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賀定洲又去了一次供銷社,其實他準備的糖已經很可以了。
他說,他想一切盡善盡美,這樣以後回憶起來能毫無遺憾 。
看他勁頭這麼足,程夢也不攔了。
她起床打扮自己。
白毛衣和綠色的軍裝還算搭配,頭髮梳成兩條辮子,搭在肩膀上。
賀定洲回來的時候她正在鏡子前面仔細打量自己,聽見他進來的聲音,回頭問,「好看嗎?」
他把手裡提的袋子放在桌上,走近了細看,認真道,「好看。」
程夢捂著嘴笑,「你穿禮服也好看,不對,是超正的 !」
他們平常只穿作戰服,訓練起來方便,只有特殊情況才會穿禮服。
程夢想到他全國巡講的時候,每一場都是禮服。
這時候的禮服是寬鬆版的,沒有後世那麼修身,但也是好看的。
可偏偏賀定洲能把寬鬆穿出修身的效果。
顯得身材特別好,是那種陽剛挺拔,爆發力實足的身體。
錢嫂子以前常說,部隊每個月會有一個總結大會,全軍一起聽報告,所有人都穿禮服。
每到總結大會的時候,家屬院的大姑娘小媳婦,就連大媽大娘們也會在外面偷看,等著散會後,他們從面前經過。
因為太精神了,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她們甚至給全軍排了名,賀定洲高居榜首從未掉下來過。
可見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
世界上沒有美而不自知的人,賀定洲當然對自己的帥也心知肚明。
反正每次穿禮服,她靈動的眼睛把心裡想的,都明晃晃表達出來的。
「你去換禮服?」
就像此刻,她憋不住的表情,就在表達,她喜歡看,非常喜歡。
「你先去吃飯。」
程夢匆匆餵飽自己,一扭頭,賀定洲手裡拿著軍帽,從臥室走了出來。
臥室門對他來說有點矮,他每次進出都會低頭,可沒有哪一次像現在這樣,撩人心弦。
他低頭出來的時候,她心肝都是顫的。
腦子裡空蕩一片,只有一個念頭,她必須把這一刻留下來。
身體比腦子反應快,等她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抱著照相機卡嚓卡嚓按了無數快門了。
理智回歸的時候她頓在當場,要完。
她嘿嘿笑了一下,迅速把照相機扔在一邊,大有用完就扔的架勢。
她訕訕的解釋,「太好看了,我沒忍住嘛。」
說了這一句,後面的甜言蜜語不要錢似的冒出來,對賀定洲進行甜蜜的轟炸。
他連自己最開始想說什麼都忘了,所有話語被她鬼精靈的打岔了過去。
程夢只用了一招,夸,使勁夸,夸的他心軟,夸的他不好意思對她嚴厲。
效果立竿見影。
並且成功抱到了他的蜂腰,禮服將他完美的倒三角身形突顯到極致,行走的荷爾蒙。
明明表情那么正經嚴肅,可在她眼裡,這人就是在誘惑她,無時無刻不再散發他的魅力。
程夢只顧著欣賞帥哥,哪裡知道她對帥哥來說,那也是硬控級別人物。
只要站在那裡就美好的不可思議,更要命的是,她還會撒嬌,會哄人,好話說的一套一套的。
總之賀定洲沒頂住,最後程夢用冰敷了一會兒嘴巴兩人才出門的。
也不知道栓子什麼時候把車停在了門口,賀定洲給她開 了副駕的門,幫她系好安全帶才啟動出發。
領證要去縣城,開車只用了二十分鐘時間,這還是賀定洲怕她被晃的犯困,故意放慢了速度。
他們到的時候是上午十點半,民政局沒什麼人。
想來也是,這年頭領證結婚的人少,離婚的人更是沒幾個。
所以民政局特別清閒,他們進去的時候工作人員的眼都綠了。
一個個熱情似火,那架勢,好像沒見過人結婚一樣。
辦理的速度非常快,前提是不拍照片。
工作人員解釋了一下,她才知道,現在竟然有兩種結婚證,一種是貼了照片的,一種是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張紙,上面大大的結婚證三個字,下面寫著男女雙方的基礎信息。
因為拍照不僅慢,還貴。
所以選擇第二種的人更多。
這時候程夢從自己的包里拿出一個照相機,立拍得式的,能立即出照片。
她怕賀定洲誤會,趕緊解釋,「走的時候隨手拿的,想拍拍生活照,沒想到用上了。」
程夢擺著耶的手勢發誓,她說的全是實話。
賀定洲拿她沒辦法,只戳了戳她的腦袋。
兩人進了民政局拍照的辦公室,裡面有紅色的布當背景,其實有沒有都一樣,現在大部分照片是黑白的。
她想,可能是為了顯得喜慶吧。
但她拿的拍立得是彩色的。
賀定洲把照相機給攝影師,他們拍習慣了,一點就通。
之後兩人在紅色背景前端正站好,像兩個被老師訓話的學生。
攝影師看的好笑,「你倆是來領證結婚的,不要這麼嚴肅,笑一笑。」
後來又指點他們站的近了一點,照片排出來效果不錯。
攝影師對拍立得好奇的不行,不僅是彩色的還能立即出相片,太新奇了,研究了半天。
一聽說是國外的東西,也就打住了好奇心。
他們是站著拍的,最後剪裁了相紙,只留下了上半身,貼在結婚證上,還挺好看。
解決了照片,手續辦的飛快。
她和賀定洲抱著喜糖,給在場的所有工作人員都發了,大家好話不斷。
等走出民政局的時候,程夢臉都是紅的。
她看著手裡兩張輕飄飄的紙,不可置信,「咱們結婚了?」
賀定洲好笑,「我想應該是的。」
她心有餘悸道,「我都沒想到,簽字之後還要摁手印,你不知道,我一按手印就怕,感覺要被賣了一樣。」
簽字明明也有法律效應,可按手印的心裡壓力不是一般的大,按的時候她止不住的哆嗦。
賀定洲以為她在開玩笑,「那你可不能不要我,我可是簽了賣身的。」
程夢沒說的是,她真的對按手印都陰影。
上一世魏秋芸一家離開三道灣的時候,和她簽了一個合同,內容是什麼早忘了。
無外乎維護向家利益,不敗壞向家名聲之類的東西,當時就是按的手印。
後來每次她想離開,魏秋芸都會拿出合同來給她看,說她簽了八十年賣身契。
到後來,人死了,合同還沒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