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分地家庭會議,狗爹
一陣陣秋風,一陣陣秋涼。
自從上次進山獵狍子,轉眼已經半個月過去。
半個月沒有大的事情發生,但小漣漪卻也激發了幾個圈。
首先就是兩個孩子順利入校,余小雲成為一年級光榮的少先隊員,而余小偉則是成為三年級的插班生。
余小雲還好說。
這年頭的學生普遍入學晚,班上七八歲的孩子很多,和她一樣九歲的也有四五個,從年齡上來說,她並不顯得特別特殊。
唯獨不好辦的是身高。
女孩子本來發育的早,而余小雲也繼承高個子的基因,比哥哥余小偉小几歲,卻個頭只差幾個厘米。
放在一群一年級學生里,簡直就是鶴立雞群。
比很多男生幾乎能高出一頭。
也正因為如此,她入學後,十分幸運地被班組任李春娥任命為班長。
對,沒錯,她的班主任又是李春娥老師。
這種社請老師因為自身文化素質不高,一般是在一二三年級輪迴,每次帶完三年級,就會返回去從一年級重新帶。
仿佛是走一二一的整步。
其實這不算什麼奇怪的,因為上輩子余秋堂的孩子上小學,班主任也是李春娥。
找誰說理去呢。
他還清楚記得兒子回來給他說,李老師教訓他,年少無知的他還說找爸爸,結果老師打的更狠了。
告訴兒子,你回去問問你爸,當初我是怎麼打的他哭鼻子的。
兒子在余秋堂處得到肯定答覆後,從此變得老實很多,學習也突飛猛進……
他是真的絕望的啊。
一定要好好學習,將來讓自己兒子不要再落入李老師手裡,要不然祖孫三代過年同桌吃飯,別的不說,就這同門被打的情誼,便能浮一大白。
喝到正酣處,孫子不得摟住爺爺的肩膀,感慨良多地說聲:「大師兄,你受苦了,都是難兄難弟啊。」
余小雲對當班長還有點不適應,回來後很是焦慮,直說自己這個班長估計不好做,她就沒有經驗,也不敢管別人。
余秋堂自己也沒當過班長,從小到老,屁大的領導都沒當過,所以也給侄女沒有什麼建議,最後只能告訴她,一切遵從本心,要做個堂堂正正的人,其他的便不要在意。
如果是堂堂正正沒換來別人理解,那說明這班長當的也沒啥意思,不當也罷。
余小雲對余秋堂這個叔叔那是相當信任,覺得他的話基本就像聖旨,他都這樣說了,那肯定沒啥毛病。
聽著就是。
而余秋堂本心呢,就是希望兩個孩子都能性格中正正直,誠然這個世界有很多壞人,但一個心懷坦蕩的人,至少內心會很堅定。
而內心的穩定,才是幸福的根本。
多少人一生不幸福,不是欲望太重,便是心裡不安穩,沒有安全感,在追逐利益和道德譴責的矛盾整日糾結。
相對妹妹出道即是巔峰,余小偉就老實很多,他目前和瞎子沒啥區別,書本上很多字,就跟螞蟻似的,看的他眼睛花。
所以他只能假裝老實,每次老師讓翻書,他就跟著別人翻,勉強能應付過去。
但如果遇到寫字,他暫時可不會寫,想來想去,索性用紗布將右手包起來,說是做飯傷到手,沒辦法拿筆寫字。
便解決了做作業的難題。
但每天回來,就在家裡瘋狂開始練字,別的不說,先將一二年級所有的字全部學習一遍。
為此,他只能暫時放棄幫姑姑做豆腐的差事,回家後就啥事都不做,專心練字,一直練到半夜實在困的不行才睡覺。
余秋堂看他有這個恆心,便專門給他找了很多舊報紙回來讓練,後來舊報紙也供應不上,乾脆就讓用筆蘸著水寫,在外面地上寫。
反正就是用盡各種手段,幾乎是填鴨式將內容填進腦子裡。
這個過程中,余秋堂發現余小偉的腦袋瓜其實很聰明,記憶力相當好,學起字來速度飛快,有些難寫的字,即使一時想不起來如何寫,但至少能認出來。
這就相當不錯了。
慢慢地,余小偉已經能聽懂老師的安排,而書本的字,也不再是曲曲扭扭的螞蟻,而是一個個代表著各自意思的字符。
