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簽訂學徒合同

  第23章 簽訂學徒合同

  「李,今天先別加練了,跟我去一趟阿萊克斯先生辦公室。」

  李擎疑惑的看向主教練尼爾·克里徹利。

  尼爾·克里徹利笑著給李擎解惑:「U18跟你之前待過的年齡段已經不同了,入圍U18意味著你已經通過職業球員選拔第一關,獲得偉大的利物浦認可,也是時候跟俱樂部簽份合同了。」

  李擎這才露出一個原來如此的表情,從U6-U9開始到U15-U16除非天賦特別出眾,獲得免費或者減免學費,否則是需要向科克比學院交上一份不菲的學費,但是到了U18就不同了,這意味著該球員已經達到最基本的職業球員要求。

  也正是如此,青訓學院的所屬俱樂部就要跟球員簽署一份初階職業合同,也就是學徒合同,由青訓學院與球員簽約。

  真正的職業合同,最快需要到年滿十七周歲才能簽訂。

  當然,不意味著所有簽訂學徒合同的球員能夠在十七周歲後簽訂職業合同,還是那句話,職業足球需要實力,實力達不到續簽學徒合同,或者另謀高就。

  按照李擎了解到的情況是學徒周薪一般不會太高,基本是在幾百英鎊之間,但是儘管如此,折合成軟妹幣也不少,以周薪100英鎊為例,折合成軟妹幣就是接近一千,再乘以四周,已經是超過大部分工薪階層。

  況且,以李擎表現出來的天賦,自然不會處於墊底的周薪100英鎊。

  那按照現在展現出來的天賦,價值多少周薪呢?

  五百?八百?一千?還是更高?

  在他思緒之際,不知不覺的已經隨尼爾·克里徹利來到青訓主管英格爾索普的辦公室門口。

  「咚咚咚~」

  尼爾·克里徹利剛敲響房門,裡面便傳出英格爾索普的聲音:「請進。」

  李擎和尼爾·克里徹利一同進入青訓主管辦公室,裡面除了英格爾索普,還有一個不認識的中年人。

  英格爾索普看到進來的是李擎和尼爾·克里徹利,他放下手中事物,分別跟兩人握手,然後向李擎介紹辦公室來的另外一人:「這是足球事務主管,尼克·馬紹爾,你的學徒合同就是由他負責。」

  「李,你好。」

  「尼克先生,你好。」

  兩人禮貌性的握了握手,馬紹爾開門見山,直接將準備好的學徒合同遞到李擎面前,鄭重的說道:「你先看看吧,如果沒有問題就直接簽字。」

  李擎接過合同,心道:「系統,能不能幫我看看這份合同有沒有問題?」

  「十個金幣。」

  系統提示音傳來。

  李擎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系統你是財迷嗎?看個合同都要金幣?」

  「當然。」

  對於系統的回覆,李擎很是無語,但他沒有消耗金幣,畢竟他現在所剩的金幣不是很多,而且這份學徒合同就兩頁,簡單明了,根本就不像職業合同那般有可能被俱樂部算計。

  再說,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麼?

  穿越前的李擎也算是一個球迷,對於關鍵的地方還是了解的。

  學徒合同很簡單,沒有職業合同複雜的進球獎金、助攻獎金、榮耀獎金和出場費,有的只是基本周薪。

  作為球員,除了薪水,簽約期限也是相當重要。

  給出的周薪完全出於李擎的意外,整整1200英鎊!

  要是折合軟妹幣,那就是一萬多……

  這可是一個星期的薪水!

  雖然李擎不知道U18青年隊頂薪是多少,但他知道高於1200英鎊的周薪絕對不會很多,甚至有可能在U23也屬於中間收入。

  合同年限也沒什麼問題,只是……他感覺有那麼一點兒,只簽約兩年。

  這……是不是不受重視?

  英格爾索普見李擎眉頭緊鎖,以為是李擎對這份U18青年隊的頂尖學徒合同不知足,不悅的說道:「李,對這份合同不滿意嗎?」

  李擎沒有聽出英格爾索普話里的不快,他撓著後腦勺道:「這……合同年限?」

  馬紹爾以為李擎認為合同年限太長,笑道:「李,兩年一簽是學徒合同的最長年限,不能再短了,兩年後你也年滿十七周歲,完全可以跟俱樂部簽職業合同。」

  李擎本來是覺得兩年太短,以為不受重視,現在看來簽署最長年限的兩年是對自己的一種重視,至於沒有買斷條款就很容易理解了。

  學徒合同最長年限是兩年,在英格蘭是年滿十七周歲就可以簽職業合同,按照李擎的理解,如果實力未能達到一線隊要求,俱樂部是不可能跟他簽職業合同,頂多就是續約學徒合同。

  李擎不知道的是在相同待遇的情況下原俱樂部有優先續約保障,除非合同到期後其他俱樂部出更高待遇,而且按照歐足聯相關條款,簽下學徒合同到期球員的俱樂部是需要經濟補償原俱樂部,這也就意味著買斷條款可有可無。

  當然了,任何俱樂部都會在合同到期前花高價留下自身培養的希望之星,除非對方要價太狠。

  周薪1200英鎊,簽約兩年,李擎原則上是非常滿意,但他經過短暫的思考之後決定增加些什麼,便小心的對馬紹爾說道:「尼克先生,可不可以在合同後面增加一條『乙方若持續表現出色,可在合同周期內修改合同待遇』條款?」

  英格爾索普、馬紹爾和尼爾·克里徹利相互對視一眼,彼此能夠看到對方眼裡的驚訝,但是他們一點都不反感,因為李擎的要求符合邏輯和追求。

  修改合同待遇為了什麼?

  不就是為了加薪嗎?

  平常情況下加薪或許很過分,但是他說的是表現持續出色之後,加薪也就變得讓人難以拒絕。

  最終,這份學徒合同在1200周薪的情況下按照李擎提到的增加了一個條款——乙方若持續表現出色,可在合同周期內修改合同待遇。

  不過馬紹爾作為俱樂部代表,自然也不會讓東家太吃虧,他在後面也跟著補充一條。

  周期最多半年一次。

  (本章完)