的好奇與猜測。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逐漸發現,這位官員有一個特殊的「習慣」。他每天都會神秘地消失一段時間,去向成謎。經過一番打探,才得知他原來每日都會前往城中的番攤館(一種賭博場所)小試身手。他的賭術頗為高明,每每小有收穫便會離場,從不貪戀。

  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位官員並非一味沉溺於賭博。他會在第二天前往另一家番攤館,繼續他的「遊戲」。就這樣,他在這幾家番攤館之間輪換,大約每一兩個月的時間會完成一次循環。通過這種看似隨意的方式,他竟能維持自己頗為舒適的生活,而城中那些熱衷於賭博的賭徒們,竟無一人知曉他的真實姓名和身份。

  宣統庚戌年間,廣東地區的民眾普遍意識到番攤賭博帶來的巨大危害,他們聯名上書,請求政府永遠禁止這一活動。當時擔任廣東總督的張鳴岐(字堅白),對民眾的這一請求深表贊同。於是,在辛亥年的春天,他奏請朝廷並獲准,決定即刻停止徵收與賭博相關的稅收,並立即付諸實施。此舉一出,廣東省內外數以千計的番攤館紛紛被關閉,禁令的執行力度之大,可見政府對此事的決心。

  然而,儘管官方明令禁止,但私下裡仍有部分不法之徒偷偷開設番攤館,暗中收受賭資,這些現象並未完全絕跡。對於這一現象,廣東的民眾們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們深知,當時的中國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國家的命運岌岌可危。即使禁止了賭博,也未必能挽救國家的頹勢。然而,他們更擔心的是,如果未來有人以此為由,指責廣東人因不知賭博之害而導致了國家的滅亡,那將是廣東人無法承受的恥辱。因此,他們寧願在國難尚未降臨之際,先行禁止賭博,以此證明廣東人並非不知賭博之害,而是有著清醒的認識和堅定的決心。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