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這句話像是有魔力一般,讓原本肅靜的庭審現場瞬間爆炸。
因為這種顛覆性的證言在本案中已經是第二次出現了。
朱隊坐在椅子上沒有動,就那麼靜靜地抬頭看著我,但他交叉在一起的手上凸起的青筋卻昭示著他內心的惶恐。他現在有一種錯覺,似乎整個警隊就像是我的提線木偶,每一步都被我牽著鼻子在走。
「咚咚咚......」
法官敲了好幾次錘子才讓現場安靜下來。
法官問我:「你有證據嗎?」
環視一圈庭審現場,我笑了笑,沒有正面回答法官的問題,只是不緊不慢地說道:「其實,我當天上天台是去幫業主收衣服的。那天8號樓202的業主周女士有事外出趕不回來,向我們物業求助,希望我們派人去幫忙收一下曬在天台上的床單之類的衣物。」
「我們開始是不同意的,因為天台上還曬著其他業主的醬鴨魚乾之類的其它東西,貿然去收的話容易產生糾紛。因為已經有業主投訴曬在天台的物品失竊的先例了。但是由於周女士強烈要求,最後我們還是答應了。」
「呵呵,這項工作最後落在了我的頭上。但我為了保險起見,給周女士打了個電話。我全程跟她視頻通話,讓她指明哪些東西是她家的,並要求她將通話視頻錄製下來。我告訴她,如果後續有業主投訴物品缺失,需要她拿著視頻出來幫我作證。」
「至於多肉,我也喜歡養綠植,那天我上去的時候手邊剛好拿著一盆,不知道放哪裡,就順手帶上去了。可我是怎麼抱上來的,就是怎麼抱下來的啊,你們的視頻沒有拍到嗎?」我轉頭微笑地問公訴人。
......
法院方面迅速聯繫了周女士,並核實了視頻證據。
聯繫結果怎麼樣我不知道,但我看到法官和公訴人的臉色很難看。
法官和陪審團商討了一會兒,然後對著公訴人說道:「被告人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經過核查,真實有效。」
滿場寂靜,所有人都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我。
慢慢的,有人把目光轉到了站在證人席上的老太太身上。老太太此時已經站立不穩,要不是兩個法警看情況不對及時上去攙扶,估計她已經癱坐在地上了。
看到老太太這種表現,反應過來的人心裡基本上已經預感到了什麼。
公訴人似乎有些情緒失控,都顧不上向法官請示,直接走到我面前問道:「那為什麼警方給你錄口供的時候你要承認?」
我感覺全場所有目光都注視著我,似乎公訴人問出了此時所有人的心聲。
「承認什麼?殺人嗎?我什麼時候承認殺人了?」我一臉疑惑表情地看著他,「我回答警方的都是事實啊,可我從來就沒有承認殺人這件事啊。」
「你們可以去翻看下警方給我錄的口供,我只是講述了我為什麼到小區來當物業管家,我怎麼調查我哥死因的經過,以及我對習貝貝惡作劇的事情。其它我什麼都沒講啊。」
公訴人回憶了下我的口供,然後就站在了那裡,一時不知道怎麼再開口。
「我怎麼都沒想到警方居然會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起訴我。」我沒有看他,反而無辜地看向了旁聽席上坐著的朱隊。
朱隊感覺自己和整個警隊都受到了侮辱,我這是赤裸裸地挑釁。就在他要忍不住站起來的時候,我的下一句話再次讓全場陷入了混亂。
「奧,對了,我不光否認殺人的罪名,我還要舉報。」
「我懷疑這位老太太就是高空拋物的兇手。」說著,我把手指向了一直站在證人席上的老太太。
老太太看著我指向她的手指,臉色剎那間慘白,癱坐在了地上。
全場再度陷入了寂靜當中。但是因為剛才老太太做偽證被證實,以及現在癱在那裡的表現,漸漸有竊竊私語聲開始在場中響起。
咚咚咚,法官的落錘聲把眾人思緒拉了回來。
「有證據嗎?」法官對我再次問出了和這個問題。
「呵呵。」
我依舊沒有正面回答法官的問題,自顧自地說了起來。
「這位老太太,她住在8號樓的次頂層,獨居。由於腿腳不便,家裡又沒有人照顧她,所以就有高空拋物的習慣,但以前她扔的都是垃圾紙巾之類的。我們物業也不好多說什麼。」
「案發當天早些時候,這位老太太曾向我們物業報修,說水管壞了。大家都懂的,我是新來的,最後就被安排去她家核查這件事情。」
「我在檢查了她家水管後就準備走了,臨出門前,我看到她家陽台上的多肉花盆碎了,就提醒了這位老太太。」
我轉頭看了一眼老太太,「就在我離開她家半個多小時後,事故就發生了。所有我懷疑砸落的多肉就是她家的。」
「至於證據嘛,我記得她家客廳桌上是有個活動攝像頭的,如果這麼多天視頻還沒有被覆蓋的話,說不定還保留著當天的視頻。」
「為什麼警方向你詢問的時候,你沒有說出這些內容?」這時候公訴人又對我提出了質疑。
「跟習貝貝一樣,我也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畢竟一切都是我的猜測嘛。」我的語氣聽著誠懇無奈,但是在場的人任誰都能聽出裡面的嘲諷意味。
「那現在怎麼又說出來了?」公訴人忍著怒意,繼續開口。
「因為這個老太太誣陷我啊,換了你能忍嗎?」我用看白痴的眼神看著公訴人。
朱隊怔怔的看著我,手腳冰涼,他只覺得有一張無形的網,把在場所有人都罩了起來。
之後法官以案情反覆為由,宣布休庭,10日後再次開庭。
當天,警方根據老太太家裡的網絡攝像頭,登錄雲端的帳號密碼,查到了案發時的視頻。視頻清晰地拍攝了老太太投擲多肉盆栽的畫面,且拍攝時間與案發時間一致。
考慮到同一地點發生的另一起高空墜樓案與本案的關聯性,警方對老太太家進行了仔細地搜查。最後經物證檢驗證實,老太太放在陽台上用來修剪花草的剪刀,與高空墜樓案被剪斷的安全繩創口相吻合。
經過審訊,老太太對兩起案件供認不諱,並供述了兩起案件發生的具體經過。
高空拋物案與證人丁青的證詞相吻合,至於高空墜樓案,老太太供述的作案動機,居然只是因為被害人丁墨,在外牆施工時發現老太太高空拋物,對其勸誡了幾句,其一時氣憤,才衝動犯罪。
自此,湖山花苑小區高空拋物案及外牆工人墜樓案告破。
十日後,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蘭,因犯偽證罪、過失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丁青,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金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