第一階段的語文惡補暫時結束,他又準備用半個月將數學的基礎知識補補,一二年級的數學都相當簡單,他畢竟年齡大,現實中就用到計算,學起很簡單的數學題目,自然事半功倍,反而沒語文那麼麻煩。
兩個孩子的學習狀態,都讓余秋堂很滿意,暫時也將這事放下心。
入學之後,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只要按部就班一年復一年去讀就行。
過幾年,如果能考上清泉初中最好,實在不行,還可以考鄰村的一個初中,至少都有用學上。
至於未來能不能上高中,能不能上大學,這就是另外一回事。
人人的能力有限,也不是說想讓上就能上。
到時候看具體發展如何。
除了兩個孩子的事,剩下便是秋收。
榮城的氣候和地質條件,決定了榮城的農作物每年只能種植一季半。
啥叫一季半呢。
就是種一季長的,主要的農作物,例如小麥或者玉米,高粱這種。
再種半季生長周期短的,就包括穀子,糜子,蕎麥,油菜,豆子等等。
以小麥和糜子與玉米為例,大概就是秋天種小麥,第二年夏季收,然後種糜子,等到秋天將糜子收了,地閒置一段時間,春天種玉米,秋天玉米收掉,就能接著種小麥。
相當於兩年種了三種東西。
這樣的好處一方面是節約了土地資源,使有限的土地能種出更多糧食,另一方面也算是調整了土地營養。
也就是俗稱的回茬。
這邊人經常提到回茬小麥,回茬糜子,就是指的這個過程。
一般回茬的東西,產量與質量都要比正茬的低。
到了收穫的季節,既然大家都要開始秋收,余家也不例外。
目前余家的地組成相當複雜。
因為余得金娶了三個老婆,但因為這個時代正處於分地的變革期,政策不穩定,村里和隊裡各種鬼主意的人一堆。
導致分地出現很多問題。
具體來說,就是第一個老婆的孩子,只有餘春梅趕上分地,有一畝三分地,其他兩位姐姐出嫁太早,沒趕上分地的時間。
第二個老婆這邊,因為余秋堂母親去世的早,哥哥失蹤(也可能已經死亡),嫂嫂去世的早,所以也沒趕上分地,但因為哥哥來後入了余家的戶口,算是在王家莊落戶了,所以兩個孩子卻各自又有一畝地。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畝地。
至於陳美娣這邊,則是陳美娣和余秋實都有地,王春花因為已經出嫁,且沒有入王莊的戶口,所以並沒有分地。
其中陳美娣一畝三分地,余秋實則是一畝地。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畝三分地。
綜合算下來,原本余家一共有七畝九分地,加上邊邊角角,也就是八畝地。
看起來挺多,但其實還是緊緊巴巴。
主要是這個時代,地里糧食產量很低,本來就打的不多,還要一部分交公糧,若都吃小麥的話,肯定是不夠一大家子吃。
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是種夠交公糧的小麥,剩下的基本都是種玉米或者其他作物,產量會比小麥高,勉強能維持生活。
那現在既然分家了,肯定各自的地歸屬自己。
余秋堂,余春梅,還有兩個孩子,相當於就是帶走了四畝三分地,占所有土地多一半。
這其中呢,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處於村里地勢最好,接近水源之處,這裡種的糧食,一畝能打其他地一畝半乃至兩畝的產量。
所以當初分家時,陳美娣才想著將余春梅地留下來。
至於余秋堂三人的地,相對就很一般,完全沒辦法和余春梅的比。
想著到了秋收階段,地里都種著各種糧食,余秋堂不想非硬著要把土地里糧食全部要過來。
只是要求地里糧食收走,地給空出來就行。
原因倒不是他非要做好人,而是因為現在他們名義上分家,但是戶口本並沒有單列,所以家裡需要交的公糧是統一的。
