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章 風險規避

  第761章 風險規避

  無論是獨立的民宿,還是一些主題酒店,這都是在未來證明過可行的思路。

  但在這個年代,這一套,行不行得通,得打上一個問號!

  卡特本來還想著,再觀察一段時間呢,可眼下,日本風俗業,尤其是AV產業,卻給了卡特一個新的靈感!

  「我剛剛在房間裡,看到的那個影片,我感覺有點寡淡劇情簡單,好吧,這玩意也不太需要什麼劇情。但無論是背景,還是人物造型的打造,還是花樣玩法,都很恕我直言,平庸!」

  八十年代的AV,或許是處於草創期的緣故。

  不提像素、畫面清晰度這些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就是影片在製作過程中,都顯得很是原始!

  拍攝者的水平,一言難盡!

  劇本設計,簡單粗暴!

  人物服飾,單一枯燥!

  這對於卡特這麼一個,在未來各路老師們教導下長大的孩子來說,簡直是

  大學生看1+1!

  什么女教師系列、時間停止系列閉著眼睛卡特都能想出一大堆。而緊接著就是

  「對於影片的製作方面,我有很多的想法。🐯🐝 ❻➈𝓼нùⓍ.Ⓒ𝐎𝓜 ☮🍫不過那些暫時不提,我現在考慮的是我雖然人不在東京,但我在東京的房產可不少,你說,如果我把這些房子拿來裝修一下」

  「模擬出不同的主題場景,比如有教室、有公車、有辦公室、有審訊室等等這能不能方便他們拍攝出更多不同種類的影片?而平時,這些房間,就當酒店對外開放那些幽會的小情侶們,應該」

  聽到這裡,店長的眼神瞬間亮了

  在這一瞬間,他想到了曾經有不少客人向自己抱怨的,自己店裡的環境過於單調的問題

  「還可以和我們合作!不,應該說,我們很願意與你合作!」

  店長有些激動的說完這句話後,仿佛想到了此前自己那畏畏縮縮的表現一般,有點尷尬:

  「其實我剛剛跟你說的,的確不盡然」

  「按照《風俗防止法》第二條的規定,賣春的定義是指收受財物或達成收受財物的約定後,與不特定對象發生關係的行為重點就在於這個不特定對象!」

  「意思是,特定對象就是可以的!」

  卡特玩味得笑了笑,就知道是如此!

  這種行業,怎麼可能那麼老實?

  可摸,可擼就是不可明顯不對勁嘛!

  「客人就是聰明!沒錯,特定對象是可以的,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情侶!只要是情侶,那啥,就不算賣春」

  「我這個店裡,一般只會等客人多來幾次以後,才會告知客人可以有進一步服務。🎀♠ ➅❾𝐒нỮ𝔁.匚๏𝐦 👌♨這樣,一方面是篩選客戶,一方面是,在萬一被檢查到時,可以更好的解釋『在消費過程中與服務人員,因為常常聊天、交流,互生好感,並建立戀愛關係』,這樣一來,他們在那個什麼,就不算違法了!」

  看著卡特那副看笑話的模樣,店長也笑了:

  「我知道我這說得有點欲蓋彌彰,可隔壁那些土耳其浴場,比我們還要無恥得多!他們那裡倒是快,被抓到了,就說是客人在搓澡的過程中與搓澡女建立了戀愛關係我們好歹還有一個交流的時間,他們就搓個澡,能有個屁的交流啊!」

  「這也算是我們這一行的潛規則了,大家都這樣,誰也明白是怎麼回事,只是不會明面上說罷了。另外,每一家店規避法律風險的方式都不一樣,畢竟《風俗防止法》只是對插入的限制很嚴,但在別的地方基本沒有限制!」

  好像有點明白日本為什麼特殊的XP那麼多了

  卡特聽到這時,是真的有點忍俊不禁。哪個大聰明制定的這麼個法律?!

  「嗯,我的知識又增加了但,我很好奇,伱剛剛那麼積極得想要合作」

  「對!不只是我,如果可能的話,我想沒有哪一家風俗店的老闆不願意與你合作,尤其是像我這樣的小店。除了可以滿足客人那些奇奇怪怪的嗜好,還有一點也是我剛剛才想到的」

  「願聞其詳!」

  「這樣做,可以更好的規避法律風險!」

  交流交流,果然是思想火花的碰撞!

  卡特在這裡受到了啟發,而店長,也從卡特的話語中,獲得了一個全新的靈感。此時顯得即激動,又亢奮:

  「在《風俗防止法》第二章的規定里,該法的處罰對象是『勸誘賣春、介紹賣春、組織賣春和為賣春提供資金和場所』的個人或者場所負責人」

  「沒有嫖遊客和風俗女?!」

  卡特在驚訝之餘,還沒有領會到店長話語裡的意思。而這也不能怪卡特,畢竟,這法律里的處罰對象包括了提供場所方

  自己設想中的主題酒店生意和風俗店合作,還能幹嘛?無非是把客人介紹過來,在這裡進行那啥嘛

  如果被抓,並被日本司法定性為賣春行為。那麼,自己這絕對算是場所提供方

  這可不叫規避風險,而是轉移風險!

  風俗店的風險被轉嫁給了自己而已!

  這麼明顯的東西,卡特不認為這個店長看不出來。而這,明顯也不是什麼很合適的合作,只要腦子沒壞,他不會覺得這個合作很好。

  那麼,除了這一點外,比較容易引起卡特注意的就是

  這法律處罰對象里,居然不包括參與行為的雙方,而是只管中間環節的負責人

  「沒錯!在日本的法律里,遊客和風俗娘都屬於弱勢群體也是受害者群體。所以,法律處罰,不懲罰他們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場所」

  「酒店存在的意義,本就是為客人提供一個住宿休息的空間。酒店方又沒有權利去查客人入住的目的,情侶開房不可以嗎?!」

  「等等,我好像有點明悟了。你是想說,我這裡不提供風俗娘,所以,我算不上組織賣春,而酒店本身也無權審查客人的真實情況。他們是不是情侶,我們沒有辦法查證,也無權查證」

  「沒錯!他們去開房時,哪怕在入住原因上直接寫,我就是來那啥的,和酒店方也沒關係。人家情侶開個房打個炮,哪條法律禁止了?!」

  「一旦查到,哪怕真碰到那些腦子不靈光的客人,暴露了自己與風俗娘之間的交易行為。這也牽扯不到酒店身上」

  「那你們呢?你們可是組織方,他們彼此之間認識,可是通過你們」

  「沒錯,是通過我們。但,你忘了,《風俗防止法》只是禁止插入行為,為滿足好奇為異性提供的有身體接觸的服務是可以的。我們組織的是這個呀!誰知道他們居然越界又不是在我們的店內,我們也沒法阻止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