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部的招待所距離季家也不遠,步行也就20分鐘就到了。
距離上一次回京已經有三年了。
這時間過得可真快。
「這一次來首都要拜訪的人看來很多啊,你看咱們才到招待所,就有人提前打點好了一切,東西都送來了一堆,咱們帶的這些東西估計都不夠。」
於知夏也沒想到,他們到達首都的消息這麼快就傳出去了。
招待所的東西好多啊,不過也挺有意思的,這是都知道他們不會在季家落腳呢。
「先休息一下,我帶你去逛逛,會溜冰嗎?帶你去玩玩。」
「不去拜訪你父親?」
「你看這些禮物就知道了,他屁事沒有。」
見紀凌錚語氣不善,於知夏就知道紀父撒謊騙他來首都這事兒犯了他的忌諱。
身為軍長在招待所特供房間是配備了電話的,於知夏剛去洗手間洗漱電話就響了。
外頭說什麼不知道,但剛洗漱完出去就聽到紀凌錚道:
「老頭子打電話來了,讓我們明天中午過去吃飯。」
「身體真沒事?」
「沒事,聲如洪鐘,好得很,禍害遺千年,他才不會那麼容易死,他如今蹦躂的很。」
這人說話也不說顧忌著。
「快去洗吧,我吃了三天饅頭可不想再吃了。」
北方的冬天這點就很好,有暖氣,屋子裡暖和得很,根本就不是南方冬天屋裡那種陰冷,除非你燒炭火,不然冷得你哆嗦。
給於大海報了平安說了一下這裡的情況沒一會兒收拾好後兩人出門了。
結果剛下樓就看到有人等著了,誰呢?臧原。
「走走走,你們嫂子還等著呢,回家吃飯去,必須去喝兩杯。」
臧原實誠的很,生怕兩口子跑了,這不親自來抓人。
小傢伙如今都已經2歲多了,活潑的很,見家裡來客人了也不怕生的湊過去拿著小木頭槍得得得的比劃著名。
「這麼大了?乖,叫爹。」
紀凌錚抱著小傢伙就逗他,小傢伙舉高高了逗的哈哈大笑。
臧原妻子出來就看到這一幕,笑嘻嘻想走過來拿著於知夏的手:
「總算看到你了,這幾年幾次想去看看你,結果就被這小傢伙牽絆著,我還差你一句謝謝呢。」
「嫂子你客氣了,這是身為大夫應該做的,只要你和孩子平安就好。」
「我聽給我主刀的大夫說了,這孩子幸好保住了,若真要是兩個都沒有了,我將來懷孕的機率幾乎沒有。」
「可不,我們家老頭兒也三令五申無論如何要感激你,如今你們到首都了也別住招待所了,直接來我們家住。」
紀凌錚接過茶,這才說道:
「老頭子把我誆回來,說病重了實則是為了紀凌釗的婚事,我們沒住到季家,就住在招待所方便。」
藏原點了點頭,男人一坐下難免就要聊著事兒。
「紀凌釗這兩年很活躍啊,張家在他們背後使勁兒,他這次的妻子選得好啊,張家為了給那姑娘物色人選誰不知道選翻了天。」
臧原點到即止,因為弟妹還在,所以他只是給紀凌錚使了個眼神兩人就心領神會。
「我們在陽台抽支煙。」
「馬上開飯了,快點。」
人一走,臧原的妻子就拉著於知夏坐下。
「跟著他只能天南地北地跑,一個地方呆不到三年就要挪窩,如今好了,聽他的意思接下來至少十年不會再動!」
「留在首都也不錯。」
「首都是不錯,可我總想回老家看看,其實如今羊城發展也很迅速,還有上海,咱們國家如今真的是崛起了,飛速發展著呢。」
「是呢,嫂子會分配工作嗎?」
臧原的妻子會心一笑:
「最開心的就只有這點了,給我也安排了工作,在小學教數學呢,孩子2歲多了,可以送去幼兒園了,我上午上班的時候把孩子送去,下班就去接可方便了。」
於知夏一直鼓勵所有女性一定要工作,要有穩定的事業,只有具備賺錢的能力才能活的自信有底氣!
