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小樹林裡,細碎的陽光透過羽狀的葉子灑落下來,仿佛碎金子堆滿了一地。Google搜索沈熹拿著手機發簡訊,良久打不出一個字。
何之洲開口問沈熹一個問題:「你要與林煜堂分手是因為那個女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為什麼會知道那個女孩。她問何之洲:「你已經看到過了。」
何之洲並不隱瞞:「昨晚見過一面。」
沈熹情緒有點失落下來,不過並沒有表現出來,其實很多時候,她已經習慣不計較某些小問題,習慣到這些小問題變得不那麼重要,無關痛癢。只是她差點忘了,積水成淵。
「何大哥,你覺得她比較漂亮,還是我?」沈熹問何之洲。
何之洲轉過頭看沈熹,結果看的是「自己」的臉,又默默轉回頭。沈熹趕緊從口袋裡掏出一面隨身帶的鏡子遞給他:「你仔細瞅瞅。」
何之洲沒有那麼無聊,聲音平實,沒有任何感情地發問:「都要分手了,問這個有意義麼?」
「怎麼會沒有意義呢。」沈熹發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了解女人,這個問題意義可大了,這決定林煜堂是眼睛壞了,還是腦子壞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聲,過了會他才說:「外貌這東西沒有統一的評定標準,各花入各眼,不過看腦子,應該是那女孩比你好。」
沈熹咬了下唇,憤憤不平地看著何之洲,可事實的確這樣子。然後她又找了一個讓自己「堅強」活下去的理由,她對何之洲說:「書上都說男人喜歡笨女孩,尤其是聰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應像是聽到一個冷笑話,他十分殘酷地反問:「哪本書說呢?我什麼時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說話了,心裡已經開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歡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較好騙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癢的口吻,又補了一刀。
沈熹膝蓋中了好幾刀,倒地不起,過了很久才鼓足勇氣:「就沒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凌潮汐,她雖然與她接觸不多,但知道凌潮汐很討人喜歡,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大家都喜歡跟她做朋友。如果凌潮汐要跟誰交朋友,幾乎沒有她經營不好的關係。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淚史。小學的時候,她體校回來就跟不上課程,成績全班倒數第二,學習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認識的小混混跑來學校,稱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遠了她。後來這個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國一塊兒打跑了;高中她其實很努力在讀書,以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後她才明白一件事——讀書也是需要天賦的……
沈熹對著何之洲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在個人空間、微博等等各種社交帳號寫下「滾吧。帶著我最後的慈悲。」
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後,她一個字一個字地給林煜堂發簡訊,她輸入:「林煜堂,我們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樹林的長椅上,一臉漠不關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頭:「他媽的,林煜堂沒有回覆我……」
——
林煜堂沒有回覆沈熹分手簡訊,是因為他真的沒有看到簡訊。他今天課其實特別多,上午抽了點時間陪凌潮汐逛了S大校園,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兩點鐘有一個合作性實驗,以前實驗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組,今天何之洲不見了,他就要一個人完成這個複雜的實驗,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裡他還必須寫上何之洲的三個字。
表明是兩個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沒有合過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從實驗室出來,就立馬回宿舍補覺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兩個人。結果他剛睡一會,他的上鋪就開始播放音樂了,一直單曲循環著一首歌——《分手快樂》。
林煜堂把襯衫穿回去,對上鋪的人說:「何之洲,你能換一首歌麼?」
沈熹聽到了林煜堂的話,應他要求,換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瘋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兩下,蹬蹬。
下鋪是踢不過上鋪的。
林煜堂沒辦法繼續睡,黑著臉下床,然後走到書桌拔下手機充電機。手機里多了幾個未接電話和一條未讀簡訊。
未接電話都是凌潮汐的,他暫時先略過。
簡訊是沈熹發來的,只有一句話——
「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隨後他揉了揉額頭,讓自己清醒過來。他轉過頭,上鋪的那個人,正抱著筆記本電腦,面無表情地哼唱:「是否很驚訝講不出說話,沒錯我是說你想分手嗎?」
臥槽,這是詛咒嗎?
還是他在做夢根本沒有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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