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當然了即便是這些團隊按部就班的順著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偷師成功的。
現在這個時空里哪怕是最頂級的科研團隊連 Sequence-to-Sequence模型都沒玩明白呢。
指望著這些人在短時間內偷師成功基本是做夢。
而且即便偷師成功又有什麼用呢?
他們無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個「輪子」而已。
而這個「輪子」還是受到全球所有國家的專利保護的。
林灰似乎也體會到了高/通的快樂。
雖然很賤,但真的很快樂。
至於海外各個研究團隊,林灰甚至有點想向他們發一封公開信。
別浪費時間做無用功了。
乖乖來爸爸這裡尋求專利授權/專利轉讓吧。
不過話說回來。
是將專利授權呢?還是將專利轉讓?
這是個問題。
專利技術轉讓和專利授權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專利技術轉讓是智慧財產權轉讓中的一種。
專利技術轉讓說白了就是技術交易或者是買賣技術。
專利一旦轉讓出去就等於是賣出技術。
專利轉讓出去之後專利的相關授權問題都跟原專利人沒有任何關係了。
畢竟專利已經屬於別人的了。
專利授權許可則不一樣,只是進行專利授權給他人而已。
專利授權只是許可某人或某組織在一定時期內可以使用專利人的專利技術,到期就不能使用了。
兩相對比,幾乎沒怎麼考慮。
林灰就放棄了轉讓專利的念頭,他覺得還是進行專利授權更合適。
專利轉讓或許能給林灰一次帶來一大筆錢。
但專利授權同樣能帶給林灰不菲的收入。
畢竟林灰擁有的這項專利在技術上是獨一無二的。
並且短時間內該技術在部分應用場景(比如說中文新聞摘要)是無可替代的。
另外,不管怎麼說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專利也算是林灰重生之後申請的第一個專利。
舉凡是跟第一次掛鉤的事物,人們一般都是比較珍惜的。
總之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專利對於林灰來說還是很有紀念意義的。
林灰並不想將對自己很有紀念意義的東西轉手於人。
另外,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有專利跟沒有專利是兩碼事。
別的方面且不說,手裡擁有的專利的話對於林灰將來的大學學業也會有所裨益。
林灰記得不少大學評選一些榮譽時手中擁有專利的話也可以獲得一些附加分。
或許水木京大這樣的學校對普通專利瞧不上眼。
但林灰這項專利可不是普通專利,而是國際專利。
而且這不是一些野雞國/際組織自封的專利,是真正意義上的全球性專利。
拋開專利全球範圍的影響力不談。
林灰所擁有的專利涉及的技術也是實打實的領先。
專利里隨隨便便一個模型都是有機會成為行業標準的存在!
這樣的專利也不入北/清的眼嗎?
要真的不入眼,那林灰覺得這兩家學校也可以去治治眼病了…
……
……
「&%¥#&……」
就在這時,突如其來的鈴聲打斷了林灰的思路。
林灰拿起手機來一看,居然是個境外電話。
這種電話換作是以往林灰一般都當詐/騙電話處理。
不過想到可能是之前海外專利申請的一些相關事宜,林灰還是接聽了。
接通電話後,林灰就聽到了標準的雅思聽力腔。
雖然對方講的挺標準的。
但奈何林灰前世今生和歪果人打交道的次數屈指可數。
費了好一會兒工夫,林灰才搞懂對面是在恭喜林灰或者說是在向林灰道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