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第535章 這題我會

  在等肉烤熟的間隙,高明程先吃了一碗稀粥墊肚子,沒那麼餓之後,烤肉就可以慢慢來了。

  家裡沒什麼調料,只能用鹽醃製,再撒點辣椒粉,烤熟後,熱騰騰的,香噴噴的,口感還不錯。

  當然了,如果仔細品嘗,就會發現公野豬的肉是有點騷臭味的,於是他又從小豬身上切了幾塊肉下來。

  高明程是個大方的人,因此他切了不少肉醃製,至少每人得有個一兩串。

  「石頭,給你吃豬腰子,這個嫩!」其他人都在幹活,高明程的飯搭子就是小石頭了。

  小石頭坐在小板凳上,拿著一串烤五花肉,吃的滿嘴流油,等高明程遞給他烤豬腰後,立即接過,又開始大口大口的吃著。

  別看他人小,吃起東西來,可不含糊。

  許多玉平時煮飯晚,吃的也簡單,一餐就一個菜,一盤子辣椒炒豆豉,能吃一天。

  小石頭的待遇好點,時不時能有個蒸蛋吃,但也就這樣了,因此他饞肉的很。

  「好不好吃?」高明程看他一臉饞相,就笑著逗他。

  「好吃!」小石頭已經口齒清晰了,說完這兩個字,又接著吃了起來,但即使再饞,吃了兩串肉和一個烤豬腰後,小石頭就飽的打嗝了。

  「哈哈,不准吃了啊,不然不消化了。」高明程不肯再給小石頭烤肉了,喊他一邊去玩。

  小石頭已經吃飽了,就乖乖到跑到大人那邊,去看他們收拾野豬。

  高明程接著一邊烤肉一邊吃,等他吃飽了後,又烤了幾串,然後喊陳大松他們過來吃。

  「一人吃一串吧,嘗嘗味,歇一歇再幹活。」高明程喊著大家過來吃,起初大家還客氣,等許多玉第一個來吃後,其他人材陸陸續續吃起來。

  趁著他們吃烤肉的時候,高明程就把豬骨卸下來,堆放在一邊,然後又切了兩塊好肉,這些是準備送給細奶奶和高奶奶的。

  烤肉的火堆還燃著,於是高明程把豬腳、豬頭、豬尾巴斬斷,提著這些東西丟到火堆上,火苗一接觸到油脂和豬毛,立即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同時還有一股臭味瀰漫開來。

  足足忙活了一個小時,一群人才把野豬收拾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沒有把兩頭野豬肉都帶到縣裡去,而是留了一百斤左右,他將肉切成長條狀,每條肉大約兩斤,放進缸里用鹽抹上,醃製三天後,再拿出來晾曬風乾。

