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西林凡打算買來拖到城裡去賣給那餐館的老闆娘。
林凡之前可是記得老闆娘特意跟他叮囑過,在收山珍的同時,如果打到了山裡的野味,一定要給他送去。
雖然像麂鹿這種非常少見珍惜的野味一般很少有人會吃,尋常餐館也不會有人賣,但既然讓老闆娘敢開這個口,想來是有門路的。
眼下剛好遇到了林凡,自然要順水推舟買下來,這一來二去,哪怕中間賺個兩三塊的差價,起碼也有個幾十上百塊的賺頭了。
「收,大膽哥,明天我剛好要進一趟縣城,你這黃驚,怕是也要拉到縣城去賣吧?你要多少錢賣給我,我轉手賣了,賺個辛苦費。」
林凡看著大膽,很實誠地開口。
並沒有裝模作樣,找藉口忽悠著大膽,而是直接告訴他,我就是賺個差價。
因為林凡看出來了這大膽和他爸之間好像有點兒關係在。
林德盛,為人老實木訥,平日裡見到村子裡的村民,也就是點頭打個招呼,很少給笑臉,大部分時候都在沉默。
今天卻喝著大膽一路上說了很多話,大膽,也一口一個林叔叫得親近,林凡自然不好再去忽悠人家。
「哦,這樣啊!」
「我也沒什麼買家,就是拉到縣城裡去碰碰運氣,有沒有人買還不一定呢。」
大膽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這玩意兒一斤就得八九塊,整個麥更值錢,因為這玩意的皮毛也是好東西,還有鹿鞭,鹿角等等。
可正是因為值錢反而不好賣,畢竟這四五十斤的東西也要三四百塊錢,就算是縣城裡的那些有錢人,也很少花這麼多錢買這麼一頭沒什麼肉的傢伙回去。
三四百塊呢,都能買一頭小點的豬了。
「林家兄弟要是要買,那就賣給你好了,八塊錢一斤怎麼樣?」
大膽兒小心翼翼地看著林凡開口詢問。
林凡聞言,爽快點了點頭。
「好,八塊就八塊!」
「大膽哥,爸,姐夫,來搭把手,先抬秤上去過個秤。」
四個人把鹿綁好,丟到秤上,調好砝碼。
仔細一瞧,不多不少,正正好五十五斤。
見狀,林凡挑了挑眉,詫異道:「這麼重,大膽哥,你背了多久了?」
五十五斤的鹿,加上懷裡抱著的三十多斤田螺,那可就是八十多斤。
剛跟著大膽跑到他們面前的時候,除了看著有些氣喘,好像也沒怎麼費力。
沒想到這大膽兒看著瘦弱,卻是有把子力氣,林凡倒是小瞧他了。
「也沒多久,一兩個小時吧。」
大膽下意識地摸了摸後腦勺,隨後一臉期待地看向林凡。
「林家兄弟,這五十五斤是不是就是四百四十塊?」
林凡笑著點了點頭,又從懷裡數出了四百四十塊錢遞給了大膽!
大膽拿到錢,整個人笑得更開心了。
「我倒是沾了鄰家兄弟的光了,還要多謝林家兄弟幫我這個忙,要不然這玩意兒還真不好賣出去!」
「林叔,那就不打擾你們休息了,我走了!」
「好,去吧,路上小心點!」
林德盛難得衝著大膽笑了笑,揮了揮手,然後人就一溜煙跑沒影了。
院子裡,林凡好奇地看向養父,疑惑道:「爸,這個大膽跟我們家很熟嗎?我怎麼好像沒有見過?」
林德盛嘆了口氣,無奈道:「你沒見過正常,這小子這些年連我都很少見了。」
「他是個苦命人呀,當年抓典型的時候,因為他爹娘偷摸做點小買賣,爹娘都被人舉報,兩口子被活生生地打死。」
「當時這小子才六歲,正是甩著鼻涕流口水的年紀。」
「才知道,媽媽出事以後一個人大晚上地跑到了老墳那邊,把他爸媽的屍體拖回了村里。」
「原先他好像叫剛子來著,後來因為這事兒,村里人都叫他大膽,久而久之的也就習慣了。」
「這孩子沒了爹媽差點餓死,當時是我和你媽經常舍他一口吃的,算是勉強保住了生命,別看這小子瘦不拉嘰的,實則有把子好力氣啊,十三歲的時候一百多斤的麻袋,一提手就扛到肩上了。」
聽著養父的解釋,張偉豪和林凡這才恍然點了點頭。
原來爸和大膽兒之間還有這種關係,怪不得兩人看著很親近的樣子。
林凡望著地上的黃驚,一時間有些沉默。
這世上,有人明明父母雙全,身體健康,備受關愛,卻依舊覺得生活這不如意,那不如意,感嘆上天的不公。
而那些真正遭受厄運,連最基本的活著都成問題的人卻沒有被生活擊垮,依舊在頑強地抵抗著。
或許有些事就是經歷的多了才會知道爭氣,比如林凡自己。
林凡深吸一口氣,眼眸中多了些許慶幸,還好,他現在明白這個道理也不晚!
……
清晨,天光乍破。
林家老宅的小院裡已經熱鬧了起來。
一家人圍在一口冒著熱氣的大鍋面前,大快朵頤著林凡一大早起來做出來的肉絲麵條。
林凡做飯大方,三個男人,三個女人外加兩個小孩,整整放了一斤肉絲。
鍋里最上層飄著一層油花,誘人的香味,不斷地衝擊著幾人的味蕾,大家只顧著低頭吃麵,連話都不想說。
吃完了早飯,一家人收拾了一下,把昨天收來的田螺全部用借來的大缸裝好,便準備出發。
八百多斤東西,單靠板車和人力顯然是很難拉得動的,不過好在林凡早有準備。
「林凡在家嗎?」
「拖拉機給你開過來了,說好的,跑一趟縣城二十塊錢啊!」
這年頭拖拉機可是個稀罕物。
至少附近的幾個村子裡,就只有這一台拖拉機,還是最舊最老最小的那種,就這,這一台小型二手拖拉機,聽說當時買的時候都花了三千多塊。
平日裡,哪家碰上要修新房,拉木材,運石料等之類的大活,都會去租借這台拖拉機。
若是東西不多不重,那就按照跑的路程算錢。
若是跑得遠東西還多,價錢就會非常貴,林凡他們這八百多斤東西不算什麼,也就只掏個路費,二十塊錢一個來回不算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