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夢星眼看說不通自己姐姐,反而還被她冷聲嘲諷,直接就是委屈的哭了出來,大吼大叫道。
「姐,你怎麼這麼絕情!」
「我可是你親妹妹啊,爸媽去世了,這世上只剩下我們兩個相依為命了,連唯一的親人你都不幫,你到底想幹嘛?」
「你就這麼不念舊情嗎?只顧著自己賺錢,見不得我好,見不得我將要出生的孩子好?」
「人家都說姐妹同心,其利斷金,可你倒好,知道我和少陽在一起後,就一直想方設法的阻攔,拼了命的拆散,是不是我們一家現在立馬死在你面前,你才高興?」
「難道你忘了爸爸媽媽還活著的時候,一直要求我們兩姐妹和和睦睦,團結友愛嗎?」
聽得自己妹妹竟然又恬不知恥的提起爸爸媽媽,還想拿他們來壓自己,沈夢月也是臉色鐵青的站住了腳步。
猛地回過頭來,對著沈夢星怒吼道。
「夠了!沈夢星,你有什麼資格在我面前提爸爸媽媽?難道給他們丟人的是我嗎?」
「那個小混混就值得你那麼愛嗎?一個混社會的二流子,一無是處,偏偏要當個寶一樣供著,連一點女兒家的麵皮和尊嚴都不要?你還知不知道羞恥?」
「要是爸爸媽媽真還活著,見到你這樣,你以為他們真的會開心嗎?」
說著,將心中的憤怒發泄完畢,胸中鬱氣一掃而空,沈夢月也稍稍冷靜了下來。
是想到,劉強叔之所以對這鬼火黃毛感興趣,應該也是有收他當小弟的意圖。💘😂 ➅❾𝓼𝐇ย𝕏.ℂㄖ𝕄 🌷💲
但是,沈夢月也知道,劉強叔收他當小弟的意圖,肯定也不是那麼單純,大概率是另有打算。
而且這個打算,估計還不怎麼見得光!
所以,她先前才沒同意,就怕自己妹妹事後因此找上自己,又翻臉不認人的說是自己害了他。
可現在,既然她死活非要把自己這混混老公推到劉強叔手裡去,那她也攔不住了,就隨她去吧,希望她真的不要後悔才是。
因此趁勢答應也沒什麼,還可以還自己一個清靜。
從此以後,他們一家再怎樣,都與自己無關了,哪怕真被劉強叔找去當替死鬼,也是她自找的!
所以冷靜下來後,見得依舊不死心的沈夢星,是咬著牙道。
「好,沈夢星,既然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那就說死!從今以後,不准你在我面前再提爸爸媽媽,也不准你再來糾纏我了!」
「只要你能做到,等三天後,這小混混從拘留所里出來,我可以試著幫他聯繫劉強叔,把他引薦給他!」
「但是,至於劉強叔到底接不接納他,帶不帶他跟自己混,就跟我無關了,聽懂了嗎?」
聽得自己姐姐這麼說,沈夢星立時也是喜出望外,沒有一點猶豫的連連點頭道。
「好好好,姐,這可是你說的!」
「放心,只要你肯把我家少陽引薦給那個大老闆,我保證從今以後再也不來煩你了。」
「而且我們家少陽那麼勇敢,那麼瀟灑帥氣,那大老闆肯定能看上的,這就不勞你操心了!」
「畢竟光是聽說少陽肯為了我和三個建築工人打架,就肯捨得幫他掏兩萬塊錢的賠償金,這要是少陽真跟了他,可還怎麼得了啊?一定瞬間就輝煌騰達了!」
沈夢月卻是沒好氣的譏諷道。🍭💜 ➅❾𝐒卄Ux.Č𝐎𝔪 🐜★
「呵~但願如你所願吧!」
「這有道是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並不是每一場機遇,都有人能有本事抓得住的,鬼知道這鬼火黃毛,跟了你口中這位大老闆,會混成什麼鬼樣子。」
「萬一真出了什麼好歹,你可別來找我!」
「不會的不會的,我家少陽最好了,就算輝煌騰達,也不會拋棄我的,肯定會跟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那就這麼說定了,姐,你什麼時候幫我家少陽聯繫這大老闆啊?」
沈夢月是皺眉道。
「至少也要等這小混混從拘留所里出來再說,就這樣吧,這三天時間裡,你不准再來煩我了,三天後,我試著幫你聯繫。」
「要是三天裡你還來,那這事就徹底告吹,你休想求我答應!」
說完,也不等自己妹妹說些什麼,在她那喜上眉梢的目光中,沈夢月直接是大踏步的離開了。
實在是受夠了和自己妹妹待在一起的時間,真的每時每刻,都是一種煎熬!
………………
和自己妹妹達成約定後,果然,為了使自己這混混老公成功傍上劉強這條大腿,不出現什麼意外。
接下來的三天時間裡,沈夢星是一次沒來找過自己,讓得沈夢月也是輕鬆了不少。
她的生活,再次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而三天時間也很快,沒了自己妹妹來打擾,她是過得相當愜意。
雖然依舊很勞累,但每天賺錢又複習的生活,異常充實,使得她充滿了一種別樣的滿足感。
轉眼之間,距離最後的開學時間,僅剩最後五天了。
眼瞅著開學在即,她因為已經三年沒回過學校讀書了。
並且,她的年紀,確實要比尋常高中生,大個三歲左右。
所以是既緊張又期待,怕自己不能很好適應重返校園的生活。
但總的來說,是期待多一些,因為她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就在此一舉了!
同時,為了使開學後自己能最大限度的更上其它高三學子的進度,這三天裡,沈夢月用來複習的時間是更多了。
如,她理菜穿串的時候,都在背英語單詞。
是一心二用,並且把這些單詞,寫成小紙條,貼在各種自己隨處可見的地方,以此來強化自己的記憶。
效果也相當不錯,放下了三年的英語,在這般努力下,也是逐漸撿了起來。
雖然依舊說得磕磕巴巴,不怎麼標準,但一些常用的英語單詞,還是爛熟於心了。
當然,這也是英語本就是她以前的強項。
高二最後一次期末考試時,她可是足足考了一百二十多分呢,所以才撿回來這麼輕鬆。
並不是真的完全從零開始,而是重新打開這座以前自己就掌握的知識寶庫。
學習沒拉下,她擺攤也沒拉下。
重新回到自己的攤位後,不知怎麼回事,少了自己妹妹的打擾,她的生意反而更火爆了!
許多人甚至會專程到她的攤位前,一邊吃炸串,一邊聊起三天前這裡發生的那樁打架鬥毆事件。
雖然打架鬥毆大家都很抗拒,但是,卻很有興趣把它當做談資。
夜市宵夜嘛,自然是各種談天說地,胡吹八卦了,這等於是一樁現成的素材啊!
因此在這樁素材的加持下,她每天很早就能賣完自己備好的炸串,日收就沒有低於一千三的。
這還是她刻意收斂的結果,不然還要更加恐怖!
三年的休學打工生涯,各種人情冷暖,讓得沈夢月深刻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她現在生意這麼好,即使大家嘴上不說什麼,可慢慢的,難免會有人心生嫉妒,背後搞各種小動作,來針對她。
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所以錢賺的差不多就行了,和氣生財嘛,何必非要把每一分利益都榨取到自己手中呢?
一千三百塊,就是沈夢月認為一個相當不錯的營業額,拋卻各種成本開銷外,每天能為她純賺一千塊!
而且,也比較輕鬆,早點賣完還可以早點回家複習呢,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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