  「多福,三天後,你幫我把這些肉拿出來掛在屋檐下。」高明程對陳多福說道。

  陳多福當即點頭,表示自己記住了。

  除了醃的鹹肉,高明程還給三條狗留了不少肉,留的都是大野豬的肉,這個肉腥臭些,肉質也粗糙,人吃的話,口感沒有那麼好。

  至於陳大松家和張成遠家,那還是老規矩,各自分一些豬下水和豬骨,不過許多玉提出想吃豬肝,於是高明程就切了一斤豬肝給她。

  想了想,也給陳家一斤豬肝,另外細奶奶和高奶奶也給安排上了。

  豬肝補血,偶爾吃,對身體還不錯,但不能經常吃,因為肝是排毒的。

  把要帶去縣裡的東西都搬上車斗後,高明程就準備走人,這次走了,短時間內就不打算回來了,至於回來拿雞蛋拿菜什麼的,就讓高明里來干。

  臨走前,高明程對張成遠說道:「哥,給我種點生菜吧,那個包烤肉吃最好了。」

  生菜一年四季都可以種,就是冬天長得慢點而已。

  這陣子天氣還行,利於種子萌芽,長好的生菜,剛好可以過年時吃。

  「哎。」張成遠應下,琢磨著自家沒有生菜種子,得去軍嶺的合作社買些回來。

  把事情都交代好,高明程開著拖拉機一路朝著老村而去,而陳大松家和張成遠家的人,也各自忙碌開來。

  日頭已經高高掛起,羊圈裡的羊群早就餓的咩咩叫了,於是張成遠趕緊把羊牽了出去。

  山羊們一出羊圈這個樊籠,那可真是歡快的很,一面咩咩叫,一面低頭啃食著嫩草嫩葉。

  比起它們的好胃口,那頭疑似得了膽結石的老黃牛就顯得懶洋洋的,美味的青草遞到它的面前,它都愛吃不吃,時不時還會暴躁的嚎叫。

  在太陽的照射下,滿樹的橘子已經逐漸泛黃,努力積累著糖分,讓橘子的風味變得更好。

  距離橘子採收售賣,倒計時半個月。

  高明程開著拖拉機,迎風而去,途徑老村時,自然要給親友送肉,然後一路來到興安嶺。

  天氣漸冷,羊城那邊的高檔服裝已經安排上了,本地的中檔服裝也得安排上,因此這次回去,他得從高守旺這裡拿貨走。

  「守旺叔,哪,這些肉和排骨送你的。」高明程提著一塊肉和兩根排骨,笑著將之遞給高守旺。

  高守旺的眼睛朝車斗里看了眼,誇讚著:「明程,你又弄到野豬了?真厲害啊,村里這麼多人,都沒幾個敢進山弄野豬了。高富強幾兄弟倒是有槍,但是最近天天忙著燒磚呢。」

  「他們家也不錯,明年開春就能夠建房子了。」

  「他那是鳥銃,想弄野豬的話,還是差點。叔,我要的貨都準備好了吧?」高明程說道。

  「早就準備好了,我給你搬過來!」高守旺擼起袖子,就準備去倉庫搬貨,高明程自然不會讓他一個人搬,兩人一人搬一袋子,把兩袋子貨豎著放在車斗上。

  「明程啊,這平常村里就你能時不時打到野豬,但等過年時,那可就說不定了!哈哈。」高守旺說著,自己先笑了起來。

  他倒也不是謎語人,緊接著說道:「我收到我兒子的信了,今年過年時,他們都能夠回家探親!等到時候,喊他們也進山去打頭野豬,讓我也炫耀炫耀。」

  「恭喜守旺叔啊!我記得他們有兩年沒有回來探親了吧?」高明程說道,又回想了下前世的事,可惜那會兒他和高守旺家關係很一般,一些詳情根本就不知道。

  高守旺連連點頭,感慨的說道:「是有兩年沒有回來了!他們離的遠,任務又重,實在沒有假期回來,不然這來回一趟,光路上,就要花費好幾天了!」

  「明程,到時候我喊你來家裡一起吃個飯,你們年輕人,肯定有話聊。」高守旺笑呵呵的邀請著,高明程自然一口應下,只要他願意,那自然是有話題聊的。

  又和高守旺聊了聊近況,得知高守旺沒有讓人賒帳,這才放心。

  今年三角債的問題嚴重,導致經濟下行,但受影響的,還是大企業,像他們這種做小生意的,影響不算特別大。

  要帶的東西都齊全了,高明程就開著他的拖拉機,一路朝縣裡而去。

  這次回村忙活,又是七八天,這讓高明程頗為想念老婆孩子,等回到服裝店,見到許多美和小旭旭後,他沒法當著眾人的面抱老婆撒狗糧,但抱兒子,那可是天經地義的事了。

  「小旭旭,想爸爸沒?」高明程吧唧幾下,親了親小旭旭的臉蛋,只是他幾天沒有刮鬍須,鬍鬚刺痛了小旭旭,於是小旭旭伸出手,撐著他的下巴,不讓他親。

  「明程,誰讓你不刮鬍須的!」許多美在一旁笑著,小旭旭的皮膚嫩,都被鬍鬚給扎紅了。

  不過父子親情,不是鬍鬚能夠破壞的,小旭旭依舊賴在高明程的懷裡,用手捏著高明程的臉蛋玩,玩著玩著,自己湊上去親了高明程一口,結果流了他滿臉的口水。

  這小孩的口水也太泛濫了!