晚飯居然吃到了久違的火鍋,臧原對此頗為遺憾:
「上一次因為孩子的事兒沒吃到,這一回無論如何也要補上。
我還就喜歡那個辣勁兒,你們在車上待了幾天,吃點辣的也更舒服。」
於知夏真是饞得不得了,火鍋的香味兒撲鼻而來。
一口下去再沾點香油那滋味兒莫擺了。
這一頓飯賓主盡歡,就連於知夏也抿了一杯小酒。
臉紅撲撲的好看的很,高度白酒的威力是不容小覷的,至少回到招待所紀凌錚洗漱完出來就看到於知夏紅著一張臉坐在那裡傻笑。
等看到他出來,伸出手嬌滴滴的喊著:
「人家都等你好久了,紀凌錚,我想要你!」
這邀約直勾勾的,惹的紀凌錚憋了一路的火瞬間就竄了起來。
「乖,馬上給你,全給你啊。」
於知夏猴急的抱著紀凌錚猛親,不顧章法的胡亂點火。
在一起幾年她太了解這男人哪裡是最敏感的地方了,她在他的喉結上輕輕一咬,那刺激的喲,紀凌錚三兩下就將於知夏的外套脫了,當脫到最裡面那件時紀凌錚傻眼了。
這個東西……
「好看嗎?這可是外國進口的,咱們這裡可買不到呢。」
好看,沒有比這更好看的小內衣了,包裹的完美無瑕,黑色的蕾絲邊更是若隱若現。
「什麼時候買的?」
「不告訴你。」
「那下次我陪你去,我們再買點別的,每天不同樣的穿給我看。」
「那你覺得我是穿著好看,還是不穿好看?」
這個小妖精。
「我能死在你身上,你說你是穿著好還是不穿著好?」
一個壓身,於知夏半痛苦半舒服的呻吟了一聲,穿還是不穿好啊?這個問題真的好難啊……
夜很長,兩人忍了一路,荒唐到半夜才睡下,第二天直到早上10點才醒來。
「都怪你,幹什麼這麼瘋?」
紀凌錚還在擺弄那件布料少得可憐的胸衣,也不回答於知夏這話,反而說道:
「設計這個的肯定是個男人。」
啊?
「你怎麼知道?」
「因為只有男人才最了解男人,知道怎樣讓女人舒服,但是讓男人更舒服。」
謬論。
「反正你舒服就行了,快收拾吧,該遲到了。」
於知夏走過去一把搶過了胸衣,然後拖著紀凌錚換衣服。
首都的冬天大雪紛飛,幾乎每個人都是里三層外三層的裹著,於知夏將那身長款的朱紅色羽絨服裹上後才感慨道:
「這羽絨服就是暖和,但這價格也是死貴,等閒還買不到。」
「回去的時候我讓朋友送幾件過來,走吧。」
兩人拿了兩瓶藥酒,這可是於知夏親自采的藥材配上摻了水的猴兒酒泡的,治療舊傷效果極好。
她知道紀父年輕的時候也是一名戰鬥英雄,這身上難免有舊傷,特別是下雨天疼起來簡直不是人能捱的。
這東西興許能讓他舒服點,然後又帶了一些錦城的特產,只有那邊才有的山核桃,木耳和一些野味干,以及一株年份少說有50年的山參,都是於知夏在山裡找到的,如今可是難得的很。
這些東西絕對是有錢買不到的,關鍵紀父如今的身份,送貴重的東西他也未必會看得起。
結果,貴重的東西看不起,他們送的東西人家更看不起。
多年不見,那個總喜歡拿喬的邱琳倒是老了一些,歲月也在這位文工團的台柱子身上留下了痕跡。
皺紋深了,人也明顯的發福了,但打扮的還是光鮮,頭髮新燙過的,聽說如今流行的燙髮呢,然後,站在那裡挑剔的看著於知夏他們帶回來的東西。
「喲,這些東西不知道的還真以為是進城投奔親戚呢。」
話音一落,紀凌錚非常不客氣的把東西拿過了手然後拉著於知夏轉頭就走。
那樣子可把邱琳嚇得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