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平台獨占協議(上)
9:30分。
剛剛吃完早飯的林灰接到了黃靜打來的電話。
黃靜在電話中聲稱她們一行人已經來到了北域市。
並且在北域國際酒店落腳了。
黃靜昨天下午才給林灰打電話表示要來北域市,今天早上她們就過來了。
林灰猜測她們應該是連夜坐飛機趕來的,畢竟滬上到北域還是很遠的。
即便是坐飛機來的,應該也是在帝都轉了一次機才能這麼快過來。
儘管黃靜在電話里並沒有交代她們一行的人數。
但林灰估計起碼應該有6人以上。
按照正常的合同簽署流程。
攝像助理和法務助理肯定是少不了的。
涉及到有巨額錢款往來的重要合同文字記錄員和財務人員同樣是不可或缺的。
而黃靜之前也給林灰說過跟林灰具體討論獨占協議內容也應該是級別更高的人。
這麼說黃靜一行人裡面除了攝助法助文記財務之外,應該還有一個級別不算低的頭頭。
而級別不算低的頭頭配個助理似乎也是合乎情理。
不過林灰感覺即便是級別不太低的頭頭應該也不會是什麼大boss級別的。
真要是大boss,怎麼會屈尊來到北域市?
往後幾年或許有可能。
但現在是14年,無論是微軟還是蘋果對我國市場都不夠重視。
……
對於蘋果方面的人數以及人員組成,林灰估計的倒是不錯。
林灰大概是10點多趕到北域國際酒店23樓的會議室的。
蘋果一行人總共過來的8個人。
讓林灰沒想到的是蘋果一行8個人居然都是女的。
呃,就很離譜,不愧是大公司,有些獨角獸網際網路公司湊8個女的還是有點難度的。
8個人裡面林灰認識的有黃靜和何毓慧。
當然了,所謂的認識也只是之前打過交道而已。
黃靜沒少跟林灰電話聯繫過自不必說。
而何毓慧則之前跟林灰在音象軟體上有過一次合作。
不過正式洽談的時候,黃靜和何毓慧都不在場。
這應該是一些迴避規則使然。
大公司奇奇怪怪的規則多得很。
儘管面對6個陌生人,也無所謂。
要知道就在二十多天前林灰還在一家大的網際網路公司任職。
和這些人打交道對林灰來說並不是很陌生。
儘管正式洽談之前的一些場面話什麼的比較繁瑣的,不過真正的洽談並不是很麻煩。
只不過是《FLAPPY BIRD》這樣一個遊戲在蘋果平台的獨占協議而已。
也不是什麼太複雜的事情,雙方很快就達成了協議。
蘋果方面自合同達成之日起獨占《FLAPPY BIRD》這款遊戲6個月時間,合同金額為150萬美元。
至於150萬美元的合同金額也不是太離譜。
林灰記得先前光是《FLAPPY BIRD》的DLC就為蘋果方面帶來了四百多萬美元的收入。
達成獨占協議後,在這6個月內蘋果方面不得無故下架《FLAPPY BIRD》這款遊戲。
並且需要酌情在節假日對這款遊戲給出比較優秀的推薦位。
而如果後續林灰繼續更新DLC的話所獲利潤由林灰和AppStore以85%:15%的比例進行分成。
在蘋果獨占期內涉及到其他平台出現的一些侵權行為由蘋果方面組織法務團隊負責回擊……
至於合同細節什麼的自不必說。
林灰以前沒少草擬了類似的合同。
憑藉著14年的合同想給一個受過無數法務方面培訓的21年的人使絆子還是有點難的。
總之,一切進展的很順利。
雖然是中國簽訂的,但從合約關係上看這明顯屬於一個全球協議。
也就是說短時間內涉及到收入林灰暫時也不用考慮交稅的問題。
至於以後交稅的問題怎麼辦,大不了多請一些稅務人員。
總之逃/稅是不可能逃稅的,這輩子不可能逃稅的。
達成合同沒多久,合同首批錢款25萬美元就到帳了(0010卡上餘額也變成了2965萬美元)。
達成了這個獨占協議,洽談還沒有結束。
蘋果方面又詢問林灰有沒有打算簽一個涉及到未來合作的一個意向書。
儘管只是一個意向書
但對於這個意向書蘋果方面談判人員的態度很正式。
使得林灰隱隱約約感覺這個所謂的意向書才是蘋果方面這幾個人此行的真正目的之所在。
求些票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