  高明程內心吐槽著,但也不嫌棄自家兒子的口水,伸手一抹,就當沒這事了。

  環顧四周,沒看到小土豆,於是就問起小土豆來。

  許多美說道:「昨天上午,宋警官就把小土豆接走了,說是聯繫了吉安那邊,找到了小土豆的父母,所以要帶小土豆過去認親。」

  「你沒有回來,小土豆挺抗拒的,不願意走,後來好不容易才把他哄著走了。哎,希望他能夠順利找到他的父母吧。」

  養了幾天,許多美都對小土豆生出一絲感情了,有些捨不得,但也知道能夠找到親生父母,對孩子才好。

  高明程得知小土豆已經走了,也有一些感慨。

  但人生路上就是這樣,一路會遇到很多人和事。能順手幫助一些人,讓他們坎坷的人生路好走一些,就是一個善舉了。

  許多美又說道:「對了,明程,三天前,我們縣也有孩子被拐走了!農民街那兒有家做五金生意的,那男人去外地進貨了,女的在家裡帶孩子做生意,結果就一個買菜的時間,回來後,孩子就不見了!」

  「報了警,但目前也沒有什麼消息,只猜測是被兩個中年男人給趁機抱走的。出了這事,我都不敢讓胡嬸子帶小旭旭去外面玩了,只敢讓他在家附近玩耍。」

  說著別人的事,許多美自個兒卻後怕不已,因為她根本不敢想像如果是小旭旭不見了,她會怎麼樣。

  高明程聽著這個消息,努力回想了下,突然眼睛一亮,這題他會啊!

  這個事情在現在影響不大,頂多大家議論幾句就過去了,但在二十年後,這件事又會被重新提起,並且引發了一陣輿論!

  因為二十年後,這個被拐走的孩子不幸得了白血病,他的養父母倒是對他很好,一直當親生的孩子養著,等發現孩子得了白血病後,甚至願意賣房治病,但這病不好治,還需要移植骨髓才行。

  除了骨髓庫,就是親人提供了,而親人間的配型,成功率是很大的,於是養父母就求到親生父母這邊,希望他們去醫院做配型。

  這事對親生父母的打擊挺大的,孩子才兩個多月就被拐走了,二十年沒有孩子的消息,現在有了消息,卻得知孩子得了白血病!

  並且孩子就在距離他們家不到二十里的鎮上生活!當初抱走孩子的,就是養父母的親戚,因此他們是一直知道親生父母的情況。

  因為事情頗為離奇,被媒體報導後,引發了不小的輿論。

  高明程在刷手機新聞時,恰好就看到了,因為是自己縣裡發生的,他還特意看了前因後果,因此有一些印象。

  想到這事,高明程就坐不住了,但貿然去警局找高國兵,他也說不來自己為什麼知道這事。

  於是他決定去找毛子。

  他一手抱著小旭旭,一手提著兩斤肉,朝毛子家走去。

  運氣還不錯,毛子剛好在家。

  「明程哥。」毛子看到高明程,立即殷勤的搬了根長凳出來,示意高明程坐。

  「毛子,這是野豬肉,給你和你弟弟吃的,野豬肉有點腥臭,你炒的時候,多放點辣椒調味。」高明程將手裡的肉遞給毛子。

  毛子欣喜接過,趕忙問高明程是不是有事。

  「是這樣的,我聽說我們縣有人的孩子丟了,又聽說青石鎮有戶人家突然間多了一個孩子,只是我也沒空去確認,這樣吧,你替我跑一趟青石鎮,找一找那戶姓柳的人家,看他家是不是多了個孩子,你記住那孩子的模樣,然後再到農民街那兒去打聽打聽,如果情況對的上,你就去局裡找黃大志,讓他領著丟了孩子的家屬過去。」

  高明程雖然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但也決定先讓毛子跑一趟。

  都說龍有龍道,鼠有鼠道,混跡市井,打聽消息的事情,毛子這種人做起來更順暢,不易引起他人的警惕。

  果然,毛子說道:「那邊我去收過古董,現在再去收,也沒人會懷疑什麼,那行,我今天就去那邊打聽消息。」

  毛子一口應下,也沒問高明程是從哪裡聽到的消息,反正他只認一個道理,那就是跟著高明程做事,不會吃虧!

  上回他本來以為能夠做成一樁大生意,沒料到卻遇到危險,要不是高明程厲害,他能不能安全回來,都不好說呢。

  最後雖然擔心受怕了一晚上,但也不是沒有收穫,得到了一頭山羊。

  和高明程不同的是,毛子沒有選擇養山羊,而是直接賣掉了,得到的錢又可以成為他的本錢,這樣在遇到好東西時,也能夠買的下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