若是把地連同糧食一起要走,那父親那邊就沒辦法交夠公糧。
這不是他為人處世風格。
即使是陌生人,他也不會想著去占別人便宜,更不說是父親。
他之所以沒有和父親因為分家鬧太大糾紛,就是因為他自己當過父親,明白父親這種職業,可謂是天底下最難的職業。
對孩子嚴格點呢,孩子會偏向媽媽,說父親只會對孩子提要求。
若是松點……
不是每個孩子都是純潔的天使,大多數孩子都很單純,不止是單純的好,也有單純的壞。
若沒有父親嚴格從道德上加以約束,就像個野生的樹,肆無忌憚生長,必然無法長成參天大樹。
反而成為禍端。
反正過來過去,父親的鍋都得背上。
他自己做過父親,便知道父親有時候也身不由己,很難搞。
畢竟孩子他是個活的人,和父親必然有分歧,又不能像個東西,隨隨便便想怎麼擺弄就怎麼擺弄。
於是,這日傍晚,在余得金的召集下,一家人或坐或蹲或靠牆,在院子裡召開全體家庭會議。
剛好晚上月亮很亮,將地坑院照得仿佛就跟白天一樣,余小偉開始蹲在余秋堂身邊,後來想了想,乾脆進去端個板凳出來,屁股下面墊個磚,繼續寫字。
余秋實看他這幅模樣,剛想跑過來看看,就被陳美娣一個眼神給嚇回去,只好老老實實坐在廚房門檻上。
「白天都很忙,晚上抽個功夫,把人都聚在一起,商量下秋收的事。」
余得金說到這裡,暫時停下來,給煙鍋填上菸絲,擦到第三根火柴,才勉強將煙鍋點亮,他長吸一口,然後吐出濃濃的一股煙。
吐煙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聲嘆息。
「事情呢,就是這樣,家裡一共七畝九分地,加上一分的自留地,就算是八畝地吧,現在地里都種著東西,我們就把東西分下。」
所謂自留地,是一種早些年分配的特殊土地,作用是讓人用來種菜。
這個地一般有一兩分地,不算很大,也不在承包地的面積範圍之內,同樣交公糧也不用計算這個地的面積,一定程度上,就屬於分配的個人。
所以才叫自留地。
這種待遇,也就是早些年前幾批分地的人才有,後面補償分地的人,就已經沒有享受這個資格。
余得金說出這句話後,陳美娣側目看了眼余秋堂,發現他沒有太多反應,只是輕輕地逗弄著籃子裡的三隻小狗。
給它們灌米湯喝。
這些小狗剛過滿月,原本是還要吃一段時間的奶,但又不能耽擱。
獵狗訓練和一般狗不同。
一般看家護院的狗,講究的是家庭制,相當於家裡所有成員都是狗子的主人,所以需要一定的烈性,能震懾外人,但不會特別護主。
很多狗子甚至是誰丟東西都吃。
所以才有很多狗子,經常被人丟個東西毒死,或者丟個啥蒙汗藥,藥倒後裝進袋子就偷跑了。
但獵狗要保持一定的野性,而且獨一,正經的獵狗,真正能服氣的就主人一個,它或許對家裡其他人不敵對,但一定沒那麼親密。
只有那些串串,回家護院,出外跑山,這種狗才有較強的社會屬性。
但這種狗,即使做獵狗,也做不了頭狗,最後就是跟在後面震懾罷了。
真正的頭狗,那眼神一般人見了都得退縮,一隻見到熊狼都敢去撲的人狗,根本不會懼怕一般人類。
當然,狗子再猛,遇見虎和豹子,那還是很慫的。
貓科動物對犬科動物有壓倒性的優勢。
同體型和體重級別,犬科動物完全不是貓科動物的對手,再猛的狗,碰到豹子基本都會被虐菜。
早些年曾有隻金錢豹下山,經常悄無聲息將狗子叼走,有時候甚至都沒發出聲音,若不是後來那傢伙竟然叼走一個孩子,被一個護林員打死,估計能將附近的狗子全部吃完。
余秋堂需要的是性猛的獵犬,所以這狗子回來,他不允許其他人觸碰,也不允許餵養,他就是狗子唯一的主人,眼中的狗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